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7日 星期六

【解決中國問題的關鍵(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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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中國問題的關鍵(轉載)】

所有制問題理清了,中國的問題就解決了

從小老師就给我們灌輸公有制好,因为私有制有的人財產多,有的人沒有財產。
        
我一直認為公有制是人人有份的制度,可長大了才發現實際是人人沒份的制度。比如說地是公有的,我们住房還需買地;比如說國企是公有的,可它沒分給過我一分钱;比如說我們花錢養的叫公僕,可我實際沒使喚過他一天,他還淨給我添麻煩...
        
公有制的實質就是官有制,黨有制,奴役制!
         
既得利益集團不僅僅只是官僚集團,還包括團結在官僚集團周圍的一大批既得利益者,他們包括軍警人員,公務員,甚至壟斷國企的員工等等,他們形成一個龐大的既得利益集團。
         
他的不但要壟斷權力,而且還要壟斷各種各樣的利益,從而高居金字塔社會的頂層,幾乎過著不勞而獲的腐朽生活,尤其是一些官二代……

一、公有制本來就是官有制,而不是導致官有制。

二、公有制的前提是個人不能佔有生產資料,等於完全剝奪了人的財產權,而政治等權利和財富權是捆綁在一起,如果人失去了財產權就等於失去了政治等一切權利。

三、公有制財富只能交给政府掌管,並分配。政府一旦控制了財富,就成了統治階級而統治人們,人們就成了被統治階級。
        
現實中可以看到,公有制國家的政府都是統治階級,而私有制國家的政府卻不是統治階級。
        
主要是公私的問題,獨裁專制只是公有制的需要而已,是手段,不是根本。
         
現在人們都在討論政治,而少討論公有制,這是一個誤區。

馬克思把資本社會中的貧困和不公歸罪於私有制,並將公有制社會描繪成人間天堂,致使那些天真無知的青年知識分子真以為馬克思是救世主。一時間趨之若騖,蔚然成風。
        
在長達一個多世紀的時間裏,從歐洲到亞洲直至美洲,共產勢力幾乎席卷半個地球,所釀成的人間悲劇之慘烈,之巨大,可謂前所未有。
        
社會主義公有制可以在短期内建立和發展工業體系包括國防軍事工業,基礎設施也可以盡快完善……
         
但希特勒德國,日本帝國和前蘇聯的公有制國企發展的實踐証明了一個真理:公有制經濟十分容易導致獨裁專制的政治體制,也容易令獨裁專制的統治者野心膨脹,對内實行法西斯獨裁統治,對外進行侵略擴張……
        
所以,中國的毛左派必須深刻反省深思了!中國文字刻意把人弄傻的很多!
         
比如私有制才是真正的公有制(每個人都有財產保障),公有制才是私有制(帝王個人之私有),大公無私其實是帝王之私滅掉個體權利,是帝王最大的私——禍國殃民(國是君的私產,君是民的統治者,君與民利害不一致)。
        
公有制的社會資源,名義上屬於全民,實際上人民一點也沒有分配權和使用權。權力統一掌握在政黨領袖的手中,公有制也因此恰恰是非常徹底的寡頭私有制。
        
徹底的公有制走向了它的反面,變成了最惡劣的私有制,這是很多人做夢都沒有想到的事。馬克思金光閃閃的理論,頓時變成了一堆垃圾。
       
上帝讓馬克思恢復了狂妄無知的本來面目,公有制徹底剝奪了人民賴以自立的所有資源。人民想要生存,只能乞求於掌管公有資產的寡頭的恩賜,從此人民徹底地淪為權力的奴隸。

在公有制的社會裏,個人的生老病死,婚喪嫁娶,上學就業,職務升遷,福利分配,以致於生產活動,居住遷徙,社會交往,思想意識,人生中的種種要素,都需經政權核准。哪一處走不通,你就會走投無路,陷入絕境。
        
公有制的寡頭比過去的帝王還要厲害,過去的帝王雖然握有臣民生死予奪的權力,但一般說來並未剝奪人們擁有財產的權力,人們因此仍有擁有獨立的人格和思想的可能。

武松在原籍待不下去了,還可到柴進的莊院中避難,知識分子不認同朝政,還可以去當隱士。

而在公有制的社會裏,就沒有這種可能,國家被一張密不透風的專制之網所籠罩,連一點點生存空間也不再留給個人,就連人們的思想意識也必須符合當權者的規範,否則就會被整肅。

由於一切資源均被寡頭所壟斷,他就有能力隨時動員全社會,去清剿一切可能的反叛。

公有制社會幾乎把一切在私有制社會中合理的個人成功之道,統統堵塞了,剩下唯一的出路就只有向掌權者邀功靠攏。人們想要生存,只能向權力屈服,獻媚,乃至同流合污。

作為知識分子,你若是有頭腦的剛烈之士,你就會成為林昭,遇羅克這樣的殉道者;

你若是糊塗的投機者,你就會像章伯鈞,羅隆基那樣的成為祭壇上的犧牲;

你若是滑頭似李敖者,那就會成為郭沫若之流,做最不要臉的佞臣。

要是你不幸淪為賤民,一旦给你平反,你就會像丁玲那樣的感恩戴德,感激涕零。因為你想像不出,還能有甚麼别的更好的出路。

至於一般百姓只能做一輩子奴隸!

至於一般百姓也只好自尋路子,自求多福。有點姿色的女子,就會主動的上掌權者的床,或為妻子,或為情婦,以求得靠山,謀得晉升之路。

一般的人們就只好給掌權者當奴才,拍馬奉迎,以求青睞。

總之,為了討掌權者的歡心,人人都要使出渾身解數,諸如違心說謊,兩面三刀,背後告密,出賣親人,成了社會的常態。

為了邀功,為了出人頭地,就連巷子裏的小腳老太太,也樂為成為監視别人隱私的鷹犬。

總之,公有制徹底的剝奪了個人所有的自由。

只有壟斷公有資源的寡頭,才活得自由自在,他可以無法無天,能隨意揮霍國家的財富,隨意決人生死,規定人民的生活方式,強迫人民的思想信仰,變全民為他的奴隸,公有制的社會真正是人間的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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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日 星期日

王毅前倨後恭,澳洲以逸待勞

王毅前倨後恭,澳洲以逸待勞

       中國境內大面積停電驚擾世界,全世界目睹中共在能源短缺之下的狼狽狀況。中共有苦自知,而自由世界已看到中共的末日。

       中國缺電問題至今無解,向俄羅斯緊急求助,所得有限,救得了北方一時,救不了南方長遠。解決電荒,近招是提高電價,電價不可隨便提,一提又推高物價;解決電荒的治本之道是解決煤荒,解決煤荒的治本之道是多向澳洲買煤,所以問題回到中共自己身上,要不要買澳洲煤,這便是根本難題。

       形勢比人強,近日王毅已向澳洲服軟。王毅公開向澳洲喊話,話說得很「誠懇」很低調,他希望澳洲認真思考「中國到底是澳方的威脅還是夥伴」?希望兩國關係能回到過去正常的狀態。他還強調中澳都是「亞太大家庭」的一員,兩國關係健全且穩定,雙方相輔相成,目前劍拔弩張的態勢並不是中方所樂見的。

       在此之前,中共因澳洲的疫癥溯源大光火,制裁澳洲原材料和農產品入口。楊潔箎在美中阿拉斯加會談上斥罵,說中國人受外國人的氣還少嗎?說中國人不吃這一套。中共制裁澳洲,恰恰包括中共一日不可或缺的澳洲動力煤,現在燃煤短缺,電發不出來,經濟與民生慘遭沉重打擊,中共被自己逼到絕路上去了。

       習近平剛在聯合國大會上信誓旦旦要停止對外援建火力發電廠,又給中國境內下了碳中和死命令,習近平話音剛落,李克強與韓正迫於政府面臨的生產和生活絕境,不得不要求全國「不惜一切代價」保障冬季的民生供電。

       「不惜一切代價」的意思是什麼?是習近平的碳中和大話也要擺埋一邊了。「一尊」說話不算數,這對習的無上權威是沉重打擊,但迫於無奈,又不能自己打臉,只好忍受下屬出來打自己的臉了。

       大面積缺電有不可估量的惡果,寒冬將至,民生取暖一日不可缺;工業用電枯竭,生產受創,延遲交貨要受罰,長期訂單會無著,負面影響深遠不可控。經濟失衡之下,民間生活失序,後果可大可小。

       偏偏缺電的苦況發生在習近平閉關鎖國的大踏步後退之後,中共剛剛辣手摧花,秒殺巨型私企,製造數千萬失業,隨後又撞上恒大等地產巨頭破產的絕境,失業大軍迅速擴充,然後停電大潮又湧至,正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近年來的戰狼外交把全世界都得罪了,中共在世界上已舉目無親,平日趾高氣揚慣了,一旦需要別人幫助,實在又開不了尊口,面對天時地利人和之失,只好打落牙齒和血吞。

       本來以為,外部群敵環伺,就退回來作內循環,不料內循環也是死癥,亂搞一通之後,情況更加不堪。中共在全世界面前大出洋相,暴露自己喪失管治能力,這一來更讓西方世界看穿了中共的虛弱和無能,對圍堵中共的大戰略更有信心。

       所謂趁你病挪你命,中共面臨絕境之際,再度向西方世界釋出和解的信號,西方世界會心軟嗎?再對中共採取綏靖政策,給中共足夠時間去舔傷,去韜光養晦,等中共再養得肥肥壯壯,再來反噬西方民主國家?天底下有這等好事?
       既有今日何必當初?既然前倨又何必後恭?一方霸主突然卸盔甲,一代梟雄突然豎降旗?這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嗎?

       王毅出面向澳洲求和,當然是中共的慣技。中共有農民式的野蠻,也有農民式的無賴,一闊臉就變,一衰就陪笑臉,狂妄時不知天高地厚,倒霉時就俯首認低威。一切都只為生存,只要活下去,面子不面子,根本不是問題,唾面可自乾。

       澳洲會不會因為王毅的求饒而心軟?澳洲受夠中共的氣,如不趁此機會玩中共一把,豈不是捉咗鹿唔識脫角?即使澳洲政府受落,澳洲人也不會善罷干休。澳洲至少要端端架子,居高臨下,一問三不知,讓中共吃更多苦頭,等中共更低聲下氣,然後再懶懶閒作回應。

       王毅求情暫時不會有效,還要楊潔箎出面,韓正出面,李克強出面,甚至習近平出面,大概澳洲才會有回應吧。即使到那時,澳洲還要抬高煤價,限制出口量,再玩中共一把,此時不玩,更待何時?

       習近平很喜歡講「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時與勢作祟,這句話應在自己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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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 星期二

林志偉不懂人禽之辨

林志偉不懂人禽之辨

昨晨於大澳二澳海面被發現的浮屍,證實是上周六墮海失蹤的女警林婉儀。據報道,林婉儀2007年加入警隊,2010年晉升督察,因熱愛水警工作,2015年申請調職水警,表現優秀,被譽為「走私剋星」。她歷年來多次獲獎,包括「踏浪者行動」獎章。

不要誤會,「踏浪者」並非水警追緝走私客的行動名稱,而是2019年香港警察四出「止暴制亂」的行動代號。獲頒「踏浪者行動」獎章的,都是那些在2019年表現「英勇」、「卓越」的警員。(1)林婉儀是其一。

換了十年前,有香港警察殉職,相信大多數人都會為此難過,向亡者致敬;但今天林婉儀墮海身亡,市民普遍無動於衷,還有人冷嘲熱諷。這代表什麼?是市民喪失人性,抑或警方不得人心?正常人都心知肚明。

偏偏有些人卻假裝不懂(或者他不正常),例如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林志偉昨日發聲明,題為「人禽之辨」,罵那些對女警之死冷嘲熱諷的市民跟「禽獸」無別。這份所謂聲明,假假地也以「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名義發表,卻寫成Facebook帖文一樣。像帖文也沒所謂,但林主席似乎完全不知自己在寫什麼。

此文一開頭,就莫名其妙引了幾句古文:「人必自敬,而後人敬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敬人者,人恆敬之;侮人者,人恆侮之。」喂阿蛇,你知唔知呢幾句解乜?又明唔明引文有咩作用?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是孟子金句,出自《孟子.離婁上》,但林志偉知不知道它的前文後理?整段話的開端是:「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意思是,你很難和不仁者溝通,這種人即使身陷險境、面臨災劫,仍然自我感覺良好,以為形勢大利;如果這種人也願意跟你講道理,世上就沒有人會亡國敗家了。

據此可知,孟子講「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是告誡你要時時刻刻自省,不要愚蠢地做一些毀掉自己、侮辱自己的事,否則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孟子講完「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即引用《尚書.太甲》這句話)。

林志偉引的另一句「敬人者,人恆敬之」,同樣出自孟子,見於《孟子.離婁下》,上文下理是這樣的:「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林志偉似乎不知道「敬人者,人恆敬之」的下一句是什麼。

孟子想說,有人橫暴而不合理地對待我,君子一定會反省:「我必然是待人不夠仁愛,也必然是沒按照規矩約束自己,這種事怎可以發生呢?」重點同樣是:有人對你不友善,你第一時間要做的該是「自省」,檢討自己是否犯了什麼錯,導致別人要「橫逆」待你。

林志偉引的古文,是叫人受侮後應該反省,以改善自己;但林志偉的做法,卻是受侮後立即回罵,挑起更大仇恨,令自己墮落成一個「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的「不仁者」。

林志偉之後在聲明說:「人禽之辨,在於人性。我不知道是甚麼原因驅使有人選擇在今天講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說話,在他們空虛糜爛的人生中刷存在感。明顯地,我在他們身上看不到人禽之辨。」他想知道的「原因」,不就是他寫在最前頭的話嗎?「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人禽之辨,不是「在於人性」(此乃廢話),而是在於有沒有自省的能力。明顯地,我們在林主席身上看不到。


1
https://www.police.gov.hk/offbeat/1176/chi/9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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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7日 星期一

地上最強公關

《地上最強公關》
公關同外交一樣,係一門高深嘅學問。點樣維持尊嚴又唔會抓爛塊面。互相專重然後達至共贏。呢啲係藝術。

可惜喺共產黨之下,藝術就係冇必要。誰大誰惡誰正確,結果就係出左一班除咗識吠,就只會實在喺倒米嘅走狗。

覺得人侮辱自己? 有陣時啲野唔出聲,3分鐘熱度過左,世上本無事。但係衝出來吠,就變左衝出黎柒。

你睇下哩個傻仔會出張咁既聲明... 越描越黑,越睇越搞笑。你以為大家唔記得左警察話點樣要開香檳? 仇恨又卻是誰所種,咪就係你班禽獸不如嘅友仔囉。

喺呀,你地講緊你哋自己咋。柒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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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 星期五

國安法只針對一小撮人


國安法只針對一小撮人

國安處弄了一份56頁文件,指控支聯會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羅列的「罪證」包括支聯會五大綱領、32年來的燭光晚會、遊行等活動。令人驚訝的是,警方一個月前高調聲稱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還引用「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 5(此細則只適用於所謂「外國代理人」),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但在這56頁紙中,竟然隻字未提有關「外國代理人」的「罪證」。

國安處這種奇怪做法,令市民至少有三點疑惑。

一、既然警方從來沒有證據,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之前憑什麼法例要求支聯會交出資料?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若警方拒絕解釋,就會讓市民產生「警方沒依法辦事」的惡劣印象,從而煽動市民憎恨政府,從而就xyz了。

二、按常理,「危害國家安全」應該比做「外國代理人」嚴重,既然警方早已掌握支聯會橫跨32年的「危害國安罪證」,何不一開始以這罪名控告他們?國安警寫了56頁紙,也舉不出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的絲毫證據,反而「危害國安」的「罪證」就俯拾皆是,是否表示「危害國安罪」像公廁一樣,任何人都入得呢?

三、鄒幸彤在獄中致函鄧炳強,洋洋灑灑,理直氣壯駁斥那56頁紙,有一段問了一個好問題,原文如下:

//鄧先生的決定,主要基於一份國安處洪毅先生所簽發的 56 頁建議書(『該建議書』)。該建議書羅列大量證據以證明本會一直堅持五大綱領,並詳細列出本會 32 年來的活動,包括燭光晚會、六四紀念館、歷年大大小小的遊行、公開信、展覽、研討會、講座、甚至「愛心寄秦城」、「中秋民主燈火行動」、「民主風箏行動」、「釋放劉霞街站」這些小行動,也逃不出國安們的法眼,被列作「罪證」之一。我們感謝國安處如此巨細無遺地梳理本會的歷史足跡,然而國安處大可不必如此費心,我們從不否認我們一直堅持五大綱領,並以此自豪。可是,我們亦必須申明,我們多年的維園燭光晚會,以及建議書第 21 至 24 段所列舉的 32 年來所有的活動,均是合法舉行的活動,並往往獲得警方及相關政府部門的大力協助,如提供場地、安排交通改道、疏導人流、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等。國安處如今將此等活動描繪為危害國家安全之活動,豈非有指責同僚為協助危害國家安全之共犯之嫌?//

看了鄒幸彤的信,我們忍不住要問:假如支聯會多年來舉辦的六四燭光晚會,也屬於「危害國安」的「罪證」,那麼何止警方有「共犯」嫌疑,就是數以十萬計參與過晚會的市民,統統也可以被抓,包括多次出席過晚會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

日前《眾新聞》就支聯會被控一事,訪問湯家驊。湯大狀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需要證明被告有組織策劃,透過非法行為,以及有推翻政權的目的。」入罪豈非易過借火?什麼是「非法」,由國安處說了算;你心中有何「目的」,鄧炳強聲稱「一定找到證據」。

記者也問及湯家驊過去亦曾參與六四集會,湯回應得很含糊:「呢個同法律上會唔會構成(犯法)行為,係無關係嘅。」(1)我完全看不懂他答什麼。現在警方已公然把六四燭光晚會定性為「危害國安」的「罪證」了,請問誰可保證參與過的市民(包括湯家驊)沒有罪?

