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1日 星期六

沒有金牌就是一坨屎

《沒有金牌就是一坨屎》
有關中國今次在奧運會想講嘅實在太多, 不過趁住羽毛球男雙失落金牌之際,同大家熱身一下,之後想講嘅應該更加流暢。

香港呢個殖民地窮得只有錢。民生市政,教育體育,都冇喺龐大嘅庫存之下得到足夠嘅資源發展。好多運動員都係自己頂硬上,直到得到勝利光榮一刻,呢個已經係常識。

所以香港運動員無論得到乜嘢獎牌,甚至乎係達到記錄以來最高名次,都會得到香港人嘅祝福。何詩蓓嘅兩個銀牌,人人都覺得佢係超人,冇人覺得有半點遺憾。

但係向來一定要做世界第一嘅中國人唔係咁諗。金牌以外,乜嘢都係一pat屎。 打到世界最勁頭三位,分別微乎其微,有時係表現,有時係運氣。 但係好似呢場比賽,中國兩個運動員攞唔到金牌,就畀全中國嘅人剷到上天花板。 喺旁觀者嘅眼中我真係會問一句: "咁叻,不如你上?"

當然喺比賽之外,硬係要附加一啲價值觀,例如中國不能輸給日本鬼子,中國不能輸給台灣省,香港只是小老二,英國是日落帝國,美國是世界霸權,諸如此類,全世界對手都係"面子攸關 非贏不可",其實諗下,會唔會就係自己將自己趕入牆角??

如果話中國運動員壓力大,咁壓力都係來自全國,又唔識,又要諸多批評嘅觀眾。當然官方係有絕對責任形成呢個氣氛,呢啲就下一篇文先至講。

真正愛國,國家運動員無量贏到乜嘢獎牌都係真心高興同覺得光榮。加拿大運動員無論攞到乜嘢獎牌都係咁開心," 嘩,攞到銀牌好犀利,真係好叻!" 加拿大人都係會咁諗。運動員窮畢生精力訓練,無論結果係點,都應該畀佢哋覺得開開心心。

一日冇辦法放低對金牌嘅執念,一日未學識尊重對手,呢個國家同真正大國嘅定義就係有一段宇宙級嘅距離。

自己睇圖,中國網民嗰啲反應唔係作出嚟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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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 星期五

天橋上的人


[天橋上的人]

星期五下午,港島頂級購物區繁忙非常。從金鐘廊走到太古廣場有一條行人天橋,巨型落地玻璃密封設計,讓行人可以遠眺整條金鐘道,俯瞰電車路的交通情況。在下午約4時,約一百人聚站在天橋的其中一邊,眼神同時望向遠處。路經這裡的有在附近工作的白領,和說英語的外籍人士。

在商場人潮裡,可以聽到這些對話:「何詩蓓真係好勁呀!」說的是這天早上代表香港出賽的游泳運動員,於今屆東京奧運已贏得第二面銀牌,是這天城中熱話,若包括早前勝出重劍的張家朗,香港運動員已在今屆奧運拿下了三面獎牌,是香港開埠以來最佳紀錄。

對於天橋上聚滿人,有不明所以的人走近,看到地上有人擺放了單張,「24歲的唐英傑 TONG Ying Kit is 24 years old,好人一生平安」,旁邊有唐早幾天因國安法入罪的中文資料,卻欠英語,有人用英語問:「What is this?」

這個城市,在狂喜和狂悲中搖擺。

從天橋上眺望遠處,正是連接太古廣場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訊案件,可判處刑期並不像區域法院有七年上限,嚴重案件都在這裡審訊。從高等法院進出的囚車,需要路經繁忙的金鐘道,但這天警方佈陣下,不但記者被隔到老遠,市民就更能只站在商場的天橋上遠眺。

從天橋位置到囚車出入位置,相隔約150米。以往「送囚車」的人們大喊或揮動手機燈,車內人看得見,這天,百多米外的眺望,只能遙記心意。

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於周二(27日)判兩項罪名成立,三天後即今午宣佈刑期。判決有沒有罪的那天,法院來旁聽的記者人數,要比這天宣判刑期的更踴躍。那時全球記者關注「光時」口號是否入罪,這天判刑,記者人數略為減少。

然而,本地市民旁聽的意欲則沒有減退。早上八時已有中年女士來排隊拿旁聽票。最後,內庭及庭外直播票,公眾人士入場總人數約170人,出現「爆庭」現象。

其中,只有20名熱心市民能夠入到庭內。他們以中年人士為主。有人坐下來低聲互相提醒:「這個庭很細小,只能入二十人」「我們這個位置最接近唐英傑」「一會兒宣判時我們不要有太大的情緒反應以免影響家屬」「我已與唐的家人交換電話,希望將來可以探望,互相支持。」

