2014年12月5日 星期五

終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抗爭活動無損香港法治

終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抗爭活動無損香港法治

終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抗爭活動無損香港法治

早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認為,參與雨傘運動的學生是香港的未來,另一名終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Leonard Hoffmann)昨表示,抗爭者及掌權者都未有逾越公民抗命的「遊戲規則」,抗爭活動亦沒有損害香港法治。

賀輔明昨天出席法治講座時,引用20世紀英國婦女以公民抗命爭取婦女投票權作例子,「在任何社會,都有公民抗命的立足空間。」他指出,公民抗命的「遊戲規則」,是指抗爭者的行為避免構成破壞,而當權者及法庭在執行懲處時,會考慮抗爭者按良心而行的動機。他認為現時任何一方均無逾越這個規則。另外,賀輔明同意數十名曾參與雨傘運動的公民自首,他們一旦被判有罪,應該從輕發落,他認為這做法是傳統,因為自首的公民並不邪惡。

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及大律師公會曾先後引用,賀輔明在英國著名案例R v Jones(Margaret)案判詞提出對公民抗命的原則。他的判詞中指出:「發自良知的公民抗命,有着悠久及光榮的傳統。那些因着信念認為法律及政府行為是不義而違法的人,歷史很多時候都證明他們是正確的……能包容這種抗爭或示威,是文明社會的印記。」

編輯:Sam
設計:Ni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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