「國安法只針對一小撮人」,這是特區政府高官一再強調的口號,我由始至終都深信不疑,因為香港有七百多萬人,就算國安法針對300萬人,依然也是「一小撮人」。


1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5781/%E5%85%AD%E5%9B%9B%E7%87%AD%E5%85%89%E6%99%9A%E6%9C%83-%E9%84%92%E5%B9%B8%E5%BD%A4-%E6%94%AF%E8%81%AF%E6%9C%83-45789/%E6%94%AF%E8%81%AF%E6%9C%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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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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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熱切期待的答案

#有人以為叫一句口號就可以把武昌從滿清分裂出去
#咁講又真係唔使慶祝嘅

鄧炳強熱切期待的答案

繼發表「四個從而」的定罪偉論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近日接受《星島日報》訪問,再度語出驚人。

鄧炳強警告,在十月十日「雙十節」,「市民切勿意圖做出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來的行為,或鼓勵甚至煽動其他人做這些行為」,因為「台灣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警方一定會嚴正執法。

哈,既然「台灣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為什麼香港警方連引渡一個殺人犯陳同佳去「台灣省」也做不到?警方有沒有「意圖」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來,我既非鄧炳強亦不懂讀心術,實在不敢斷言,但警方送不到大粒癦去台灣,卻難免令市民對中、台關係產生疑惑。鄧炳強能從速解決這個問題,才是真正有利於「國家統一」。

在《星島》專訪中,記者問鄧炳強:過去「雙十節」都有親台人士在港舉行活動,如果今年十月十日高舉或掛起「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叫相關口號是否違法?鄧炳強回答,會按個別實際情況處理,「如果你心裏真的想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我們一定找到證據,證明你心裏所想及你所做的事。」

除了有「他心通」外,如何證明別人心中想什麼呢?鄧局長這個講法,涉及超心理學的「心靈感應」(telepathy)或八十年代大陸流行的「特異功能」範疇,我等凡夫俗子,實在無法置喙。

在一個有「法治(rule of law,不是rule by law)」的社會,執法者不可能說:「如果你心裏想xyz,我們一定找到證據,證明你心裏想xyz。」只有全知的上帝,才「一定」知你心中想什麼。在正常的社會,專業執法者只會說:「如果你做了某件涉嫌犯法的事,我們會搜集證據,證明你有犯罪意圖,嘗試把你定罪。」

「犯罪意圖(mens rea)」無需牽涉超能力,只需要理性判斷。例如在英格蘭和威爾斯,犯罪意圖可分五類,包括直接蓄意(direct intention)、傾向蓄意(oblique intention)、明知(knowingly)、輕率(recklessness)和有罪疏忽(criminal negligence)。判定一個人有沒有mens rea,取決於一個有理性的人,是否或多或少預視到自己行為的後果。

按照這種法治原則,一個人慶祝雙十節,或掛起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甚至叫口號,是否能合理預視到自己的行為會「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呢?如果不能,就是沒有犯罪意圖。完。

然而鄧炳強卻不吃這一套。他的定罪方法,比較接近漢朝把周亞夫處死的廷尉(掌管刑獄的官)。據《史記》,周亞夫辭官返家後,兒子為他辦葬具,買了五百套盔甲盾牌陪葬,後來卻捲入勞資糾紛,兩父子被工匠舉報謀反,因為那些甲盾是天子專屬葬具,周亞夫不該用。

審問時,廷尉問周亞夫:「君侯想造反嗎?」周答:「我買的都是葬器,怎麼說我造反?」周亞夫以正常人的思維,當然預視不到「買葬器」可顛覆國家。這時候,能夠看穿別人心中想法的廷尉就說:「君侯縱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即是說,即使你不在地上作反,也意圖在陰間作反。就這樣,漢朝國安吏成功定了周亞夫的「意圖顛覆政權罪」。最後,周亞夫「不食五日,嘔血而死。」

言歸正傳。記者問鄧炳強,慶祝雙十節到底犯不犯法?鄧炳強答,是否存有意圖是個重點,「任何人有意圖想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是嚴重罪行,你首先要問清楚自己,你有否這個意圖,如果你無這個意圖,為何要慶祝這個日子呢?」

鄧局長雖然天生具備漢代國安吏的超能力,但遺憾的是,他似乎不認識中國歷史。「雙十節」又名武昌起義紀念日、辛亥革命紀念日,源於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起義。「為何要慶祝這個日子呢?」我不直接答你,我用新華社的報道答你。

2020年11月11日,新華社報道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舉辦辛亥革命110周年紀念活動的決定」,圓滿解答了鄧炳強公開提出的問題:

「2021年10月10日是辛亥革命110周年紀念日。1911年爆發的辛亥革命,結束了在中國延續幾千年的君主專制制度,傳播了民主共和的理念,以巨大的震撼力和深刻的影響力推動了近代中國社會變革。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將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在新的時代條件下紀念辛亥革命,回顧一百多年來中國人民為民族獨立、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祖國統一而不懈奮斗的艱辛歷程,緬懷孫中山先生等革命先驅致力振興中華的光輝業績,對於發揚光大辛亥革命精神,增進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增進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大團結,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廣泛凝聚一切智慧力量,共同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1)

鄧炳強公開質疑慶祝雙十節的意義,是否不希望「增進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大團結」,不贊成「共同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希望局長能給市民一個合理解釋。


1
http://politics.people.com.cn/BIG5/n1/2020/1111/c1001-31927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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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 星期三

黨性戕害人性,人性腐蝕民族性

黨性戕害人性,人性腐蝕民族性

        九一一那天,有人在推特貼出解放軍上將劉亞洲談九一一的文章,這篇文章我早年曾看過,所以就轉給一些朋友,有的朋友看到了,有的稍遲一點看,文章已經被下架。

       我不知道推特為何下架劉亞洲的文章,因為我讀過劉亞洲不少文章,認得出他的文章風格,所以敢肯定是他寫的。

       網上仍可搜尋到他另一篇談九一一的文章,也有部份被下架文章的轉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來看看。

       在那篇下架的文章中,劉亞洲提到九一一事發時,他正在酒吧和朋友聊天,當時「整個酒吧的中國人都異常興奮,情不自禁地鼓掌歡呼。」有人打賭會有兩萬還是三萬人死。後來他又聽說,「當天晚上,在包括北大清華在內的中國絕大多數大學校園裏,學生們都在敲鑼打鼓,慶祝美國『雙子星』大樓被炸。」

       我無法轉述劉亞洲對這些事的評論,他譴責中國人咀嚼他人痛苦來消解自己仇恨的變態心理,認為我們這樣的民族太沒出息,太背離現代人的道德品質。

       日本福島核災時,中國人一樣狂歡,與九一一時的歡天喜地,是同一種畸型心理。

       中國人傳統的文化並不是這樣的,儒家主張人有憐憫之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人要有同理心與同情心。佛家也主張慈悲為懷,普渡眾生,連踩死一隻螞蟻都不忍,傳統的中國人不會有這種刻薄冷血的變態心理。

       中國人從什麼時候開始變成這個樣子?就是從中共建政以來,連綿不絕的政治運動中,發生了這種人性的可怕崩塌。中共的政治文化宣傳,永遠強調黨性高於一切,每個人都要聽黨的話,按黨的指示辦事,黨的利益是最高價值,除了黨,沒有個人利益和思想存在的空間。

       因為強調黨性高於一切,個人的思想和情感都成了負面價值,每個人都要向黨性膜拜。歷次政治運動中,中共強迫個人與有問題的家庭決裂,主張敢於與父母和親人作鬥爭,揭發他們的政治問題,開鬥爭會時上台批判自己的父母。文革中薄熙來參與鬥爭老爸薄一波,一腳踢斷老爸的肋骨,這便是典型的黨性的表現。

       連父母的痛苦都可以不顧,人性已基本冺滅了,對父母尚且冷酷,對他人﹑對別國人的痛苦,當然更可以歡呼。

       有黨性無人性,這便是中共的價值觀念,在全中國各個角落風行,一代傳一代,整個民族都受到黨性觀念的毒害。每個人的靈魂都被腐蝕,整個民族的靈魂也慢慢敗壞,久而久之,這種價值觀便成為我們民族性的一部份,佔據主流意識形態。

       只有鏟滅基本人性,中共的黨性才可以統禦中國人,中共無惡不作時,才不會有中國人挺身反抗。當黨性絕對控制了每個人,中共鼓動中國人仇恨外國人,就順理成章了。

       為什麼我們總是覺得要改造中國很難?就是因為中國人幾乎都被中共改造完了,中共成功改變了十三億中國人,將他們變成只有中共黨性﹑毫無個人靈魂的行屍走肉。中國人失去分辨善惡是非的能力,視正常為反常,以獸性為人性,殺人放火尋常事,越冷血越高尚,對人心太軟,便成為階級立場不堅定的異類。

       一個民族被改造成冷酷無人性的異類,中共操弄這十三億人便如魚得水,可以驅策群氓橫行天下。為什麼中共的血腥統治至今仍可維持?因為被改造成黨的馴服工具的中國人,變成中共的生長土壤,惡之樹結惡之花,只靠惡的土壤提供水份和營養。相對來說,解決中共統治容易,而不經幾代人的煉獄之苦,中華民族不能脫胎換骨。

       香港人千萬要牢記一點,不管時局惡劣到什麼地步,不管中共凶狠到什麼地步,不管我們會遭受何等樣的苦難,我們一定要保持住香港人傳統的價值觀,一定要小心維護我們的基本人性,一定要固守我們的良知,不讓它受到中共意識形態的摧殘。只有我們小心守護自己的靈魂,我們才有將來。

       今日林鄭一伙毒害香港人的思想,為害香港整體利益,鏟平普世價值,用的都是「國家」的偉大口實。他們以國家為名,污染香港人的心靈,這種道貌岸然的宣傳慣技,恰恰包藏了戕害基本人性的禍心。我們千萬要提高警惕,不易本性,不改初衷。

       不管中共以什麼偉大的口實來改造我們,不管保守自己良知要付出什麼代價,最要緊的事,是萬不可以中共的黨性來取代我們的基本人性。即使有時我們被迫要在公開場合同意中共的宣傳,我們也一定要在內心提醒自己,嚴格區別黨性之惡與人性之善。

       黨性只是一黨之私,人性才是永恒與普遍的。中共憑自己的黨性,屠殺﹑虐待和改造幾代中國人,這筆帳日後要一點點清算。如果我們不知不覺被中共同化了,接受了他們的洗腦,那我們就只有跟中共一起沉淪下去,變成人類的渣滓。
       
       網上還能讀到劉亞洲寫九一一的另一篇文章,文章不長,我把它貼在下面:

                美國人精神和道德的偉大力量,這是最可怕的

    「9•11」是一場災難。當災難襲來時,最先倒下的是軀體,但站的是靈魂。有的民族逢災難,軀體未倒,靈魂已繳械。
  「9•11」事件中發生了三件事,都可以讓我們從中看到美國人的力量。
  第一件,世貿大樓頂部被飛機撞擊之後,烈焰奔騰,形勢千鈞一髮。樓上的人們通過EXIT向下逃生的時候,並不特別慌亂。人往下走,消防隊員往上沖。互相讓道,並不衝突。有婦女、小孩、盲人到時,人們都自動地讓出一條道來,讓他們先走。甚至還給一條寵物小狗讓道。一個民族的精神不強悍到一定的程度,斷然做不出這種舉動。面對死亡,冷靜如斯,恐怕不是聖人也接近聖人了吧。
  第二件事,「9•11」的第二天,世界就知道這是阿拉伯恐怖分子所為。很多阿拉伯商店、餐館被憤怒的美國人砸了。一些阿拉伯商人也受到襲擊。這個時刻,有相當一批美國人自發地組織起來,到阿拉伯人的商店、飯館為他們站崗。到阿拉伯人居住區巡邏,阻止悲劇的進一步發生。這是一種怎樣的精神啊。我們自古就有報復的傳統。我住在成都。鄧艾破成都後,龐德的兒子把關羽一家老幼全殺光了。血腥報復,斑斑點點,不絕於史籍。
  第三件事,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墜毀的那架767客機,本來是要撞向白宮的。後來機上乘客與恐怖分子搏鬥,才使飛機墜毀。因為當時他們已經知道世貿大樓、五角大樓被撞的消息,他們決定,不能無所作為,要和恐怖分子進行殊死鬥爭。即便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還做了一件事:決定投票通過,是不是要和恐怖分子作鬥爭。
  在這麼一個生死悠關的時刻,我都不把我的意志強加給別人。後來全體同意,才去與劫機者搏鬥。
  什麼叫民主,這就是民主。民主的理念已經深入到他們的生命中、血液里、骨髓中。這樣的民族,他不興盛誰興盛?

    劉亞洲是解放軍上將,他的另一個身份,是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內地著名的報告文學作家,他的另一個身份,是中共元老李先念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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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成,因為「Popo」這個字

美國律師襲警罪成,因為「Popo」這個字

2019年12月7日,任職美銀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在港鐵銅鑼灣站近 F出口梯間,見到一個男子以長棍襲擊一個少年,隨後更將少年推向牆壁,用棍架住他的脖子,旁邊還有另一男子協助制服少年。Bickett 覺得這樣粗暴以棍架頸,可導致少年窒息,於是上前了解。

現場有市民圍觀,Bickett 聽見一個戴鴨舌帽的外籍男子,大聲問那兩個把少年制服的男人:「Are you popo?」兩人皆斬釘截鐵回答:「No!」Bickett 便相信兩人不是警員。其後Bickett 再以普通話問兩人:「你是不是警察?」持棍男最初沒回應,另一人則說「不是」。Bickett 再問幾次,持棍男終轉頭望向被告,大聲回答:「不是!」

後來少年逃脫,持棍男追上去,無功而還。這時候,持棍男開始情緒失控,不停向鴨舌帽男子叱喝:「What are you doing?」Bickett見狀,以為他精神失常或服了毒品,完全沒想過眼前的「瘋漢」,居然是一個意圖拘捕跳閘少年的休班警。

也難怪Bickett誤會。對付一個跳閘的少年,竟出動伸縮棍又扑又箍,然後還情緒失控,令公眾側目,哪裏像一個正式錄用的警察?

這個叫俞樹生的休班警,怒氣沖沖折返,鴨舌男子問他:「Are you popo?」俞樹生仍說「No」。鴨舌男再問一次,俞又忽然改口說「Yes」,完全語無倫次。隨後俞樹生舞動警棍,衝向樓梯扶手欄杆後的Bickett ,卻自己絆倒在地,Bickett 見狀,出於自衛的本能反應,就打了俞臉兩下,並以腿壓胸,嘗試奪去他的棍子,但沒成功。

這個多次否認自己是警察的休班警自己絆倒在地後,戴鴨舌帽的外籍男子就說「 get the police(找警察)」。此時俞樹生才喊道:「Police,yes(警察,是)!」不知道算不算表明身分?結果,Bickett被俞樹生拘捕,控以襲警罪。

案件開審,法官裁定Bickett罪名成立,判入獄4個月2星期。我綜合多個媒體報道的法庭作供,以及《華盛頓郵報》上載的案發影片,重組了以上案情。我建議大家到本文註釋中附上的網站,查看詳情,《華盛頓郵報》那段影片更加不容錯過。(1)

了解事發經過後,我們不禁要問兩個關鍵問題:俞樹生一開始何不表露警察身分?俞因為再三否認自己是警察,才令Bickett誤以為他是危險的瘋子,那麼「襲警罪」又如何成立?

以上兩條棘手問題,裁判官林希維在裁決時已替俞樹生想好解釋,是咁的:林官認為「popo」一字不尊重及貶損警方,所以問休班警「Are you popo?」,俞的否認是可以理解的,非刻意隱藏警員身分。對於林官這個說法,我卻是完全不能理解,理由有二。

第一,以「popo」稱呼警察,確實是俚語,但是否「不尊重」,似可討論。「Popo」稱呼,據說源於八十年代南加州,那裏踏單車的警察,會身穿印有「PO」字樣的T裇,兩個警員並肩騎車,就會拼出「POPO」一字。(2)有趣的是,2018年密芝根州一個警局,居然幽默地在警車上張貼出「POPO」字樣,目的是為了「促進與年輕人溝通」。(3)可見此字並非一定帶有貶義。林官可有問過Bickett如何理解此字?

一個稱呼是否屬於「不尊重」,答案很主觀,因人而異。你今天說「popo」是貶義,故警察可以答「No」,明天也可說「差佬」亦是侮辱,後天甚至可說「警察」兩字講得沒有敬意,警員也有權拒絕回應。難道要跪在警員面前求他表露身分,他才需要承認自己是差人?