市民拿的是紫色票,家屬拿的是白色票。然而,家屬票並不夠。
下午2時40分,市民及記者均入坐。家屬較遲到來,一名微胖紥馬尾的少女,拿着「市民票」向坐在較前的旁聽公眾低聲說:「我們是家屬,想坐在一起,可以跟你們交換座位嗎?」公眾隨即把最前的位置讓出,少女連連道謝。

長髮的唐英傑母親,穿着白色麻質套裝,腳踏平底鞋出現。她化了淡粧,做了粉色美甲,戴着紅色手鍊。她和幾名年輕女性親友一起,坐在最接近犯人欄的家屬席。

開庭前,年輕女孩不時拍拍唐母的肩,跟她談話時輕撫着唐母的背,或輕輕跟唐母牽手以示鼓勵。她們的座位距唐英傑約十呎,可以清楚跟唐交換眼神。

下午2時57分,唐英傑終於在懲教職員押送下出來。以往審訊時,唐會提早一點出來露面,可是,這天卻調校到距離開庭很短的時間才讓他出來,於是變相減少了唐可以與律師溝通的時間,或與家人對望的時刻。

法庭的時光,客觀上是一回事,主觀亦有另一種感受。

冗長的審訊,時間像特別漫長;但判決及判刑,又如電光火石。

身型壯碩的唐英傑,穿着十多日審訊的那套衣服出現。灰藍色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髮型清爽但這天頭髮有點凌亂。甫步入犯人欄,唐先舉起左手跟律師打招呼,轉而望向母親及幾位年輕女性親友。

女性親友不時俯身,嘗試找角度能夠與唐保持眼神接觸。因為犯人欄的橫柵,與及防飛沫膠片的阻隔,令視線有所阻擋。女子們不時從座位做心心手勢,鼓勵唐。

律師趁開庭前的寶貴時間,拿了文件遞給唐,揭開防飛沫膠布跟他對話。唐亦把紙張交給律師。

唐英傑接過即時傳譯的耳機,把主機插向自己的西裝的左胸口袋,再把耳塞塞進左耳,再用手指托一托滑落的眼鏡。

不一會兒,一名駕駛着電動輪椅的中年婦人進來,被安置在家屬旁。她是一名熱心市民到來旁聽的市民,法庭未開始,她已經在拭淚。

3時04分, "Court!"的男聲喊出,三名法官步出坐在席上。法官杜麗冰用英語宣佈她不會詳細把判刑的原因詳細讀出,只挑選判刑重點來讀。

她以英語說出 "Six and a half years and eight years respectively for counts 1 and 2…."

判刑是否分期執行,還是同期?

杜官再說,如果當初唐選擇認罪,會是有減刑可能,但今次唐選擇不認罪。唐有幾次交通相關案底,於國案法判刑則不相關,會視他為「良好品格」。法庭亦表示同情唐的家庭狀況,作為唯一的經濟支柱,而其祖母亦有重病。但認為這些是「被告人應該在犯案前考慮的事」。

杜官指出,兩控罪雖然來自同一組事實(即開着插有「光時」旗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但「兩罪是分開而明確的 (separate and distinct offences)」。

正當大家在疑惑究竟總刑期多長的時候,杜官又說會行使 "totality principle" (整體判刑原則)。

杜官最後交出一個數字,其中2年半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9年。
杜官說,這刑期反映了「被告人的罪行嚴重性,社會人士對罪行的厭惡度,並達至阻嚇性」。

旁聽席上的人互相交換疑惑的眼神,大家對繁複的法庭英語不太聽得入耳,只關注總刑期多長。大家互相在電話上的筆記簿寫上數字,交換眼神。

唐英傑專心聽着耳機,翻譯員以廣東話給他解釋了自己未來命運。唐聽到這裡時,坐得腰板挺直,雙手放在膝上,偶爾用左手食指托一托鼻上的眼鏡,或飛快的揚一揚眉。

直至聽到總刑期後,唐才放鬆了一點點。當法官解釋要吊銷其駕駛執照達十年,唐英傑再向家屬席做心心手勢。
此時法官再談及充公證物的處理。

說時遲那時快,才20分鐘,又有人喊 "Court!",判刑程序完畢,三名法官離席。旁聽席的人如夢初醒,等待了六、七個小時,為了見唐一面,時光就如此飛逝。「吓?咁快既?即係判幾多年?」旁聽席的人互相追問。