第二,即使俞樹生認為「popo」不敬,他也可以回答:「我不是popo,我是警察,I am a policeman。」不就簡簡單單解決了嗎?為什麼偏偏不肯承認,最終導致Bickett 誤會呢?林官可以解釋到嗎?

Bickett在赤柱服刑逾六周後提上訴,現獲保釋候審。近日他接受《華盛頓郵報》訪問,說他對香港法院已沒有信心,「我把整個職業生涯都獻給法律,我相信法律。但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我所看到的發生在這個城市其他人身上的事,已把我的信心徹底粉碎了。」

了解這宗襲警案的正常市民,相信也會跟Bickett有同一感受。


1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world/asia_pacific/american-lawyer-hongkong-prison/2021/09/11/6e30d66e-f9b2-11eb-911c-524bc8b68f17_story.html

2

https://www.scmp.com/magazines/post-magazine/short-reads/article/3030543/how-hong-kong-slang-terms-police-have-evolved

3

https://www.cbsnews.com/news/police-change-name-to-popo-in-controversial-p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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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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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郵報》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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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2日 星期日

要留清白在人間

要留清白在人間

今早看到Facebook專頁《鄒幸彤後援會》的貼文,說家屬到懲教所探望鄒幸彤,形容她「精神很好,反應敏捷,應該睡得比平時好多了,心境也更坦然。」鄒更詩興大發,吟誦她向來最喜歡的明人于謙七絕〈石灰吟〉:

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看見鄒幸彤以這首詩明志,我除了敬佩,就只能歎息。

詩雖然淺白,也許還是要解釋一下。要看懂此詩,須對古代石灰的製法和用途有點概念。據宋應星 《天工開物》卷十一所載,石灰是用烈火焚燒石灰石製成的,石灰石通常埋於地下二三尺,人們掘出燒煉,火力一到,石質就被燒脆,置於風中,久了自然成粉,急用則以水澆,也會解散成粉。石灰凝固後,入水不壞,可粉刷船身和房屋牆壁,填縫防漏,用處甚大。

有了這背景知識,你應該領略〈石灰吟〉的字字句句,其實是借石灰的煉製過程,來隱喻詩人的堅毅、勇敢和廉潔。「千錘萬鑿出深山」,指石工在深山辛苦採鑿石灰石。「烈火焚燒若等閒」,指石灰石隨後必經火燒,「若等閒」是擬人,顯示石頭(即詩人)無懼劫難。「粉身碎骨全不怕」,指石灰石風化或遇水成粉,「全不怕」也是擬人,暗喻詩人甘願捨生取義。「要留清白在人間」,指石灰粉最後用來粉刷牆垣,在世上留下一壁清白,隱喻詩人即使粉身碎骨,也必在人間留下高潔的典範。

〈石灰吟〉是一首借物抒懷的佳作,它字字緊扣石灰的燒法,同時字字隱喻作者的人格,寫得渾然天成。雖然大家都說這是明代忠臣于謙所作,但奇怪的是,此詩卻沒有收錄在于謙詩集,只見於明人孫高亮的小說《于少保萃忠全傳》第五回,字眼也跟現在流傳的版本略有不同。

據小說所載,十多歲的于謙一日閒步到燒石灰窯之處,看見燒灰,有感於懷,便吟詩一首:

千錘萬擊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骨碎身全不惜,要留清白在人間。

小說隨後寫道:「後人觀此詩,謂云:文章發自肝膽,詩賦關乎性情。觀公詠桑詠灰,足見其憂國憂民,自甘廉潔,全忠全節之印證也。」這段話也完全適用於鄒幸彤。

于謙和鄒幸彤,除了性情相近,也同樣聰明絕頂。眾所週知,鄒幸彤是名副其實的精英學生,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獲5A佳績,入讀劍橋大學物理系(跟自稱「年年考第一」的廢物不可同日而語),其後發現自己的真正抱負是人權事務,才毅然決定轉讀法律,成為大律師。

于謙小時候,讀書過目不忘,才智出眾。例如他在塾中讀書時,有次同學頑皮,塾師要懲罰全班,小于謙要求自己用對聯代罰,老師於是出對:「手攀屋柱團團轉」,于謙應聲對曰:「腳踏樓梯步步高。」先生又出上聯:「三跳跳落地」,于謙秒回下聯:「一飛飛上天。」他的聰明可見一斑。

可惜,這位才德兼備的忠臣于謙,下場是遭奸臣誣陷「謀逆」,被判死刑,「死之日,陰霾四合,天下冤之。」身後被抄家,錦衣衛打開房門,發現家無餘資,只有皇帝賜予的蟒衣和劍器,令觀者慨歎不已。

現在鄒幸彤借于謙詩來明志,我敬佩之餘,能不歎息嗎?即使她無畏無懼,我們也決不能讓她步于謙後塵,因為世界需要鄒幸彤這種人物,才能有更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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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鄒幸彤後援會FB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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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1日 星期六

到底要幾弱智,才會信屈穎妍?

到底要幾弱智,才會信屈穎妍?

九月六日,英國政府於官方網站更新有關香港的旅遊建議,指《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7月1日生效,條文針對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及實行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政府等罪行,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該法例規定,這些罪行包括香港境內或境外的活動,實際上可適用於英國。某些情況下,中國大陸當局可根據該法例,拘留和審訊犯罪或被指控犯罪的人。」(1)

網站亦提及,今年8月1日於香港生效的《2020 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可阻止旅客離開香港,但補充指港府承諾不會使用這類權力,只會藉此阻止某些尋求庇護者進入香港云云。

任何智力正常者看了英國政府以上的旅遊建議,都明白重點是提醒英國國民,今時今日到香港旅遊,要承受「港區國安法」所帶來的前所未有的風險,比如說,你曾經在英國遊行抗議反對港共政府,或發表惹怒中共的言論,一踏足香港,就隨時有可能被國安警拘捕。

英國官網的說法,並非表示認同「港區國安法」,會配合中共拉人封艇,而是客觀陳述「該法規定」的內容——故不厭其煩寫明是「The legislation states⋯」、「 under the terms of this law」——讓英國國民明白到香港旅遊的政治風險。

本來這樣明白簡單的事,在正常社會決無解釋必要,但是香港有一些腦殘藍人,似乎唯恐天下不知其腦袋長在大小二便的出口,偏要胡說八道,利用這個「旅遊建議」大造文章,指「手足」被英國政府出賣。這種垃圾文章,當然又是出於那個姓屈的。

日前,那姓屈的寫了一篇〈尋找後悔藥〉,揶揄「老遠跑去英國呼吸自由空氣的手足」,看到英國官網的更新建議,應該會「晴天霹靂」,想找「後悔藥」,有一句說:「英國今次修例,正是曲線警告跑到英國的黃人,別再在我土地上搞事!我隨時可以把你們交到中國政府手上,至少,你們在英國犯下香港國安法,將來回港隨時可被翻出來算帳。」短短一句話,就有兩個謊言。

第一個謊言,是把英國「更新旅遊建議」扭曲為「修例」。姓屈的到底是文盲,抑或說謊?

第二個謊言,是指英國「隨時可以把你們交到中國政府手上」。事實上,2020年7月20日,英國外相Dominic Raab已在議會宣佈「立即無限期暫停與香港之間的引渡條約。」

屈婦人這種充斥謊言的垃圾文字,本來不值一提,但我留意到那一粒涉嫌帶頭煽動721暴動(2),而香港警方至今並未拘捕的「風中微塵」(她在微博有2872189粉絲),竟然在微博轉載姓屈的謊話連篇垃圾文,分明是荼毒千千萬萬國內同胞,我激於義憤,就不得不指出屈文的錯謬與卑賤的寫法。

如果你有藍人親朋戚友,歡迎把此文傳給他們,不服可以來辯,腦殘請去醫院。


1
https://www.gov.uk/foreign-travel-advice/hong-kong

"The legislation states that these offences apply to activities conducted both inside and outside Hong Kong, which in practice could include activities conducted in the UK. China's mainland authorities could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detain and try individuals who commit an offence, or are accused of committing an offence, under the terms of this law."

2

2019年7月18日下午1點12分,香港警嫂「風中微塵」在微博發佈那幅「得元朗得天下」的煽亂圖片時,還寫了一行字:「各位元朗朋友要當心了,7.21晚班暴徒會捲土重來,大家要准備好D土特產招呼這些龜孫子啊!」

「風中微塵」出帖不夠三十分鐘,消息便在 Facebook 建制公開群組流傳。她叫元朗朋友「准備好D土特產招呼這些龜孫子」,建制網民馬上在Facebook 附加「元朗一眾鄉紳恭候你們」圖片,然後到了約定「招呼」和「恭候」的7.21晚,白衣暴徒就拿着武器走上街頭,襲擊市民。暴動的因果鏈應該很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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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0日 星期五

人生就像一盒朱古力,你永不知道將得到什麼罪

人生就像一盒朱古力,你永不知道將得到什麼罪

前日才在這兒說,根據當今保安局局長「邏輯」,原來你靠朱古力和髮夾就可以「建立勢力」,從而xyz,從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不久就見到有網民改圖,把《阿甘正傳》名句「生命就像一盒朱古力,你永遠也不知道你將拿到什麼(Life wa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改為「人生就像一盒朱古力,你永遠也不知道幾時顛覆國家」,真是笑中有淚的梗圖。

不出兩天,支聯會及其三位核心成員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就忽然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今次連「從而乜乜、從而物物」的天才推理也慳返。支聯會在1989年成立,在所謂「一國兩制」下如常運作32年,到底怎樣窮凶極惡地「顛覆國家政權」,市民完全看不出。難道不用靠朱古力髮夾收買人心,單憑喊幾聲「結束一黨專政」便能「顛覆國家」?

鄒幸彤提堂時,官問是否明白控罪,鄒幸彤答:「我明白呢個係一個荒謬控罪。」歷史會記下這句擲地有聲的話。

什麼是「荒謬」,正常文明社會的人都明白。莫非中國人的腦袋構造與別不同,會不明白?也不見得。儘管今天正常人都很難笑得出,但我不禁想起三國時代有個關於法律的真實笑話。

據《三國志.蜀書.簡雍傳》,有一年天旱失收,為了節省糧食,劉備便下令禁酒,釀酒者有罪。有官吏從人家搜到釀酒器具,雖沒證據顯示他們釀酒,但也打算施以違反「禁釀令」的刑罰。一日,簡雍與劉備一同出行視察,看見一對男女路過,簡雍便對劉備說:「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縛?」(他們想行淫了,何不將他們五花大綁?)

劉備不解,便問:「您又怎麼知道?」簡雍妙答:「彼有其具,與欲釀者同。」意思是,他們有淫具,與那些被搜出釀酒器具,你就當作想釀酒的人,不是一樣嗎?劉備大笑,心知荒謬,就赦免了家藏釀具的人。

最初打算把藏有釀具者治罪的皁隸,顯然認為家有釀具,從而就會釀酒,從而就會犯禁酒令;如果是鄧炳強,我深信還可以進一步滑坡,以「從而就顛覆蜀國政權」來定罪。但即使倒退到三國時代,即使是劉備,也明白這種「有陽具,從而就犯強姦」的指控有多荒謬。

然而廿一世紀的中國香港,卻有很多人假裝不明白荒謬。鄒幸彤在FB呼籲:「香港人,別認命。」對我來說,別認命的第一步,就是勿對裝傻的人保持沉默,勿對荒謬的事日益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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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影片截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QNX1_w4y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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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9日 星期四

請問港鐵站喺邊?

真人真事。

831 當晚,家住港島的李小姐 (化名),約了朋友於她家附近的一間餐館吃晚飯。在前往餐館途中,她們遇上了兩個身穿示威者裝束的年青人...... 其實是十幾歲的孩子,當中一個向她問道:「請問港鐵站喺邊?」

這樣一問,李小姐呆了呆,然後指一指正確的方向,但她還是放心不下,於是問他們吃過飯沒有,並建議大家不如一起吃晚飯,兩個孩子猶疑了好一會,然後接納了李小姐的建議,幾個人就這樣結隊上餐館去。

進入餐館前,李小姐跟他們說:「不如你哋除低身上啲 gear 先,費事咁張揚,同埋唔好嚇親其他食客。」語畢,他們立即把裝備脫下,放入背囊,然後進入餐館。這家餐館不大,老闆和很多食客都稔熟,屬於人情味濃的小店,而且貼滿了反送中的標語,立場鮮明,所以李小姐才會建議一同到這裡用膳。

點餐的時候,老闆親自落單,而李小姐表明,這頓飯由她結賬,著孩子們不用客氣。話雖如此,孩子們還是相當害羞,只點了很少食物,老闆看在眼裡,感到不是味兒,然後對他們說:「即管叫嘢食,唔使佢請,呢餐我嘅!」孩子們連聲道謝。

席間,孩子們慢慢放下戒心,李小姐可以從交談中得知他們今年十四歲,住在將軍澳,當中有人從未踏足港島。

十四歲,自己從未到過港島區的孩子,在暑假完結前從老遠跑出來為香港抗爭,而他們連回家的路也找不到......「請問港鐵站喺邊?」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有誰聽了不心痛?

吃了一會,其中一位孩子說,他們還有朋友在外,問李小姐可否讓他們在店裡會合,李小姐說當然沒有問題,並叫他們在此吃過飯才一起回家。過了一會,孩子們的朋友到達 - 兩個 full gear 的孩子,其中一個仍手執鐵通...... 全店的人呆了,然後老闆叫他們坐下來吃東西。

飯後,孩子們再次道謝,老闆說幫他們 call 車,並叫他們把所有裝備留低,免得他們在回家途中發生任何狀況。他們最初不肯放棄裝備...... 是的,對於沒有收入的孩子來說,裝備就是他們的身家性命財產,而且他們自己也不知道下次何時才會來到港島,所以拒絕了老闆的要求,但老闆仍然堅持:「我俾錢你哋,你哋第時再買過...... 我唔想你哋喺我呢度食完飯之後出事!」

老闆這樣說,孩子們再沒有推搪的理由,就這樣接受了眾人的好意,平平安安回家去。


*配圖並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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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腔熱血勤珍重——向鄒幸彤致意

一腔熱血勤珍重——向鄒幸彤致意

昨日清早,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多名支聯會常委會成員,罪名是他們沒有遵從警方要求,交出支聯會成員及資金往來等資料。被捕者有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和陳多偉。

支聯會在8月25日收到警方通知書,按照《香港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 附表 5 第 3(1)的「規管外國或台灣代理人」一則,要求提供資料,沒有選擇餘地。9月5日,支聯會常委開記招,表明不會執行警方的要求,理由是「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又指警方沒解釋支聯會代理哪個國家,也沒交代指控有何證據,形容做法是「對民間社會的恐嚇」。

當時鄒幸彤說得擲地有聲:「恐嚇到我們這裏為止,支聯會不會幫你散播恐懼。」

有網友說,古有七步成詩,今有四步成罪——只要活學活用四個「從而」,你做什麼都可以危害國安——講邏輯不如講陰騭,但我們還是要挺起胸膛說真話、講道理,不是為了向皁隸對牛彈琴,而是向下一代盡義務,為歷史做見證。講道理,就要討論兩個問題。

(一)支聯會拒絕警方要求,到底有沒有理據?要回答這問題,就須細看《香港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 附表 5 第 3(1)的內容,原文如下:

「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發出有關規定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則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不時藉向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供以下資料——」

閱讀能力正常者都明白,這條法律僅限於對「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有效;若不是什麼代理人,自然不必理會。因此,支聯會否認是外國代理人,是抗命的正當理據。當然你可反駁,否認就代表不是嗎?那麼我們就考慮第二個問題。

(二)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嗎?要回答這問題,同樣需要參考《香港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 附表 5。要成為所謂「外國代理人」,根據附表5的「釋義」,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一、受外國政府或外國政治性組織指使、控制,監督,或收受金錢或非金錢報酬;二、為外國政府或外國政治性組織的利益而進行活動。

智力正常者均會問:「你指我是『外國代理人』,就要證明我符合以上兩項條件。那證據呢?」以目前公開資料所見,警方並沒有「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的證據。

法理上或邏輯上,警方必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才能「依法」向他們索取資料。如果證明不到,也照樣索取資料,將令《香港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 附表 5 第 3(1)的法規形同虛設,反而是國安處違法了。

以上所講,是任何明理的普通市民,按照《香港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的內容,自然得出的合乎邏輯的推論,也是鄒幸彤等人拒交資料的理據。以現時可見的資料來說,不是支聯會違法抗命,而是警方未能以理服眾,支聯會不過據理力爭而已。

昨日清晨,大批國安警擠在門外,鄒小姐並未驚惶失色,她只是捨不得窗外旭日初昇的香港風景,趁着未被抓走的片刻時光,匆匆拍照留念。雖說「行無愧怍心常坦」,但真要做到慷慨就義,談何容易呢?我實在非常佩服她的勇氣,謹以小詩一首,向鄒幸彤致意:

女兒作健出英豪,叱起羲和藐吏曹。
奮發千鈞彤管力,終看碧血化洪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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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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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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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8日 星期三

鄧炳強一分鐘七次


鄧炳強一分鐘七次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會見傳媒,指有在囚人士與監獄外的人,利用不同方法企圖建立勢力,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事。鄧炳強說,有人藉神職人員或議員身分探監,實則通風報信,從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又指有組織寄信給在囚人士,呼籲他們繼續「抗爭」,嚴重影響相關人士的更生計劃,並在監房內「散播危害國家安全的種子」。

看直播,我發現鄧局長用得最多的字眼,是「從而」,試看以下兩節精彩示範(各大報章都沒有原汁原味節錄)。

鄧炳強指有人透過贈送髮夾和朱古力,在獄中建立勢力,短短幾句話就用了四個「從而」:「好多人就係透過可以運一啲咁嘅嘢入去,收取呢啲嘢,從而喺呢啲物品變為一個特權,喺入面招攬追隨者,從而利用佢呢啲特權成立影響力,令監獄入面嘅人受到影響,從而更加憎恨政府,憎恨香港政府,同埋可能憎恨中央政府,從而危害國家安全。」

講了四個「從而」後,鄧局長還嫌未夠喉,隨即又把上述的話再說一遍,加多三個「從而」。他說,有組織靠一些送入監獄的物品,「壟斷呢啲物品嘅供應,從而任何人想探監想買呢啲物品,都經過佢,一方面係斂財,另一方面亦都變為特權,從而係喺監房製造特權,從而係進行危害國家安全嘅事情。」

以上兩段話,我計算過,是在同一分鐘講的。

一分鐘內可以毫無邏輯地講七次「從而」,等於一分鐘做七次邏輯笨豬跳,本身已是十分驚人的成就。更使我吃驚的,是無論髮夾或朱古力,原來都可以「危害國家安全」。請問鄧局長心目中的中國,到底脆弱到哪個程度?

鄧局長今次發言,不容小覷,因為他確立了一個劃時代的「國安」理論,不妨叫「四個從而論」,足以媲美西方學者的「六度分隔論(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所謂六度分隔,是指世上任何互不相識的兩人,只要透過五六個中間人,就能夠聯繫起來。根據鄧炳強的四個從而論,則不管你做什麼,只要用三四個「從而」,就可達到「危害國家安全」的神奇效果。不信?我們可以思想實驗一下。

比方說,有高官犧牲自己的私人時間,在一天辛勞工作過後,繼續辛勞工作,接受民企高層的奢華款待,從而違反限聚令,捲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嫌疑,從而令市民憎恨政府,從而危害國家安全。

又比方說,有高官會見傳媒,說話紊亂破碎,毫無邏輯,從而令市民鄙視政府,從而憎恨中央,從而危害國家安全。

看到嗎?利用鄧氏的四個從而論,你想逐漸「危害國安」又得,想即刻「危害國安」亦得,得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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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6日 星期一

當年今日:【東施效顰】撤回之後,真正嘅戰爭先開始


【東施效顰】撤回之後,真正嘅戰爭先開始

我本來唔信,睇到有人話FAZ都有賣政府份廣告之後,我放飯即刻想衝去買份嚟睇。搵咗三間油站都搵唔到。

最後我買咗Tagespass嚟睇...

見到份廣告之後,我唔知好嬲定好笑。

我唔知香港政府係咪真係蠢到咁嘅地步,政府入面決定要全球登廣告嘅人,個腦真係裝咗屎,仲要係滿溢到我自己都覺得慘不忍睹嘅程度。點解我咁講?

一。無民眾支持。眾籌登報,重點係『眾籌』,二萬二千個香港市民真金白銀,唔夠一日籌得六百七十幾萬,呢個就係香港人對民主嘅體現同支持。你係咁巴閉,成日話大部分香港市民支持警察執法,咪叫啲建制派搞返個眾籌,鼓勵啲藍絲陣型嘅朋友課金登報囉!你依家堂堂一個政府攞舊錢出嚟登報,呢啲叫Propaganda,睇得報紙啲有識之士,一眼就睇得出,明顯只會有反效果,話你香港政府想粉飾太平。

二。小學雞。連登仔眾籌登報之舉,政府竟然跟你再大你。足見民間智慧一向都係領先政府你幾個馬位。依家你竟然低莊到做連登仔跟尾狗,只會令人恥笑你。一個政府,官方地用公帑去外國報紙度幫自己政權賣廣告,明顯係小學雞之舉,想要報仇,『你登得,我都登得呀,吹咩!』顯得氣急敗壞之餘,高導演,見到勾結外國勢力嘅證據啦!唔差在,學就學足啲,不如你用埋納稅人嘅錢,搞埋個全球登報展覽呀笨!

三。設計柒到喊。政府作為壓逼人民嘅政權,你有咩可以講啫?你份廣告可以有咩Legitimation?我地可以為自由吶喊,為警暴抱不平,我地一句『Hongkong fällt』爆炸性咁填咗版面嘅三分一,一句帶出香港人嘅訴求,德國人一睇就明。唔同政府,唔通你可以寫『Hongkong fällt nicht』?無嘢講,標題大大隻字寫香港,加個區徽,加個維港做背景。唔知我仲以為你唔小心印咗啲新移民資料小冊子嘅封面落咗報紙度,隔住個Mon都隱約聞到你嗰種七十幾歲阿婆搽到全身都係嘅白花油味呀!你覺得真係會有『宣傳』嘅效果?好心係做設計嗰個,知道根本做唔到,咪白紙黑紙,好似啲訃聞咁,講下政府立場咪蒜狗掃把囉。

我其實都唔忍心鬧啦,一個腦部充滿住糞便嘅決策者,人生都肯定唔會好過。但係呢個登報計劃,一定可以成為關公災難嘅黃金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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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5日 星期日

先讓你害怕,再逼你順從,再要你奉獻

先讓你害怕,再逼你順從,再要你奉獻

       中共近來亂拳齊出,打這個打那個,不惜代價,不計後果,目的何在?

       外部環境惡劣,未來日子難過,要攘外必先安內,所以近來外交上沒什麼動作,倒是對內鎮壓日日新款。

       打擊趙薇天下震動,趙薇究竟犯了什麼罪,至今並無官方公佈。官方沒有提供任何趙薇犯法的罪行和證據,只是因為她錢多,傳說和馬雲勾結,就全面打壓,讓她成了過街老鼠。

       一個政府可以如此對待一個平民?即使她有錢,有地位,但如沒有犯法,就得讓人有活路。為何中共偏偏如此蠻橫,說打就打,一打就不留餘地,必得置之死地而後快?為何狠毒至此?

       打趙薇不在趙薇本身,甚至也不在娛樂圈,打趙薇是制造寒蟬效應,讓全中國十三億人都害怕。趙薇有錢有地位有背景,一夜之間要死就死,百口難辯,趙薇如此,馬雲也危了,馬雲如此,馬雲的後台也不穩,那麼全中國上下,還有誰有安全感?

       教培﹑醫美﹑遊戲﹑奢侈品,整個行業一夜之間摧毀。英語課沒了,小學撤銷考試,學校大搞洗腦教育,全國派十四萬督導員入校,一連串新政策一口氣做完。網上有視頻,拍到電視台記者當街攔住吃漢堡包的年輕人,說他不吃豆漿油條是不愛國,連吃漢堡包都有罪了,中國果然要回到共產黨的初心。

       如此大規模﹑無遠勿屆的﹑干預每個人日常生活的政治運動,使全國上下人心惶惶,手足無措,目的是什麼?

       目的很簡單,就是讓你怕。政府雷厲風行,專挑巨無霸來打,一打就徹底消滅,不計後果,手段毒辣,把全國上下都打懵。民眾既不知政府的用心,更不知未來的趨勢,既擔心個人的安危,又擔心社會的巨變。人人心中無底,為面臨巨變而心虛,心虛則怕,怕則求平安,求平安則不敢多事,不敢多事則百般順從。

       中共用意,就是先讓你怕,再讓你順從。未來有漫長苦日子,如果人人還像早些年那樣,亂賺錢亂花錢,心頭越來越大,要求越來越多,政府如何應付?現在亂棍打下,先把你打怕,再讓你順從,你順從了,政府想怎樣就怎樣,沒有人膽敢說不。

       教培行業四千萬人,政府眉頭都不皺一下,一棍打死,四千萬人都不手軟,還有誰他不敢動?趙薇知名度那麼高,背景高深莫測,沒有證據一夜之間踩死,那還有誰不能打?

       此所以一輪打擊之後,全中國上下都怕了。中共只提到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還沒提出要求,馬化騰當天已捐了一千億,馬雲捐了五百億,看看勢頭不對,趕緊又捐五百億,至少和騰訊看齊,否則就顯示自己目中無黨了。

       私企大戶爭先恐後開支票。支票面額大雖然吃虧,但換得安全感也算物有所值。若支票面額比小,又擔心得罪當局,隨時有麻煩。

       先讓你怕了,你就會順從,你順從了,就會自動奉獻。打的是有數的私企和個人,震懾的是各級幹部和十三億人。私企巨頭捐千億,以下捐百億十億,一層層捐,人人不落空,政府無端端撈一大筆,用來救急。

       往後漫長時間要捱苦日子,國庫空虛正需要搜刮民脂民膏,與其用強暴手段,不如讓人順從自動奉獻。不能不說,中共整治中國人,果然有豐富經驗。

       什麼共同富裕,什麼第三次分配,要害是維持獨裁統治無錢不辦。內外壓力再大都好,只要政府手上有錢,都可以用錢搞掂,沒有錢了,只能用武器搞掂。中共不是不敢動用武器,只是不到最後關頭,能用錢搞掂的,就避免用武器,如此,錢的事就十萬火急了。

       打擊豪門,削平中產,撫平底層百姓的不平之心。搜刮得來的民脂民膏,或有一點給底層窮苦百姓,以澆滅他們的反抗怒火,而大部份得來的不義之財,當然用來補充國庫,繼續維持一黨專政的統治。

       今日中共,不只是要讓反抗者怕,是要讓所有中國人都怕,怕了才會順從,順從了才能無私奉獻,全國人民都服服貼貼,黨叫幹啥就幹啥,中共就不必擔心西方國家的圍堵,不怕外交上的孤立無援,關起門來照樣做皇帝,只要有千古不易的中國順民就可以了。

       苦日子在前面,有人已有預感,有人還在做盛世中華的春秋大夢。香港建制派和藍營,先知先覺者已經跑了,大部份人還沉迷在黃絲被打壓的現世快樂中。亂世當前,醒悟有先後,選擇有不同,所謂命運,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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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4日 星期六

「犯法就是犯法」,執法者「選擇不多」

【#Patreon美麗新香港🇭🇰🇩🇪】李桂華警司這句說話,正是鄂蘭「平庸之惡」的完美演繹:既然法律在這裏,大家是否喜歡都好,「犯法就是犯法」,執法者「選擇不多」,暗示如果不拘捕「就輪到我們犯法的了,咁點可以搞到自己呢」。至於這條法律、或整個國安法體系是否合理,none of his business,總之一切收order返工,心安理得。

根據同一邏輯,假如李桂華活在納粹德國年代,對那些充公猶太人財產、然後送他們到集中營的法律,肯定也會執行,因為「執法者的選擇不多,如果有人犯法就會處理,否則就是瀆職」。假如他活在赤柬時代,要執行波爾布特的「國家安全法」,自然也不會有心理障礙,因為 「執法者的選擇不多,如果有人犯法就會處理,否則就是瀆職」......

⏺全文見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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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的人質、物質:我們都是烏干達狂人的廚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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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日 星期五

不搞文革又如何

胡鍚進批李光滿:不搞文革又如何?

       在早幾天黨媒鋪天蓋地轉載李光滿的鬥爭檄文之後,海外自媒體紛紛解讀為習近平正在策動一場新文革。這當然都是誤讀,但黨媒全面轉載的架勢,的確造成一種假象,就是中共真的磨刀霍霍,準備來一次「摧枯拉朽」的政治鬥爭。

       筆者早兩日文章分析了文革的基本性質,證明習近平不是要搞文革,也搞不起第二次文革,他只是要搞閉關鎖國而已。

       黨媒大陣仗轉載小人物的文章,本意是借力打力,為一系列整肅行動找藉口,順便震懾各大私企,可惜力度過猛,造成誤讀,影響極壞,中宣部和網信辦犯了一個低級錯誤。

       中共各部門近期密集推出一系列殺傷力極重的手段,把眾多網絡巨頭和大私企打得七零八落,理由是壟斷﹑資本無序擴張﹑貧富分化等等,這些理由都極之牽強,沒有說服力。一輪亂棒沒頭沒腦打下來,不容分說,造成社會混亂民心恐慌,急需一個可以自圓其說的理據。

       這個解釋要足以概括全部政府行為,為所有無序的亂作為提供理據,這個理據又要有足夠力度,以震懾更多尚未被對付的私企,因此中宣部臨急臨忙,看中李光滿的文章,主事人一拍腦袋就下令全面轉載。

       文章拋出後,果然震撼力極強,寒風嗖嗖,一場大規模政治運動甚囂塵上,於是第二次文革之說就流行起來。

       正如筆者之前分析的,習近平根本不是要搞第二次文革,他沒有像劉少奇那樣強大的政敵,也沒有野心要創建什麼新的政權模式,他更沒有膽識去搞癱瘓整個官場和社會。把二次文革之說套到習近平頭上,除了讓他無端揹一項歷史罪名,使他百口莫辯之外,對中共有害無益。

       這是中宣部和網信辦始料未及的結果。海外自媒體太敏感,想像多於推論,如此一來,習近平無端揹一個黑鍋。髒水潑到今上頭上,此事非同小可,中宣部面懵,胡錫進只好現身叼盤。

       胡錫進就是一個流氓文痞,有中宣部授意,領了上方寶劍,讓他有某種自由度,充當正式黨媒之外一把胡說八道的聲音。他的話符合上意,上面就拈鬚微笑,他的話不符上意,上面就顧左右而言他。這樣中宣部永遠有下台階,可進可退,一則測水溫,二則隨時溜腳,三則影響民意。此所以胡錫進隨時信口開河耍流氓,隨時涎臉賣口乖,仗勢作狗吠。

       胡錫進批李光滿,說「老胡作為有一點經歷的人,我很擔心這樣的語言會勾起人們的某些歷史記憶,引發一定範圍的思想混亂和恐慌」。這才是胡錫進寫這篇文章的目的。

       習近平不打算搞文革,但近期搞了這麼多花樣,又意欲何為?本來歸諸於反壟斷之類,但反壟斷是可以有序地反的,均貧富也不必如此氣急敗壞,資本無序擴張,更可以用行規甚至立法來解決。如此多的弊端行之四十多年,本應按部就班從容處置,何必亂刀砍殺施極刑?

       胡錫進的文章只是闢謠,否認二次文革之說,並沒有解答對私企的圍剿出於什麼動機。中宣部因李光滿的文章起了反作用,授意胡錫進為李文降溫,二者互相打架,都沒有為閉關鎖國找到理據。

       對外擴張受挫,對外關係惡劣,改革開放無路,世界工廠停擺,產業鏈外移,失業率攀升,國內各行業地雷都接近引爆,台灣統一無望,香港問題難解。滿手都是壞牌,勝局不敢想,唯求活命而已。要應付危局,只有先安內後攘外,這是中共氣急敗壞大整肅的根本原因。不管找不找得到理據,從開放到閉關,這個大彎都要盡快轉過來。

       習近平最大的歷史「功績」,就是把中共改革開放四十餘年打下的根基,一夜之間揮霍殆盡,順便把中共開放的假面具也徹底撕毀。現在與世界融合之路已斷,中國往哪裡去?唯有回到閉關鎖國,向朝鮮看齊,關起門來做皇帝。

       李光滿的文章被誤讀成第二次文革,起了反作用,胡錫進急急補鑊,把飛出去的盤子叼回來,可是叼回來的盤子又該往哪裡丟,胡錫進卻不知道,老胡三腳貓功夫也就止於此。

       中共今日之政局,一言以蔽之,就是一個「亂」字,上下無主,手足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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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0日 星期一

致放蛇的食環署職員

致放蛇的食環署職員

*       *       *

一、

綜合各媒體報道,原來「放蛇」的兩位是看完《幻愛》全片才與警察會合發難,而且收回捐出的兩百蚊作為「證據」。

我很奇怪兩位是怎樣做到。《幻愛》是一齣洗滌人心的電影,在愛情片的背後,是對香港的關懷、對人性的叩問、對信念的追逐。

我真的好難想像:兩位是怎樣一邊看著男女主角在夢裡重逢,一邊偷偷與警察聯絡,捉拿在身邊的觀眾,以及剛剛上門出席映後分享的周冠威導演。

我很希望兩位只是因為分心和警察聯絡,才沒有專心看電影。要有怎樣的人格才可以做到,我真的想像不到。

兩位依然需要再看《幻愛》一次,因為你們永遠有所虧欠。不只是因為白看了戲,而且無法從電影陶冶人性:

「偽裝,是任何生命存活的基礎,卻也因為它,而使得我們在道德上有了負擔。」

雅斯培

二、

經過納粹和蘇共的專制統治,如何在極權下保持(起碼的)人格,安身立命而不致隨波逐流,是德國人不斷反思的問題。

若果兩位看過《竊聽者》等電影,都會聽過東德的特務叫「史塔西」(Stasi),其實它是德文 Staatssicherheitsdienst 的簡稱,全稱的意思就是「國家安全部」。