此時法庭有點混亂,坐在輪椅的女士大喊兩次:「抗爭無罪!」保安衝前阻止。唐英傑起身走向羈留室方向,亦即與家屬席最接近的時候。家屬都站起來靠向唐。

有人從旁聽席大喊:「重甲!撐住呀!」

「重甲」是唐英傑在反修例運動的綽號,他愛穿着保護裝備擔任義務救護員。

唐英傑在混亂中回了一句:「你哋都要撐住!」然後身影消失在法庭裡。年輕女親友互相擁抱,痛哭起來。

唐英傑的辯護律師團隊,走近家屬身邊解釋情況,再次確認判刑刑期。

判刑書長達15頁,在法庭外向記者派發,其中一段披露了唐英傑多封求情信內容。

「求情信中指,被告人是個思想單純,心地善良而且孝順父母的兒子,他供養妹妹到海外留學。」

「唐父形容,兒子容易被政治影響,亦受到『不良出版影響,令他做了錯事』。」

「唐的auntie形容,(唐英傑)『受到一些社會人士及傳媒的錯誤報導影響』。」

而判刑書亦有引述唐英傑自己向法庭親撰的求情信內容:「被告人表示感到後悔,現在明白政治看法是觀點與角度問題,最重要還是做人的品格。他亦表達到,希望社會把仇恨放下。」 

(For the Defendant himself, he wrote to express his remorse, saying that he had now come to realise that political views are matters of perspectives and should not be more important than human decency.  He also expressed the hope that the society might put aside hat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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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 星期二

十分鐘的判決


[十分鐘的判決]

早前的47人案保釋聆訊,五日四夜馬拉松式開庭至深夜,被告體力不支暈倒庭內。

然而,今次「國安第一審」的唐英傑案,卻沒有出現這個情況。結案陳詞完結,三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今天下午3時宣判。這天開庭時間準時,並於十分鐘內,宣判程序已完成。

然而,為了這十分鐘,有人願意花6個小時,於早上9時便到來高等法院。能進入內庭的公眾票只有20張,入不到內庭,就沒法親眼看到唐英傑。

這天記者也特別多,長長的人龍在千多呎第一庭外的大堂打蛇餅。庭內26張票迅間派完,庭外也派多了40餘張直播票。百計記者關注,公眾也有約一百二十人到來,在兩個直播延伸庭收看結果。

辯方律師劉偉聰依然穿着他愛的條子西服,拿着棗紅色Fendi皮革袋子。控方的周天行專員拉着黑色金屬拖喼進入高等法院一號庭。

在犯人欄裡的唐英傑,依然穿着他那灰藍色的西裝外套,髮型乾爽,額側剷青。開庭前,七、八個辯護律師圍着犯人欄外,跟他傾談,開庭前氣氛還有點輕鬆,輕輕笑着與律師們道別。

「扑!扑!扑!」三下毃打木門的聲響,預視三位法官將會步入內庭。時間是下午3時01分。個子最小的杜麗冰,脫下她那粉紅色口罩,嬌柔細語地以英文說,她並不預備把62頁的判詞讀出來。只簡短讀出8點總結。

在犯人欄內的唐英傑,專心聽着翻譯先生,從欄外以耳機告訴他的命運。連押送唐的懲教職員,也側耳傾聽。杜麗冰再一次說出那八個字:

「光復香港Liberate Hong Kong 時代革命 Revolution of our Times這支旗,在唐案的處境中,展示出來後,有自然及合理的效應(natural and reasonable effect)  ,令這些字可以產生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戴着白色口罩的唐英傑,臉容嚴肅地來。

「被告人當時明白這口號有顛覆意思,亦即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來。」

「被告人展示口號的行為,有意向其他人傳遞顛覆國家的意思,煽動其他人去分裂國家。」

「這口號是被告人當時正倡儀政治主張。」

「被告人在警方防線不停車,衝擊防線,是刻意向警察挑戰,而警察是代香港法律及秩序的符號。」

「被告人的行為是嚴重的暴力並影響公眾安全。」

「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嚴重社會危害。」

「被告人行為威嚇公眾以圖實現其政治主張。」

「故此,第一項控罪(煽動分裂國家)及第二項(恐怖活動罪)控罪罪成,第三項(危險駕駛)控罪毋須處理。」

審訊進行了十多天,這一刻氣氛肅然,平日歪着坐的唐英傑,這時挺直了腰,頻密地眨眼。

***
此時,六十多頁判決書,就在庭外向記者派發。判決書由三位法官以英語撰寫,長達六十頁,交待三位法官審決的理由。

「這是國安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第一宗案例,沒有先例,法庭需要處理一些事務。」判決書寫道,例如在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被告曾上訴但被駁回。

判決書然後引用了不少案例,指「煽動」可以是印刷報章或單張,並要考慮個案的處境。

判決書也指出,「恐怖活動」不需要實際造成嚴重傷害,亦不需要局限於人身受害。

判決書詳細記載唐英傑開車那天的路線和行為。當他路經警方防線,即使警方使用胡椒球槍也沒有停下來,有圍觀者拍手喝采,也有人從高處扔物,亦有其他道路使用者在現場。判決書指,唐特意過警方防線,期間車速加快,與警察距離只有短短幾米。