專制政權倒台後,曾為國安工作的人都成過街老鼠,千方百計掩飾過去。但負責解散國安部的人是曾受迫害的抗爭者,他反過來勸公眾省思自己的責任:

『人們太過於急切去公開指責另一個人,對那有罪的人說:「就是他!國家安全部的!」為的是掩蓋自己沒有公開反抗的羞愧 — 即使是最微弱的方式也沒有。。。對於制度的穩定,我有多大程度的貢獻?』

你們很清楚「執法」是選擇地針對誰。我希望到那一天,當每一個人都要面對過去,兩位不會推委說在「奉命行事」、「執行職務」。

三、

我相信公務員中還是有其他人值得倣效。以何韻詩為主角的紀錄片《Becoming the Song》只能夠在外國公映。電影的難得之處是訪問到親近建制的曾俊華。

談到怎看反送中運動,曾俊華說各方(警察和抗爭者)都有使用暴力。政府必須先放下暴力,抗爭者才能讓步。*

(註:抱歉沒有逐字稿,但相信沒有扭曲。)

個人對曾俊華難有好感,畢竟他曾是建制一份子,有份擁護這個政府。但他願意說這番話,即已篤定不再出仕,不會再投身權力圈,甚至會付出代價,畢竟值得尊重。

也許兩位會爭辯說曾俊華已經「上岸」,有樓有錢保證到自己安枕無憂,才有條件講真心話。

但我必須說曾俊華只是合格但不是最高典範。無數香港人冇樓冇錢,依然為了香港奉獻一切。人格會規勸到一個人即使不計代價,依然不會做出肉酸的行為,比如打開捐款箱攞番兩百蚊。

人格會讓人生有其他選擇 — 如果兩位有認真睇《幻愛》的話。

*       *       *

參考文獻

石忠山〈沉默時代的道德辯護:雅斯培論國家行動的罪與責〉
蘭德爾.彼特沃克《彎曲的脊梁:納粹德國與民主德國時期的宣傳活動》
茉莉.安德魯斯《形塑歷史:政治變遷如何被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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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FB:香港的移民潮

香港的移民潮

最近香港陸續出現移民潮,所以想講吓自己對移民嘅睇法。
首先強調返,本身曾經被捕面臨刑責風險或者認為自己有好高機率被捕,被迫離開香港嘅流亡人士不再討論範圍內。
 
大家都知道自從2019年之後,好多國家都放寬移民政策,甚至推出左專門為香港人而設嘅移民政策。
 
我睇法係即使外國唔推出新政策,仍然有能力符合移民條件嘅人,佢哋離開香港係佢哋個人嘅權利自由,冇得怪責,因為佢哋係憑自己或者家人嘅能力達成條件。佢哋移民後不參與香港嘅事務亦冇得批評。但係社會上肯定亦有一批人係靠外國放寬先符合條件,呢班人就唔同講法。外國願意放寬,絕對同2019年香港人嘅行動有好大關係,所以我會視呢啲移民政策,係一種人血饅頭,因為係靠好多人嘅血汗換取返嚟,藉住放寬後先有能力移民嘅人,佢哋嘅移民我認為係食緊人血饅頭。不過唔好誤會,我反對任何人食人血饅頭,相反我好支持食,因為饅頭已經有示威者給外國政府製造出來,唔食嘅話,係一種浪費。我認為應該好好品嚐,到食完之後,以自己嘅方式為香港前途出一分力,咁先對得住所有為咗香港而面臨牢獄之災,曾經為香港流血甚至失去性命嘅人。
我當然知有好多人身處外國都默默為香港付出,但由於不宜公開,可能受到指責時會感到冤枉,有啲難言,對此我只能向嗰啲人致敬意,同埋期望佢哋可以撐得住。同時我亦希望指責別人移民嘅人,指責時盡可能分清楚邊啲先係理應受到指責嘅人,另外亦希望指責者手下留情,以免在不知情下怪錯好人傷害到無辜人士。
相信一定有人認為喜歡香港的話就寧願留在香港,為改變香港而奮鬥,我好尊重同喜歡呢種睇法,以及抱住呢種睇法並且加以實踐嘅人,但我嘅睇法係用咩方法可以達成大家嘅共同目標,成功改變香港,世上冇人可以提供正確答案,離開香港去外國奮鬥到係其中一種方式,我唔會否定呢條路。
 
所以,喺移民與否話題上,我一樣採取冇大台原則,每個人自行決定,最理想情況係每個人都惜才適用,視乎自己嘅技能,專長選取合適崗位及地點,發揮最大後果一齊合力爭取理想中嘅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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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8日 星期六

有一種鬼,叫朋友的朋友

有一種鬼,叫朋友的朋友

前晚,油尖旺區議員朱江瑋在辦事處舉行電影《幻愛》放映會,邀請導演周冠威到場交流。這完全是私人聚會,沒對外宣傳,只限獲邀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出席。現場一半參與者,朱江瑋都認識。想不到這數十人中,原來悄然混入食環派出的兩隻內鬼。

前晚七點,辦事處開始舉行放映會,兩隻內鬼潛伏其中,不動聲色,沒有即時呼喚同黨砸場。它們跟其他人一齊看戲,直到十時左右,電影播到尾聲,警方與食環才突然掃場,票控47人違反限聚令,每人罰5000,全場總共被罰23.5萬元。這時候,兩隻鬼也現形了,當然不在票控之列。

這件事至少涉及兩個問題。

第一,限聚令的初衷是防疫,不是罰錢,更不是設局謀財。如果真心為了公眾衛生安全,早已收到線報的食環和警方,何不趕在放映開始前就到現場了解,必要時阻止群聚,以防社區播疫呢?現在卻等到活動持續三個鐘頭,人數最多、病毒最易傳播的時候,警方和食環才到現場票控,究竟是為了防疫,抑或為了其他原因?

第二,明明是私人聚會,為什麼出席者均遭票控?朱江瑋引述食環的偉論,稱「主辦單位沒阻止外人混入,故現場為公眾場所。」所謂「外人」,這裏自然是指食環自己派去的「內鬼」。整件事十分paradoxical:若食環沒混入「外人」告密,放映會就只是朋友間聚會,完全合法;現在被定性「公眾場所」,違限聚令,恰恰因為多了兩隻冒充「朋友」的鬼。

據《眾新聞》報道,此事令朱江瑋既驚訝又疑惑,他認為政府這樣做,很傷害人與人的感情,令社會充滿猜忌:「私人聚會、朋友聚會都會面對放蛇,還要是明目張膽,某程度是政治阻嚇,政府不喜歡的人,要令所有人都不要跟他有關係?匿埋放嘢啫,其實好低調啦,又唔係公開鬧你,放齣愛情片啫⋯⋯咁都要派卧底,咁係好恐怖,究竟要搞到社會有幾恐慌和猜忌先肯停手?」

「究竟要搞到社會有幾恐慌和猜忌先肯停手?」我覺得這問題並不難答,因為答案已寫在歷史書上。想當年商鞅變法,以五家為「伍」、五十家為「什」,令人民互相監控告發,所謂「告姦者與斬敵者同賞」、「不告姦者腰斬」,甚至什伍也要連坐受罰。這種「以法治國」雖然恐怖,卻立竿見影,令秦國一時大治。後來商鞅其人雖不得好死,但在中國神州大地上,千百年來都有他的幽靈在飄蕩。

言歸正傳。前晚放映會現場有籌款箱,讓出席者自由捐獻,食環到場檢控眾人後,竟在籌款箱內抽起兩張100元,說「是同事剛才放入箱中,要檢走作證據。」此舉令朱江瑋感到「震慄」。食環究竟想證明什麼?我不知道,也沒興趣探討;我只覺得此舉證明人性一旦泯滅,就沒什麼事做不出來。

今年香港的農曆七月,特別令人心寒。

(圖片: 周冠威, 截圖自立場新聞直播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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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剿明星,志在肅清西方文化影響

圍剿明星,志在肅清西方文化影響

       中共對趙薇等影視明星下手,來勢洶洶。據說趙薇與王菲都已失聯,或者被軟禁,或者已出逃。其實大多數明星都很識做,愛國愛黨表忠心爭先恐後,他們如有假合同偷漏稅問題,那也是行業慣例,只想多賺一點錢而已。

       在中國,大多數明星都有政治後台,有的甚至有政治地位,朝中有人保護,在外頭拚命掘金,本來與滿朝貪官有共同利益,為何突然成了箭靶?

       在習近平政治上全面左轉,社會整體回到文革的局勢之下,明星有幾方面「原罪」:

       一﹑明星即使表態愛國,但他們追求的是資本主義「腐朽」的生活方式,華屋靚車,錦衣玉食,紅男綠女,醉生夢死。在社會即將面臨長期緊日子,需要艱苦奮鬥,把一切奉獻給黨的未來,這種個人主義價值觀,與黨的利益背道而馳。

       二﹑明星是偶象,有明星就有追星文化,有追星就分薄了對領袖崇拜的精神資源。年輕人追星,每日如癡如醉,豈有餘情向一尊頂禮膜拜?年輕人都去追星,一尊被冷待了,革命沒有接班人,對黨的事業有直接傷害。

       三﹑目前這批明星,都是改革開放後紅起來的,他們推崇西方影視作品,宣揚西方文化,人生觀與倫理觀都與中共黨文化完全對立。數十年來中共文化政策鬆動,大陸影視作品中也有不少宣揚西方價值觀的成份,要肅清西方文化影響,就不能容忍舊有的影視文化和明星文化。

       四﹑粉絲追星,不但受明星影響,很多粉絲還自動向偶象奉獻時間精力和金錢,為追星不惜掏腰包。明星已足夠有錢,還要從民間搜刮,增加小市民的經濟負擔。鑑於日後即將面臨的緊縮日子,政府預先打擊明星,鏟除追星文化,節省不必要的社會開支,以應付未來的緊日子。

       五﹑明星那麼有錢,國家卻窮了,那是不可容忍的,也不符合黨的長遠利益。打壓明星,剝奪他們的生存空間,搜刮他們的財富,不但對黨國意識形態有利,也對千瘡百孔的財政不無小補。

       六﹑中共黨文化已全面回到文革,影視作品即將受到類似八個樣板戲的嚴格規範,既然如此,社會對影視明星的需求將大幅降低。很多作品不能面世,大量明星將失業,整個行業走向沒落。對於未來肅殺的政治文化來說,沒有了明星不會有什麼損失,相反的,將減少不少麻煩。

       近年來,很多港台明星紛紛到大陸搵食,有的甚至搵到盆滿缽滿,這樣的好日子到頭了。為了回大陸搵真銀,影視明星不惜出賣良知,為中共的獨裁統治搽脂抹粉,抹黑香港人的抗爭,詆譭台灣人的政治訴求,好像香港的成龍,台灣的黃安,都寡廉鮮恥一副奴才相。這些人現在面對中共專政鐵拳的捶打,希望他們還能一如既往地愛國下去。

       人民有追求自己文化生活的權利。在自由社會,有影視作品就有明星,有明星就有追星,有追星就有追星文化,除非有傷風化,或有違法行為,否則政府無權干預。台港兩地向來都有偶象文化,社會也從無失去規範。比起貪腐的官場文化,明星文化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根本不可同日而語。

       中共既然鐵了心全面向左轉,走回閉關鎖國的老路,也就要全面與西方文化脫鈎,杜絕西方文化對青少年的「毒害」,因此,這一波對明星的圍剿,絕不是一時意氣用事,是長遠國策。日後政府對影視作品的政治審查必無日無之,管控越來越嚴,禁忌越來越多,影視作品天女散花式佔領文化消費市場的好景,將一去不復返。

       因此,不是影視明星要倒霉了,是整個行業沒有生路。成龍黃安們,在大陸已沒有生存空間,回到港台又犯眾憎,他們的好日子也到頭了。

       范冰冰被罰十八億,她要有多少身家,才經得起這樣的罰款?一個叫鄭爽的,我都不知道她的來歷,一罰也罰了三億。她們年紀都不大,財富積累的速度驚人。現在范冰冰夠「冰」了,鄭爽也「爽」不起來,她們依附在黨國肌體上風光過,如果有痛腳給中共抓在手裡,那就不只是錢的問題了。

       中共黨文化正急速入侵和佔領香港,圖書館好書被下架,影視作品面臨嚴酷的政治審查,香港的文化環境也正急速惡化,香港在文學藝術﹑出版廣告﹑電影電視等文化領域的多年榮景,也將無以為繼。

       中共去到哪裡,哪裡就沒有好日子過,中國人的苦難,什麼時候才到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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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1日 星期六

鬼節實錘

鬼節實錘!「忠誠」廢物逐一現形!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反外界預期,忽煞停「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議案,之前為「反制法」大鑼大鼓開道的香港建制9uppers,此刻理應狠批北京這個決定。

不信?請點開《文匯網》,隨便搜尋六月至八月初有關「反外國制裁法」的新聞,單看以下回力鏢標題已覺得痛:

曾淵滄:反外國制裁法有效遏止美國氣焰

鄭若驊:反外國制裁法列基本法附件自然恰當

邱騰華:反外國制裁法可維護商界利益

譚耀宗:《反外國制裁法》本地立法實施會更加完備

陳茂波:撐國家立反制裁法 認同有需要「以戰止戰」

容海恩:香港應盡快就《反外國制裁法》展開本地立法

如今中共高層見形勢不妙,臨陣變卦,那條惹怒外國勢力的「反制」議案,到底是「暫緩」、「撤回」抑或「壽終正寢」,不得而知,但以上眾人的言論,就肯定全部變成自己高舉再砸自己腳的石頭。

按照「忠誠廢物」自己的說法,北京暫緩議案,曾淵滄會認為助長美國氣焰,鄭若驊會覺得不恰當,邱騰華會認為損害商界利益,譚耀宗會感到法制不夠完備,陳茂波會認為沒有足夠反擊力量,容海恩會覺得中央辦事不力效率低。

中共高層今次破例不「加速」,自然因為知道貿貿然立法「反制」,勢必攬炒香港剩餘的國際金融中心價值,屆時不但損害外國勢力利益,更分分鐘拖垮自己。道理本來非常簡單,無需財金專業人士分析,任誰也想到「反制法」一立,等於強迫銀行在執行「美國制裁」和「中共制裁」之間,二擇其一。

銀行需要美金嗎?不要的話,絕對有權選擇執行「中共制裁」。

這樣明顯的道理,就連小學程度也明白。但以上那群吹奏「反制法」的建制派,不乏有豐富財金知識的官和經濟叫獸,明知前面是懸崖峭壁,也叫中央加速前進,究竟有什麼居心呢?

還有那個發明「忠誠廢物」的田飛龍,在中共高層叫停議案後說:「目前難以評論十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再召開會議時,會否進行第二次審議,要留意美國對香港的制裁行動會否變本加厲,有機會令法案通過來得更加迫切。」

看懂嗎?田飛龍表示,只要美國對香港的制裁變本加厲,中共就被迫要通過這條他們現在不想立的法⋯⋯這算不算暴露國家的機密弱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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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9日 星期四

余偉康:從接管上海到接管香港


【余偉康:從接管上海到接管香港】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 (UC Davis) 的余偉康教授,早前在海外一個論壇上比對了中共從接管上海到接管香港的異同,有高度參考價值。

余教授指中共將1949年之上海分為五類人:分別為資本家,小資產階級,工人,地主及農民,其中以知識份子最難接管。在共產黨眼中,知識份子左搖右擺、自私自利、自高自大,無團結及革命精神。中共建國需要知識份子,只是日常運作若被知識份子掌控,就不可能整頓改造中國。

中共透過控制、監督、利用整治500萬人口的上海,在重要機構管理層滲入黨員,建立黨支部並培養積極份子。又透過政治教育監督並衡量工作表現,政治動態及生活習慣。這些手段放諸國安法後的香港,愈來愈熟悉。

余偉康 ( Prof Eddy U) 2019年著作 "Creating the Intellectual - Chinese Communism and the Rise of a Classification" (創造知識分子 - 中國共產主義與分類的興起) 對中共整治知識人有詳細分析。對於港人處境,余偉康指中共眼中,香港知識份子(大學或以上學歷)眾多,策劃及參與抗爭運動多出自知識份子。不過香港知識人比舊上海的知識份子更頑固、更囂張、更難搞。他們對中共的認同微弱、對共產黨抗拒,對香港政府反感又嚮往歐美民主,所以中共無法將接管上海全套方法照搬來香港。

如今蘋果日報消失,教協被除滅,民陣及眾多民間團體紛紛結束,專業團體以至公民社會的基本自由被嚴厲打壓。在文化、經濟、政治及執法領域,中共的「百年統治工具箱」請參看余偉康的PPT (圖3-4)

論壇【過百的中共到底是什麼】
余偉康發言 time code 2516-413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js4LvMN2E4

北加州香港會論壇
https://www.facebook.com/ncal.hkclub/posts/1604070759797693

講者們
余偉康: 從中共收復上海看香港
程翔: 從中共建黨看其本質  發言 time code 0636
譚競嫦: 中國人權狀況及世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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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告訴你的事

#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
#鄭若驊做到嘢

關於宣揚恐怖主義,鄭若驊不會告訴你的事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通過議案,「感激」刺警者梁健輝「為港犧牲」,警方國安處昨日因此拘捕並檢控四名出席會議的學生,指他們涉嫌干犯「港區國案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罪」。四人今日提堂。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宣揚」的意思包括「讚揚、辯解、宣傳」,評議會處理動議時「有好多讚揚、辯解、宣傳工作」,形容動議「係合理化、美化、光榮化恐怖主義同無差別襲擊,鼓勵人做自殺行為,同一般道德標準完全不相符。」

國安處的辦事效率實在令人震驚。7.1刺警案連審也不必審,只要警方宣判是「恐怖主義活動」,那就是「恐怖主義活動」。現在大家應該明白,為什麼鄧炳強在刺警事件後,幾乎第一時間把它定性為「孤狼式恐襲」——只要一落入「港區國安法」範疇,警方就好辦事了。

這宗刺警案在外國算不算「恐襲」呢?我不敢說。但中國向來不吃西方那一套,洋人說算不算,並不重要,反正是中共和港警說了算。既然中共有自己特色的「以法治國」,我不明白律政司司長為什麼硬要挾洋法以自重。

7月12日,鄭若驊在藍媒發表一篇〈社會應對恐怖主義和宣揚恐怖主義言行保持警惕〉(1),內文標榜西方民主國家也有反恐法,禁止宣揚恐怖主義。她舉的例子包括法國《刑法典》(Code pénal)的「寬恕恐怖主義罪」(Apologie du terrorisme):「任何人公開為具體或不具體的恐怖主義行為辯解,即屬犯罪,可判處五年監禁。如果犯罪行為是透過互聯網作出,則可判處七年監禁。」

為了增強說服力,鄭若驊引述歐洲人權法院案例Leroy v France:「一名漫畫家在美國『九一一』恐怖襲擊發生兩天後,在周刊上發布一幅戲仿有關事件的卡通,並附有含嘲諷意味的文字(意指有關事件是夢境成真)。該漫畫家被法國當局控以『寬恕恐怖主義罪』(condoning terrorism),並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腦殘藍絲看到這裏,應該就相信「港區國安法」符合「國際慣例」了。

我呸,這種西方案例算個屁!

鄭若驊為什麼不敢說「罪名成立」後,那漫畫家被判了什麼刑呢?佢唔講,咪我講囉。根據 2002 年1月8日貝雲輕罪法院(le tribunal correctionnel de Bayonne)判辭,法院裁定該漫畫家和雜誌社負責人「寬恕恐怖主義罪」成立,各罰1,500 歐元,並須自費在雜誌和另外兩份報紙上,完整公佈判決結果,以及支付訟費(2)。

讓我再補充一個案例。曾宣稱欣賞中華人民共和國價值觀的恐怖分子塔蘭特 (Brenton Tarrant) ,在2019 年 3 月 15 日恐襲紐西蘭基督城的清真寺,致 51 死,49 傷。事後法國布列塔尼區議員布萊恩 (Catherine Blein) 在推特說:「在新西蘭殺人:以眼還眼……(Tuerie en New Zealand : œil pour œil…)」布萊恩被控「寬恕恐怖主義罪」成立,經上訴後,判罰款 1,500 歐元,三年不得參選(3)。

鄭若驊引用的法蘭西案例,涉及貨真價實的恐怖襲擊(是九一一,九一一,九一一啊),但「寬恕恐怖主義」的人也只是被告上輕罪法院,最後罰款了事。反觀今日香港,警察話「恐襲」就是「恐襲」,把四個學生又拉又鎖,更不知要施加什麼刑罰。香港與法國,真可以相提並論嗎?假如那四個學生將來不止罰款,鄭若驊司長就是陷「港區國安法」於不仁不義了。


1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375013/%E6%97%A5%E5%A0%B1-%E6%B8%AF%E8%81%9E-%E4%BE%86%E8%AB%96-%E7%A4%BE%E6%9C%83%E6%87%89%E5%B0%8D%E6%81%90%E6%80%96%E4%B8%BB%E7%BE%A9%E5%92%8C%E5%AE%A3%E6%8F%9A%E6%81%90%E6%80%96%E4%B8%BB%E7%BE%A9%E8%A8%80%E8%A1%8C%E4%BF%9D%E6%8C%81%E8%AD%A6%E6%83%95

2
https://hudoc.echr.coe.int/eng#{%22itemid%22:[%22001-88657%22]}

 
"Par jugement du 8 janvier 2002, condamna le requérant du chef de complicité d'apologie du terrorisme et le directeur de publication d'apologie du terrorisme à 1 500 euros (EUR) d'amende chacun, à la publication à leurs frais dans Ekaitza et deux autres journaux du jugement dans son intégralité, et aux frais de procédure assortis de la contrainte par corps."

 
3
https://www.20minutes.fr/justice/3020351-20210413-bretagne-peine-allegee-confirmee-ancienne-elue-fn-accusee-apologie-terroris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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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VINCENT YU / 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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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2日 星期四

千古罪人

不要做毀掉香港的千古罪人!                                  

看到林鄭月娥、鄭若驊等港府高官自詡「政治正確」,以若無其事姿態談論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的表演,簡直是「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令人不禁想起愛國詩人屈原「黃鐘毀棄 ,瓦釜雷鳴」的慨歎,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真的「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衆所周知,當今中國與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矛盾越來越尖銳,充斥着競爭、脫鈎、冷戰傾向,由此衍生的「制裁」與「反制裁」的拳來腳往,歸根結底,反映出兩種社會制度、兩種終極價值觀的深刻對立。問題是,在香港引入《反外國制裁法》,將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地與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綑綁到一起與世界資本主義體系「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拚個你死我活,究竟有利於化解矛盾還是只會加劇矛盾?究竟對國家、香港是「利」還是「害」?是「福」還是「禍」?                                  

中共百年黨史本身就有最好的答案:                 

案例一,儘管1949年4月毛澤東主席、朱德總司令向解放軍發佈了「解放全中國」的《向全國進軍令》,但當年10月四野雄師席卷華南到了布吉正要向深圳河逼近之際,毛澤東、周恩來急令陳賡兵團「原地待命」,不要逼近香港。原來中共中央已作出對香港要「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決策。不久韓戰爆發,中國出兵「抗美援朝」,雖然英國也有派兵加入聯合國軍與中國軍隊血戰沙塲,但毛澤東等中國領導人並未因此動搖戰略定力去「解放香港」,相反保留和利用香港的自由港地位,動員愛國商人霍英東等將戰略物資運到內地,打破「巴統」經濟封鎖,有力地支援了國家建設。假若當初大軍南下「解放香港」,豈不是自行堵塞對外通道令自己全封閉嗎?幸虧毛、周老一輩革命家高瞻遠矚,保留香港現狀,給國家留了一個「通風口」!         

案例二,1967年,內地「文化大革命」進入了「全面奪權,打倒一切」瘋狂時分。影響之下,香港一度掀起所謂「反英抗暴」狂潮。是年8月,北京發生火燒英國代辦處惡性事件,毛澤東、周恩來在清算王力、關鋒、戚本禹等極左分子的同時,也果斷指示剎停了香港「67暴動」。即使1968年「全國山河一片紅」,也未考慮將香港「染紅」。嗣後,1978年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香港商人嚮應内地「招商引資」號召,帶頭返大陸「三來一補」、投資設廠,一馬當先帶動美、歐、日外資萬馬奔騰来華之勢,令中國市場與國際市場從此「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令中國經濟騰飛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香港與內地其他城市的「不同」恰恰是香港之所以對國家改革開放大局作出獨特貢獻的緣由!                                   

案例三,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英兩國就香港主權開展談判,為什麼以鄧小平爲代表的中國領導人會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思而不是乾脆來個「一國一制」呢?這既是對毛澤東、周恩來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決策的承傳,也是基於對資本主義的再認識,和中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際戰略需要,以及意圖對台灣「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作出良好示範。             

綜上所述,中共老一輩革命家之所以在三個歷史關鍵時刻對香港「特事特辦」,沒有按照對待內地普通城市的一般政策去「一刀切」,從哲學角度來看,正是基於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的區別對待。而林鄭月娥、鄭若驊一類港府高官「因為內地實施了《反外國制裁法》,所以香港也必須引入」的思維,根本就違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辯證法精神,與鄧小平「一國兩制」初衷背道而馳!                                     

有道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已有報道,在人大常委會制訂《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後,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巳向在港美國企業發出撤離的「風險警告」。在美國、英國、歐盟等巳因新疆、香港及智識產權等問題對中國某些企業、某些官員包括香港若干官員實施制裁的情況下,若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勢所必然劍指美資的花旗銀行、美國銀行、AlA保險、摩根史丹利、高盛等等公司,打擊英資的滙豐銀行、渣打銀行等等機構,甚至瑞士公民投票通過制裁違反人權的國家的法案後,香港對瑞士銀行、瑞士信託等等企業也加以懲罰……香港身為「國際金融中心」卻跟隨内地一樣依照《反外國制裁法》對「國際金融」機構「以牙還牙」,趕盡殺绝,為淵驅魚,為叢驅雀。屆時,請問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還剩下什麽!只能是「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                                     

毫無疑問,中國現在與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關係急劇惡化,但是朝鮮戰争的歷史經驗證明,中外關係愈是險惡,衝突越是激烈,即使是爆發熱戰,越發應該保留香港不同於内地普通城市的特殊地位,以作為國家與外部世界的「緩衝地帶」和「走火通道」、「透氣孔」!既然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没有因為「解放全中國」的命令而「解放香港」,没有因為「全國山河一片紅」而「染紅香港」,没有因為收回香港主權而和內地一樣實行「一國一制」,有什麼理由因内地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就要在香港引入該法? 

內地有其完整的工業體系,有龐大的內需市場,即使實施《反外國制裁法》趕絕外資外企,仍可搞它的內循環過苦日子;但香港本身是外向型的小型經濟體,國際金融中心是它最寶貴的核心資產,不顧兩制差異,盲目引入《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打擊和驅逐外資外企,「簡直是在非常清醒的時候做的瘋狂白日夢」(邱吉爾語)!                         

我由衷希望,為了國家根本利益和改革開放大業,為了香港百年心血造就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應該讓香港為戰狼外交墊背埋單!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完全違反毛澤東、周恩來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偉大决策,完全違反鄧小平一國兩制初衷,完全違反習近平「堅持一國原則,尊重兩制差異,二者不可偏廢」指示,必定犯顛覆性歷史錯誤!謂予不信,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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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9日 星期一

7名港大校董會成員要求校委會撤回禁學生進入校園決定

【7名港大校董會成員要求校委會撤回禁學生進入校園決定】

7名港大校董會成員,昨晚發公開信予港大校委會,認為其禁止所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 7月7日決議的學生,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的決定,在法理上不恰當,要求校委會撤回該決定。

公開信指出,《香港大學條例》有詳細列出大學處理學生違反紀律的行為,今次被校委會處分的學生並沒有觸犯其中任何一項。校委會聲明提及學生的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然而警方仍在調查,至今沒有學生被檢控。按《香港大學條例》,即使學生被法庭定罪,個案應由紀律委員會處理,不必由校委會越俎代庖,又認為校委會無聽學生辯解,有違程序公義;學生會已撤回決議、道歉及辭職,校方剝奪學生學習機會,不符大眾對大學秉承循循善誘的期望。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通過對「七一刺警案」疑兇自殺身亡,表示「深切哀悼」和「感激犧牲」的議案,其後被多方強烈譴責,指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學生會幹事會2日後宣佈撤回議案並鞠躬道歉和辭職。

港大校委會本周三召開特別會議,接納專責小組報告,作出禁止有關學生進入校園範圍的決定,直至另行通告。

#香港電台 #香港大學 #港大校委會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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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8日 星期日

湯家驊感到羞愧嗎?

#有國才有家
#無獎就無媽

湯家驊感到羞愧嗎?

湯家驊大律師對一位十四歲少女的關注,再次激起公憤。事緣他昨天在專頁貼出一篇關於全紅嬋的報道(來源是台灣媒體),題為「14歲全紅嬋練跳水只為替媽媽治病 每天跳400次沒去過遊樂園」,並附上按語:

「又一個賺人熱淚的奧運故事。她什麼也沒有,只有一個她很想醫好的病重媽媽;她遊樂場、動物園也沒去過,但憑著國家的栽培和努力,為國爭光,出人頭地了。香港什麼也有的年青人,你感到羞愧嗎?」

我昨天寫全紅嬋的故事,也用上「賺人熱淚」字眼,但「稍懂中文」的人,都應該看得出我的意思跟湯家驊不同。不知道這次湯大狀是否又會聲稱是「諷刺」呢?

每個稍有同理心、同情心的人,聽到全紅嬋的身世,大概都會搖搖頭,覺得有問題吧。試想一個女童由七歲開始,就要將人生孤注一擲,日以繼夜練習跳水,目標只是賺錢醫媽媽,到底她活在什麼樣的社會、什麼樣的國家呢?

要答這條問題,不妨拉闊畫面,看看《南德意志報》(Süddeutsche Zeitung)記者漢恩(Thomas Hahn)在八月一號撰寫的文章〈連對手也微笑讚許 (Selbst die Gegnerin lächelt anerkennend)〉(1)。

漢恩評論台灣戴資穎與中國陳雨菲的女子羽毛球金牌戰,提到兩人如何開始打羽毛球。戴資穎答:「我從小學開始玩這項運動。小時候陪父母去羽毛球場,自然而然就愛上了。」來自大陸的陳雨菲呢?答案是:「杭州,2004年,因為我小時候太頑皮。」

兩人又被問及羽毛球生涯中最難忘的成就。戴資穎答:「我的第一場超級賽決賽,適逢生日——全場觀眾都向我祝賀。」陳雨菲的答案則是:「2017年,世界羽毛球錦標賽。」比賽在格拉斯哥舉行,那年陳得季軍。

漢恩比較兩者答案,寫下一段中肯的判語:「對中國選手來說,羽毛球是懲罰,要以成功來贖罪。對台灣選手來說,那是熱情,賜予她美麗的時刻(Für die Chinesin ist Badminton demnach eine Strafe, die sie mit Erfolgen abbezahlt. Für die Taiwanerin eine Leidenschaft, die ihr schöne Augenblicke gibt)。」

漢恩又說,看了陳雨菲的答案後,你唯一能在中國體育中看到的,就是「一所沒有靈魂的大型獎牌工廠(eine riesige seelenlose Medaillenfabrik)。」如果漢恩看到全紅嬋的答案,應該要修訂一下自己的評論——原來中國運動除了用來懲罰,還可用來救人;除了沒靈魂的工廠,還有「賺人熱淚」的家庭。

在一個健全的國家,運動應該是熱情而不是懲罰,是生活而不是「有國才有家,無獎就無媽」。然而對於湯家驊這類「愛國者」來說,除了獎牌、「國家栽培」、「為國爭光,出人頭地」之外,奧運就再沒有其他可談,有血有肉的人根本不值一提。

湯家驊昨天所言,又是一個令人齒冷的帖文。許多在大陸活於牆內的網民,沒上Facebook,沒用Twitter,沒看台灣媒體,資訊長期不流通,但憑着最基本的人性,都看得出中國的問題。湯家驊什麼都看到了,卻只懂感謝「國家裁培」,你感到羞愧嗎?


1. https://www.sueddeutsche.de/sport/olympia-badminton-1.537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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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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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湯家驊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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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7日 星期六

熱淚的金牌

今屆奧運最賺人熱淚的金牌


十四歲中國隊選手全紅嬋,日前在東奧女子跳水賽奪金,以466.2總分破世界紀錄,有三跳更獲滿分,入水時幾乎看不到水花,被網民戲稱,往水中扔一隻餃子或一枚硬幣,水花都比全紅嬋入水更大。然而天才背後,卻有一個被官媒刻意淡化的悲情故事。我看了香港各大報章,似乎也不見提及。

本來摘金是「為國增光」,可惜全紅嬋實在太年輕,回應記者問「跳水拿滿分的秘訣是什麼」時,非但沒擠出四平八穩的官腔,如「全賴國家支持、教練指導」之類,反而老老實實說:「自己慢慢去練唄。我媽媽生病了,可是我不知道那個字怎麼讀,不知道她得的什麼病,然後就很想賺錢,回去給她治病,得賺很多錢,然後治好她⋯⋯」說着說着就哽咽了。

根據傳媒披露的全紅嬋背景,她生於廣東湛江的農村,人均年收入僅人民幣1.1萬元,她的家還是「低保戶」,即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紅嬋父母有五個小孩,她排第三。父親務農,母親身體差,2017年更遇上車禍,住院好幾次,積蓄都耗盡了。

全紅嬋因身形好,七歲時被教練選去體育學校練跳水。那時她不愛讀書,還以為跳水就不用上學;從此她每天苦練,陸上加水上要跳四百多次。因為窮,她從來沒去過遊樂園或動物園,放假也只能留在家裏。為了賺錢給媽媽治病,她把所有時間都花在跳水,以致沒時間讀書識字,連母親得了什麼病也說不出。

聽了她的故事,你會為全紅嬋高興,抑或難過呢?當然,絕大多數中国人並不會聽到她的貧窮故事;少數聽過故事的,則大概有兩種意見。

第一類意見,是像微信公眾號「中產生活觀察」昨日發的〈如何美化全紅嬋的發言,是一個難題〉那樣,指出中國官媒報導全紅嬋的時候,刻意淡化她的貧困和教育問題,只全力把她塑造成一個「天真」和「萌」的孩子;但全紅嬋越「天真」,她說的話就越讓人沉重。文章最後嘆道,全紅嬋「可以壓住命運的水花,她是幸運的,而很多像她一樣的人並不能。」

第二類意見,是批評「中產生活觀察」這類意見,跟抹黑中国的西方媒體(如《紐約時報》)沆瀣一氣,繼而說小妹妹靠奪取奧運金牌脫貧,並無不妥,更是窮人扭轉命運的模範例子。

我就中立嘅,但這次覺得第二類意見更有道理。全紅嬋小妹妹靠奧運脫貧,搵食啫,犯法呀?她為了賺錢醫治媽媽,不惜放棄讀書識字,終於獲得空前成功,左看右看,也是一個充滿「正能量」的勵志故事!中国官媒為什麼要淡化這種賺人熱淚、鼓舞人心的成功故事呢?我看不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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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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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日 星期一

「知唔知輸乜?」

本人學識不多,不能講大道理,有一些自己見解!

一做圓規有360度、一年有365日、分為12個月、再分為四季春夏秋冬、每日有24小時!

各位香港朋友道理好簡單!

睇事物不可單一個角度去睇,要立體化!

三百六十個角度都要用盡!

我們生存著不是只活在一年之內,如二零二一年,只永久在二零二一年不變!

會年份轉變、月份轉變、四季春夏秋冬轉變、每日24小時不停轉變!

請問各位香港朋友我們是善良一群,做事方式是否應去改變一吓呢?

比如救災、處理緊急情况等,都是要將傷害與損失減至最小,是嗎?

現今香港人、香港事、香港目前災難性緊急問題是要換個角度、是否換個方法、用另一個思考模式去作出處理與應變呢?

在某些預言中東方會出現一位東方聖人改變世界走向正義的光明!

希望這一位東方聖人出現香港,帶領香港人走出困境!

分享以貼文:「希望各位熱血香港朋有一點啟發」

家明

2019年8月22日  

一個中產問我,「知唔知輸乜?」

他30出頭,月薪逾10萬,加上萬多元的房津,生活態度從不缺。他從不在前線,但他對種種惡行都看在眼裡。821,元朗黑夜後一個月,他約我去北京樓來個quick lunch。

「你知唔知你哋(黑衫)輸乜嘢?」水仙茶剛到,他便直截了當問。
我不甘示弱,「我知嘅話,就贏咗啦!」

「輸在唔夠奸!」他一言驚醒洛克人。

聽後,再思考一輪。他續說,「奸唔夠人奸」、「惡唔夠人惡」、「打唔夠人打」。總結得出以上三點。沒錯,黑衫通常都是懷著善良的心,以良知做感召,用滿身的傷口感化中間派,所以運動兩個月,仍有170萬人走出來。

「咁咪輸得仲快!」他繼續說晦氣說話。

奸,在說心態,黑衫沒置對方於死地的心態,但對方呢?拉一派打一派,每個被捕的年輕人,送到本來廢置的新屋嶺拘留中心經歷了甚麼?放心,那裡肯定沒有CCTV,男的可能被打被恐嚇,女的可能被非禮被羞辱,加上動輒被控3幾條罪,你諗諗,721元朗警黑勾結,做個樣拘捕28人涉嫌非法集結,至今一人未被起訴。更莫講811荃灣及北角刀手,更加是當乜事都冇發生過。

的確,當權的,掌公權力的人都很奸。相反,提出問題的我們太善良,甚至捉到鬼,黑衫的主流期望要瞬間放人,恐怕拍打隻鬼兩下都有很大罪惡感,怕被佔有道德高地。我們,都太善良。

但對家呢?醫院地方行私刑,黑衫遇襲等閒事,上水警署回覆市民報案更指,不會派警察走在街上巡邏,不會奉命到場執行職務,不受理電話報案,著市民親身到警署。潛台詞係咩?警察唔需要求市民,市民需要求警察查案。警權大到不得了,自決職責,自刪職務。但你,又奈他咩何?每日4點鐘例行記者會,依然滿口謊言。

事情很簡單,香港只有警察擁有公權力,而黑衫被認定不是警察的同路人,眼見敵人被打被虐,他們拍手都來唔切,鍾意就在鏡頭前做做樣,唔鍾意嘅,大可以39分鐘才到場。 

中產朋友說出底牌,「當100萬、200萬、再嚟多個170萬人走上街,都爭取唔到你想要嘅嘢,sorry,直情冇人提起過回應五大訴求」,根本沒人同你講價,你說你要A至E,我偏偏不斷給你豪不關事的H, I, J, K,是政權教你和平遊行是沒有用。

這一刻,還需要對別人仁慈嗎?她說焦土又好,玉石俱焚也好,you name it. 自由發揮吧!

烏克蘭2013年底發生廣場革命,歷時三個月,原本一切和平,全國祟尚自由的人來到了首都「基輔」,為了要政府兌現加入歐盟的承諾,佔領廣場,自成一角,高唱國歌,卻換來甚麼?警察暴力清場,將活生生的人往死裡打,開槍射殺自己人民,警察暴力,最終洐生人民更大的暴力反抗,視死如歸,全民參與的3個月裡頭,激烈反抗,死傷1,800多人,終換來推翻了一個極權政府。

革命成功後,烏克蘭人說,「It's an amazing generation that grew up during the independence. They grew up as free people. No one can make a free person kneel. (在獨立期間長大的一代,都很了不起。在自由下成長,沒有人可以讓一個自由的人下跪。)」

我不是教你暴力,也不是叫你起革命,但絕不要做一些當權者會讚你的事,例如政府讚你「遊行和平有序」,五大訴求,隻字不提,一副noted with thanks的樣子,是何等的侮辱?兩個多月來,我們走出來不是要獲讚,既然舊路已走盡,剩下的便只有,政府覺得最麻煩最難處理的事,便是我們應該做的事。

穿黑衫的你,不妨望一望身後,我們除了同路人之外,甚麼都沒有,沒有實權,沒有公權力,沒有話語權,剩下的只有手拉著手的香港人。

願沒有任何人,可令自由的香港人下跪屈服。

IG = kamin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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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1日 星期六

沒有金牌就是一坨屎

《沒有金牌就是一坨屎》
有關中國今次在奧運會想講嘅實在太多, 不過趁住羽毛球男雙失落金牌之際,同大家熱身一下,之後想講嘅應該更加流暢。

香港呢個殖民地窮得只有錢。民生市政,教育體育,都冇喺龐大嘅庫存之下得到足夠嘅資源發展。好多運動員都係自己頂硬上,直到得到勝利光榮一刻,呢個已經係常識。

所以香港運動員無論得到乜嘢獎牌,甚至乎係達到記錄以來最高名次,都會得到香港人嘅祝福。何詩蓓嘅兩個銀牌,人人都覺得佢係超人,冇人覺得有半點遺憾。

但係向來一定要做世界第一嘅中國人唔係咁諗。金牌以外,乜嘢都係一pat屎。 打到世界最勁頭三位,分別微乎其微,有時係表現,有時係運氣。 但係好似呢場比賽,中國兩個運動員攞唔到金牌,就畀全中國嘅人剷到上天花板。 喺旁觀者嘅眼中我真係會問一句: "咁叻,不如你上?"

當然喺比賽之外,硬係要附加一啲價值觀,例如中國不能輸給日本鬼子,中國不能輸給台灣省,香港只是小老二,英國是日落帝國,美國是世界霸權,諸如此類,全世界對手都係"面子攸關 非贏不可",其實諗下,會唔會就係自己將自己趕入牆角??

如果話中國運動員壓力大,咁壓力都係來自全國,又唔識,又要諸多批評嘅觀眾。當然官方係有絕對責任形成呢個氣氛,呢啲就下一篇文先至講。

真正愛國,國家運動員無量贏到乜嘢獎牌都係真心高興同覺得光榮。加拿大運動員無論攞到乜嘢獎牌都係咁開心," 嘩,攞到銀牌好犀利,真係好叻!" 加拿大人都係會咁諗。運動員窮畢生精力訓練,無論結果係點,都應該畀佢哋覺得開開心心。

一日冇辦法放低對金牌嘅執念,一日未學識尊重對手,呢個國家同真正大國嘅定義就係有一段宇宙級嘅距離。

自己睇圖,中國網民嗰啲反應唔係作出嚟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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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 星期五

天橋上的人


[天橋上的人]

星期五下午,港島頂級購物區繁忙非常。從金鐘廊走到太古廣場有一條行人天橋,巨型落地玻璃密封設計,讓行人可以遠眺整條金鐘道,俯瞰電車路的交通情況。在下午約4時,約一百人聚站在天橋的其中一邊,眼神同時望向遠處。路經這裡的有在附近工作的白領,和說英語的外籍人士。

在商場人潮裡,可以聽到這些對話:「何詩蓓真係好勁呀!」說的是這天早上代表香港出賽的游泳運動員,於今屆東京奧運已贏得第二面銀牌,是這天城中熱話,若包括早前勝出重劍的張家朗,香港運動員已在今屆奧運拿下了三面獎牌,是香港開埠以來最佳紀錄。

對於天橋上聚滿人,有不明所以的人走近,看到地上有人擺放了單張,「24歲的唐英傑 TONG Ying Kit is 24 years old,好人一生平安」,旁邊有唐早幾天因國安法入罪的中文資料,卻欠英語,有人用英語問:「What is this?」

這個城市,在狂喜和狂悲中搖擺。

從天橋上眺望遠處,正是連接太古廣場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訊案件,可判處刑期並不像區域法院有七年上限,嚴重案件都在這裡審訊。從高等法院進出的囚車,需要路經繁忙的金鐘道,但這天警方佈陣下,不但記者被隔到老遠,市民就更能只站在商場的天橋上遠眺。

從天橋位置到囚車出入位置,相隔約150米。以往「送囚車」的人們大喊或揮動手機燈,車內人看得見,這天,百多米外的眺望,只能遙記心意。

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於周二(27日)判兩項罪名成立,三天後即今午宣佈刑期。判決有沒有罪的那天,法院來旁聽的記者人數,要比這天宣判刑期的更踴躍。那時全球記者關注「光時」口號是否入罪,這天判刑,記者人數略為減少。

然而,本地市民旁聽的意欲則沒有減退。早上八時已有中年女士來排隊拿旁聽票。最後,內庭及庭外直播票,公眾人士入場總人數約170人,出現「爆庭」現象。

其中,只有20名熱心市民能夠入到庭內。他們以中年人士為主。有人坐下來低聲互相提醒:「這個庭很細小,只能入二十人」「我們這個位置最接近唐英傑」「一會兒宣判時我們不要有太大的情緒反應以免影響家屬」「我已與唐的家人交換電話,希望將來可以探望,互相支持。」

市民拿的是紫色票,家屬拿的是白色票。然而,家屬票並不夠。
下午2時40分,市民及記者均入坐。家屬較遲到來,一名微胖紥馬尾的少女,拿着「市民票」向坐在較前的旁聽公眾低聲說:「我們是家屬,想坐在一起,可以跟你們交換座位嗎?」公眾隨即把最前的位置讓出,少女連連道謝。

長髮的唐英傑母親,穿着白色麻質套裝,腳踏平底鞋出現。她化了淡粧,做了粉色美甲,戴着紅色手鍊。她和幾名年輕女性親友一起,坐在最接近犯人欄的家屬席。

開庭前,年輕女孩不時拍拍唐母的肩,跟她談話時輕撫着唐母的背,或輕輕跟唐母牽手以示鼓勵。她們的座位距唐英傑約十呎,可以清楚跟唐交換眼神。

下午2時57分,唐英傑終於在懲教職員押送下出來。以往審訊時,唐會提早一點出來露面,可是,這天卻調校到距離開庭很短的時間才讓他出來,於是變相減少了唐可以與律師溝通的時間,或與家人對望的時刻。

法庭的時光,客觀上是一回事,主觀亦有另一種感受。

冗長的審訊,時間像特別漫長;但判決及判刑,又如電光火石。

身型壯碩的唐英傑,穿着十多日審訊的那套衣服出現。灰藍色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髮型清爽但這天頭髮有點凌亂。甫步入犯人欄,唐先舉起左手跟律師打招呼,轉而望向母親及幾位年輕女性親友。

女性親友不時俯身,嘗試找角度能夠與唐保持眼神接觸。因為犯人欄的橫柵,與及防飛沫膠片的阻隔,令視線有所阻擋。女子們不時從座位做心心手勢,鼓勵唐。

律師趁開庭前的寶貴時間,拿了文件遞給唐,揭開防飛沫膠布跟他對話。唐亦把紙張交給律師。

唐英傑接過即時傳譯的耳機,把主機插向自己的西裝的左胸口袋,再把耳塞塞進左耳,再用手指托一托滑落的眼鏡。

不一會兒,一名駕駛着電動輪椅的中年婦人進來,被安置在家屬旁。她是一名熱心市民到來旁聽的市民,法庭未開始,她已經在拭淚。

3時04分, "Court!"的男聲喊出,三名法官步出坐在席上。法官杜麗冰用英語宣佈她不會詳細把判刑的原因詳細讀出,只挑選判刑重點來讀。

她以英語說出 "Six and a half years and eight years respectively for counts 1 and 2…."

判刑是否分期執行,還是同期?

杜官再說,如果當初唐選擇認罪,會是有減刑可能,但今次唐選擇不認罪。唐有幾次交通相關案底,於國案法判刑則不相關,會視他為「良好品格」。法庭亦表示同情唐的家庭狀況,作為唯一的經濟支柱,而其祖母亦有重病。但認為這些是「被告人應該在犯案前考慮的事」。

杜官指出,兩控罪雖然來自同一組事實(即開着插有「光時」旗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但「兩罪是分開而明確的 (separate and distinct offences)」。

正當大家在疑惑究竟總刑期多長的時候,杜官又說會行使 "totality principle" (整體判刑原則)。

杜官最後交出一個數字,其中2年半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9年。
杜官說,這刑期反映了「被告人的罪行嚴重性,社會人士對罪行的厭惡度,並達至阻嚇性」。

旁聽席上的人互相交換疑惑的眼神,大家對繁複的法庭英語不太聽得入耳,只關注總刑期多長。大家互相在電話上的筆記簿寫上數字,交換眼神。

唐英傑專心聽着耳機,翻譯員以廣東話給他解釋了自己未來命運。唐聽到這裡時,坐得腰板挺直,雙手放在膝上,偶爾用左手食指托一托鼻上的眼鏡,或飛快的揚一揚眉。

直至聽到總刑期後,唐才放鬆了一點點。當法官解釋要吊銷其駕駛執照達十年,唐英傑再向家屬席做心心手勢。
此時法官再談及充公證物的處理。

說時遲那時快,才20分鐘,又有人喊 "Court!",判刑程序完畢,三名法官離席。旁聽席的人如夢初醒,等待了六、七個小時,為了見唐一面,時光就如此飛逝。「吓?咁快既?即係判幾多年?」旁聽席的人互相追問。

此時法庭有點混亂,坐在輪椅的女士大喊兩次:「抗爭無罪!」保安衝前阻止。唐英傑起身走向羈留室方向,亦即與家屬席最接近的時候。家屬都站起來靠向唐。

有人從旁聽席大喊:「重甲!撐住呀!」

「重甲」是唐英傑在反修例運動的綽號,他愛穿着保護裝備擔任義務救護員。

唐英傑在混亂中回了一句:「你哋都要撐住!」然後身影消失在法庭裡。年輕女親友互相擁抱,痛哭起來。

唐英傑的辯護律師團隊,走近家屬身邊解釋情況,再次確認判刑刑期。

判刑書長達15頁,在法庭外向記者派發,其中一段披露了唐英傑多封求情信內容。

「求情信中指,被告人是個思想單純,心地善良而且孝順父母的兒子,他供養妹妹到海外留學。」

「唐父形容,兒子容易被政治影響,亦受到『不良出版影響,令他做了錯事』。」

「唐的auntie形容,(唐英傑)『受到一些社會人士及傳媒的錯誤報導影響』。」

而判刑書亦有引述唐英傑自己向法庭親撰的求情信內容:「被告人表示感到後悔,現在明白政治看法是觀點與角度問題,最重要還是做人的品格。他亦表達到,希望社會把仇恨放下。」 

(For the Defendant himself, he wrote to express his remorse, saying that he had now come to realise that political views are matters of perspectives and should not be more important than human decency.  He also expressed the hope that the society might put aside hat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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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 星期二

十分鐘的判決


[十分鐘的判決]

早前的47人案保釋聆訊,五日四夜馬拉松式開庭至深夜,被告體力不支暈倒庭內。

然而,今次「國安第一審」的唐英傑案,卻沒有出現這個情況。結案陳詞完結,三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今天下午3時宣判。這天開庭時間準時,並於十分鐘內,宣判程序已完成。

然而,為了這十分鐘,有人願意花6個小時,於早上9時便到來高等法院。能進入內庭的公眾票只有20張,入不到內庭,就沒法親眼看到唐英傑。

這天記者也特別多,長長的人龍在千多呎第一庭外的大堂打蛇餅。庭內26張票迅間派完,庭外也派多了40餘張直播票。百計記者關注,公眾也有約一百二十人到來,在兩個直播延伸庭收看結果。

辯方律師劉偉聰依然穿着他愛的條子西服,拿着棗紅色Fendi皮革袋子。控方的周天行專員拉着黑色金屬拖喼進入高等法院一號庭。

在犯人欄裡的唐英傑,依然穿着他那灰藍色的西裝外套,髮型乾爽,額側剷青。開庭前,七、八個辯護律師圍着犯人欄外,跟他傾談,開庭前氣氛還有點輕鬆,輕輕笑着與律師們道別。

「扑!扑!扑!」三下毃打木門的聲響,預視三位法官將會步入內庭。時間是下午3時01分。個子最小的杜麗冰,脫下她那粉紅色口罩,嬌柔細語地以英文說,她並不預備把62頁的判詞讀出來。只簡短讀出8點總結。

在犯人欄內的唐英傑,專心聽着翻譯先生,從欄外以耳機告訴他的命運。連押送唐的懲教職員,也側耳傾聽。杜麗冰再一次說出那八個字:

「光復香港Liberate Hong Kong 時代革命 Revolution of our Times這支旗,在唐案的處境中,展示出來後,有自然及合理的效應(natural and reasonable effect)  ,令這些字可以產生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戴着白色口罩的唐英傑,臉容嚴肅地來。

「被告人當時明白這口號有顛覆意思,亦即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來。」

「被告人展示口號的行為,有意向其他人傳遞顛覆國家的意思,煽動其他人去分裂國家。」

「這口號是被告人當時正倡儀政治主張。」

「被告人在警方防線不停車,衝擊防線,是刻意向警察挑戰,而警察是代香港法律及秩序的符號。」

「被告人的行為是嚴重的暴力並影響公眾安全。」

「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嚴重社會危害。」

「被告人行為威嚇公眾以圖實現其政治主張。」

「故此,第一項控罪(煽動分裂國家)及第二項(恐怖活動罪)控罪罪成,第三項(危險駕駛)控罪毋須處理。」

審訊進行了十多天,這一刻氣氛肅然,平日歪着坐的唐英傑,這時挺直了腰,頻密地眨眼。

***
此時,六十多頁判決書,就在庭外向記者派發。判決書由三位法官以英語撰寫,長達六十頁,交待三位法官審決的理由。

「這是國安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第一宗案例,沒有先例,法庭需要處理一些事務。」判決書寫道,例如在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被告曾上訴但被駁回。

判決書然後引用了不少案例,指「煽動」可以是印刷報章或單張,並要考慮個案的處境。

判決書也指出,「恐怖活動」不需要實際造成嚴重傷害,亦不需要局限於人身受害。

判決書詳細記載唐英傑開車那天的路線和行為。當他路經警方防線,即使警方使用胡椒球槍也沒有停下來,有圍觀者拍手喝采,也有人從高處扔物,亦有其他道路使用者在現場。判決書指,唐特意過警方防線,期間車速加快,與警察距離只有短短幾米。

「被告人刻意開車針對警察方線,而且展示有口號的旗幟。」

至於專家證人的口供,判決書用22段去寫控方專家劉智鵬及警方錄影調查的發現;而辯方專家證人的口供內容,在判決書中只有9個段落提及到。辯方的研究如連登大數據調查,全港住戶電話調查,焦點小組等,於判決書完全沒有出現過。

關於口號解讀,判決書寫道,「不認為辯方專家的分析對法庭特別有幫助」。判決書引述李立峯教授的話,「李教授的研究是要證明『光時』口號不只一個意義,但沒有測試口號是否如控方專家劉智鵬所說,含有分裂國家的意義。」

法庭指出:「我們關注的不是口號有沒有多於一個意義,而是口號是否可以煽動別人顛覆國家。」

法庭如此理解:「三個專家沒有異議,在事發的2020年7月1日,中文口號有可能像劉智鵬教授說,含有『將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的意思。」

判決處如此述說:「辯方專家沒有反對口號可以有顛覆意義 (the Slogan is capable of bearing a secessionist meaning)」

判決書特別提到,辯方專家報告有提及梁天琦是在參加新東補選時,對港獨理念表達支持。而判決書指出,「李詠怡教授亦同意,梁天琦口號可能被某些人理解為鼓吹港獨。」

三位法官亦引述辯方專家在報告中指,「光時」口號其中一個含意可以是港獨。判決書紀錄道,「李詠怡教授被盤問時,亦同意『光復』可指恢復失去政權,『革命』可以指推翻政府。」

判決書亦指出,不論是控方還是辯方,三位專家證人均強調理解口號需要強調其「脈絡」(context). 

而判決書亦指出,今次要理解口號的脈絡是,被告人在繁忙的高速公路上展示旗幟,當日港島區有大型反國安法示威,被告人在不同方向的車路來回,而且不肯在警方防線停車,而這一天也是香港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周年日子,國安法剛剛生效的第一天。

故此,在這些脈絡理解下,「自然及合理」的效果是,綜合各個因素,這口號在這處境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來的意思」,而且可以「煽動他人去顛覆」。

判詞又提到,即使被告人理解口號並不代表港獨,「又即使口號像辯護學者專家說,只是想恢復失去的事物及追求徹底改變,我們認為該口號仍是鼓吹一種政治主張。」

法庭指出,不相信被告當天只是擔任救護員或只是約了人午飯。從唐英傑與友人的電話訊息可見,唐知道當日甚麼時候「聚人」(群眾聚集),亦關注自身「安全」及警方設置路障情況,亦知悉警方舉起干犯國安法警告旗是紫色。這些對話或訊息,反映唐知道這支旗不是沒有意思的。

而唐衝向警方線,挑戰警方權力,令附近的人留下印像。所以,法庭認為唐是有意展示一支帶有港獨意思的旗幟,而法庭認為唐知道自己行為是向其他人傳遞顛覆國家的意思。

判詞又提到,唐開車衝防線的行為,對公眾溝成危險:「電單車可以是一個潛在的致命武器」。而「明目張膽於大街大巷衝過警方防線,可令守法的市民感到驚恐,覺得安全及和平的社會有可能變成無法無天。」

三位法官指,恐怖襲擊的「威嚇性」在於,「被告追求政治主張,令社區裡不支持其政治主張的人感到威嚇,令他們不敢張聲或提出反對意見。」故此,「威嚇效果」只要出現於一部分人當中,已是對公眾做成威嚇性。故此,恐怖活動罪的控罪元素被確立。

***

審決宣佈了,緊接的法律程序繼續運行。

杜官說,兩天後星期四早上進行「求情」程序,辯方八旬的外籍大狀Clive Grossman說,唐英傑有大批求情信,會早一點交給法庭。
而控方周天行專員則向法庭申請,把涉事的電單車充公。

十分鐘內,國安法第一審已判決完成。

三位法官只有一位曾經開口說話。

唐英傑還未消化自己的命運,已要脫下耳機交還給翻譯先生。辯護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了一會兒。保安員不斷催促旁聽席的人離開,但仍有人不肯走。唐英傑從法院步回羈留室的那幾步路,與旁聽席擦身而過。

旁聽席傳出叫喊聲:「加油!愛你,英傑!」

英傑只有廿四歲,平日會孩子氣地用單手做心型手勢,今天只輕輕舉起了左手,微弱地揮動了幾下,沒有力氣般,他的壯碩身影,倏地就消失於法庭內。

(圖為宣判後記者於高等法院外進行直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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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6日 星期一

協助警方國安處調查案件,而遭扣留旅遊證件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4661003469/posts/369201974578500/?d=n

【記協極度關注一名新聞工作者,因協助警方國安處調查案件,而遭扣留旅遊證件】

今年 7 月 1 日,男子梁健輝涉嫌在銅鑼灣襲擊一名警員,其後自殺身亡。

事發當日,現場有大批記者採訪,警方其後接觸數名記者,包括一名在現場直播時,其鏡頭拍攝到事發一刻的網媒記者。

該名記者在記協安排的律師陪同下,於事發翌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向當時負責調查案件的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錄取了一份口供。

警方當時承諾,日後如有需要聯絡事主,會透過律師聯絡,亦會知會記協。當時警方亦表明,該名記者的身份是「協助調查」。

惟記協得悉,警方國安處人員於昨晚(26 日)深夜 11 時,在沒有透過律師聯絡下,到達該記者的臨時住處,要求到警署落口供。

事主其後在國安處人員陪同下致電律師,表示無須律師陪同。在落口供期間,只有一名友人陪伴。事主之後再被帶返其原本住所蒐證。

而警方亦沒有如其先前承諾,主動通知記協。記協在得悉事件後,已即時向警方表達不滿,在多番斡旋後,記協的代表律師,在今日(27 日)清晨一時,才終於抵達柴灣警署,陪同事主錄取口供。

據記協了解,事主現時的身分仍為「協助調查」,但已被錄取警戒口供,並被扣留旅遊證件。據了解,是警方國安處行使權力,扣留事主的旅遊證件。

記協必須強調,一名記者在直播期間拍攝到疑似罪案的發生,只不過是履足其新聞工作者的本份,而事主亦已盡其市民責任,協助警方調查,只應當受到認可,絕不應蒙此對待。

記協要求警方立即交代,事主是否屬「協助調查」,若是,為何會被搜屋及沒收旅遊證件?

承上,會否將來擔當證人,或可能擔當證人的人士,均有被沒收旅遊證件的風險?

記協強調,此事件已等同威脅全港的新聞工作者,若記錄事件亦會令自己蒙上嫌疑,記者如何能繼續安心工作?

官員曾多次表示,《國安法》只影響「一小撮人」,但記協在此重申,警方國安處現時的行動,是切切實實地與官員唱反調。因為全港的新聞工作者,都已受到「影響」,甚至是「威脅」。

記協促請警方立即回應事件,亦呼籲同業與我們一起關注事件,守護自身的權益。

香港記者協會
2021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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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5日 星期日

感謝香港警察的展覽

感謝香港警察的展覽 

撐警藍絲留意:由七月二十二日起,一連四天,「警隊專題展覽」就在香港文化中心盛大舉行。本展覽內容豐富,包括蕩氣迴腸的警察心聲、各界對警方的真誠「感謝」,還有一個助你「認清事實」的展區。

然而我看了媒體報道後,忍不住疑心這個打着「感謝警察」幌子的展覽,很可能是高級黑。

展覽開幕安排在7.21翌日,什麼玩法?假設一九九一年六月五日,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辦「解放軍專題展覽」,還設有「感謝解放軍」展區,你覺得如何?

前年七月二十一日,元朗「白狼」聯群出動,襲擊市民,現任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也承認,「警方表現與市民期望有落差」,但你卻在兩年後七月二十二日搞「感謝警察」騷,大家應該感謝什麼?

感謝市民上門求助的時候,警署只是落閘而沒放狗?

感謝市民打999報警的時候,警方好言相勸「驚就唔好出街」?

感謝途經犯罪現場而果斷掉頭走的兩個巡警,沒拔出警棍加入暴動?

展覽呈現的警員心聲,也令市民困惑。有警員說,未婚妻因為與他政治立場不同,離他而去,「就這樣,五年的感情就失去了。」我看了這段話,很想問那警員一句:「阿蛇,你究竟有什麼政治立場呢?」

香港警察素來自稱嚴正執法、一視同仁,犯了法就應該繩之於法。警察執法,若是大公無私,應該像消防員救火、醫護人員救人,根本無須講政治立場。這位警員吐露的心聲,豈非告訴市民「警察執法是看政治立場」嗎?

也許整個展覽最應該多謝的,是選擇在七月二十二號開幕、策劃展覽內容的人——他們不單對警方充滿信心,也很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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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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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截取自《鏗鏘集:721元朗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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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 星期三

鄭州水災是否避無可避?

《鄭州水災是否避無可避?》( 科普長文慎入)
呢個題目,話分兩頭。水浸,係無可避免; 人命損失,係人為問題。

事發之後官媒包括《香港01 》都不斷強調鄭州三日落咗一年分量嘅雨[1]。千年一遇,超千年一遇,五千年一遇,總之天災避無可避。好多更加用香港嘅黑雨嚟比,話鄭州落雨勁過香港黑雨(每小時70毫米)三倍咁咁。

咁實際講,今次鄭州喺三個小時之內落咗300毫米雨,其中一個鐘頭落咗200 毫米,的確係相當誇張。香港曾經有個嘅最高雨量,係2008年既145 毫米[2],即係鄭州今次落雨真係勁過香港嘅。

但係咁又點?事情唔能夠睇一啲唔睇一啲。根據官方資料,鄭州嘅排水設計就算市區都只係去到50年return period[3],佢哋每年嘅年均降雨量都係六百幾毫米[4]。相對嚟講,香港嘅市區主要排洪,設計係去到200年 return period[5],而香港年均降雨量更高達 2300 毫米,接近鄭州嘅四倍。換句話講,佢哋抗洪嘅設計基礎要求,同香港係差好幾倍。

咁樣唔係話鄭州嘅設計概念有問題。人哋冇咁嘅需要,就係唔需要設計咁勁嘅系統。呢個係好正常。只不過,好似《香港01》 咁純粹去相比嗰幾個鐘頭嘅降雨量就一概而論,係一種不盡不實而且毫無意義嘅比較。

香港60年代水荒嗰一年,降雨量就係九百幾毫米,都仍然比鄭州全年降雨要多。咁佢哋嘅系統根本冇辦法負荷暴雨就係可想而知。

所以,更加大嘅問題就喺度: 明知場雨大到離曬譜,點解一早冇任何防汛應急嘅措施?? 鄭州20號凌晨開始已經係大雨,據講氣象部門亦連發預警,咁20號繼續返工返學,民眾亦都冇預先避難,地鐵繼續運作,咁就係問題。

可以避免嘅人命傷亡冇避免到,之後救災有啲乜嘢咁神奇偉大都係多撚餘。如果睇返大陸嘅官方文件,鄭州嘅防澇應急計劃2019年先至檢討過[3], 文件覆蓋範圍非常全面㗎,但係點解冇執行???

中國嘅問題,我就冇興趣再研究,事關從來都係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咁其他地方國家又如何?

遠嘅地方唔講,先講香港。香港過去20年,進行過幾個相當大規模嘅渠務工程,全部都係因應曾經發生嘅大水浸而做嘅改善措施[6]。包括上環經常發生嘅水浸同海水倒灌,跑馬地低地水浸,同元朗西北河川經常氾濫。渠務署過去喺中西區進行半山截流,喺跑馬地同西環興建大型儲洪池,係新界西北進行大規模河道工程,呢啲都令到我哋以前喺新聞經常聽到嘅水浸近年已經冇再發生。

呢啲工程造價昂貴,而且往往涉及深層或掘又要顧及對居民影響,係相當吃力不討好。但係即使昂貴,跑馬地蓄洪池都只係十億港幣,荔枝角雨水排放水道都只係17億。相比之下,高鐵同三跑動不動千億成本,係幾咁無成本效益。

另一個知名工程就係日本東京嘅首都圏外郭放水道[7]。東京地形本身就係一個盆地,以前經常水浸,呢個工程建造咗五個巨型豎井( 最大嘅有 70米深30米直徑,成隻穿梭機放落去都仲有位) 加上甚至可以稱為地下宮殿嘅巨型儲洪池,再配合極之誇張嘅泵水系統( 每秒200立方米),整個系統令到東京水浸嘅情況大幅減少。而咁誇張嘅系統,都係港幣二百億。

所以最後一個問題就係: 鄭州話說用咗500億去將城市打造成"海綿城市",能夠吸水排水乜乜乜…

好似香港呢啲窮鄉僻壤用十億八億都搞得掂,日本呢啲經濟泡沫爆破一沉不起嘅國家都係200億,咁500億應該可以識飛,但係點解會水浸到好似 玩急流咁呢?

呢啲可能就係香港人點都唔明嘅中國特色共產主義優越性掛?🤡🤡🤡🤡🤡🙊🙊🙊🙊🙊

[1]https://www.hk01.com/研數所/653301/河南鄭州水災-超千年一遇暴雨有幾勁-雨量竟多過香港黑雨咁多倍
[2]https://zh.wikipedia.org/wiki/香港氣候
[3]http://public.zhengzhou.gov.cn/02MA/296863.jhtml
郑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随着郑州市城区及周边河道治理的加快,结合城区排涝体系的完善,到目前为止,城区及周边河道防洪标准部分达到了50年一遇、城区部分河道排涝标准未达到5年一遇的标准//
[4]https://zh.weatherspark.com/y/127378/中国、郑州的全年平均天气
[5]P.137, STORMWATER DRAINAGE MANUAL, DSD, 5th Edition, January 2018.
[6]渠務設施網上遊
https://www.dsd.gov.hk/TC/Education/DSD_Facilities_Virtual_Tour/index.html
[7]江戸川河川事務所ホーム, 首都圏外郭放水路
https://www.ktr.mlit.go.jp/edogawa/edogawa_index048.html
[8]郑州:打造"会呼吸"的海绵城市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4245889315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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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 星期二

He can’t reply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即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不等於唐於意外前有意煞車。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路道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老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一邊說英語一邊把舌頭舐舐自己的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控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不斷用英語高音又輕輕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和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跟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跟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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