「被告人刻意開車針對警察方線,而且展示有口號的旗幟。」

至於專家證人的口供,判決書用22段去寫控方專家劉智鵬及警方錄影調查的發現;而辯方專家證人的口供內容,在判決書中只有9個段落提及到。辯方的研究如連登大數據調查,全港住戶電話調查,焦點小組等,於判決書完全沒有出現過。

關於口號解讀,判決書寫道,「不認為辯方專家的分析對法庭特別有幫助」。判決書引述李立峯教授的話,「李教授的研究是要證明『光時』口號不只一個意義,但沒有測試口號是否如控方專家劉智鵬所說,含有分裂國家的意義。」

法庭指出:「我們關注的不是口號有沒有多於一個意義,而是口號是否可以煽動別人顛覆國家。」

法庭如此理解:「三個專家沒有異議,在事發的2020年7月1日,中文口號有可能像劉智鵬教授說,含有『將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的意思。」

判決處如此述說:「辯方專家沒有反對口號可以有顛覆意義 (the Slogan is capable of bearing a secessionist meaning)」

判決書特別提到,辯方專家報告有提及梁天琦是在參加新東補選時,對港獨理念表達支持。而判決書指出,「李詠怡教授亦同意,梁天琦口號可能被某些人理解為鼓吹港獨。」

三位法官亦引述辯方專家在報告中指,「光時」口號其中一個含意可以是港獨。判決書紀錄道,「李詠怡教授被盤問時,亦同意『光復』可指恢復失去政權,『革命』可以指推翻政府。」

判決書亦指出,不論是控方還是辯方,三位專家證人均強調理解口號需要強調其「脈絡」(context). 

而判決書亦指出,今次要理解口號的脈絡是,被告人在繁忙的高速公路上展示旗幟,當日港島區有大型反國安法示威,被告人在不同方向的車路來回,而且不肯在警方防線停車,而這一天也是香港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周年日子,國安法剛剛生效的第一天。

故此,在這些脈絡理解下,「自然及合理」的效果是,綜合各個因素,這口號在這處境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來的意思」,而且可以「煽動他人去顛覆」。

判詞又提到,即使被告人理解口號並不代表港獨,「又即使口號像辯護學者專家說,只是想恢復失去的事物及追求徹底改變,我們認為該口號仍是鼓吹一種政治主張。」

法庭指出,不相信被告當天只是擔任救護員或只是約了人午飯。從唐英傑與友人的電話訊息可見,唐知道當日甚麼時候「聚人」(群眾聚集),亦關注自身「安全」及警方設置路障情況,亦知悉警方舉起干犯國安法警告旗是紫色。這些對話或訊息,反映唐知道這支旗不是沒有意思的。

而唐衝向警方線,挑戰警方權力,令附近的人留下印像。所以,法庭認為唐是有意展示一支帶有港獨意思的旗幟,而法庭認為唐知道自己行為是向其他人傳遞顛覆國家的意思。

判詞又提到,唐開車衝防線的行為,對公眾溝成危險:「電單車可以是一個潛在的致命武器」。而「明目張膽於大街大巷衝過警方防線,可令守法的市民感到驚恐,覺得安全及和平的社會有可能變成無法無天。」

三位法官指,恐怖襲擊的「威嚇性」在於,「被告追求政治主張,令社區裡不支持其政治主張的人感到威嚇,令他們不敢張聲或提出反對意見。」故此,「威嚇效果」只要出現於一部分人當中,已是對公眾做成威嚇性。故此,恐怖活動罪的控罪元素被確立。

***

審決宣佈了,緊接的法律程序繼續運行。

杜官說,兩天後星期四早上進行「求情」程序,辯方八旬的外籍大狀Clive Grossman說,唐英傑有大批求情信,會早一點交給法庭。
而控方周天行專員則向法庭申請,把涉事的電單車充公。

十分鐘內,國安法第一審已判決完成。

三位法官只有一位曾經開口說話。

唐英傑還未消化自己的命運,已要脫下耳機交還給翻譯先生。辯護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了一會兒。保安員不斷催促旁聽席的人離開,但仍有人不肯走。唐英傑從法院步回羈留室的那幾步路,與旁聽席擦身而過。

旁聽席傳出叫喊聲:「加油!愛你,英傑!」

英傑只有廿四歲,平日會孩子氣地用單手做心型手勢,今天只輕輕舉起了左手,微弱地揮動了幾下,沒有力氣般,他的壯碩身影,倏地就消失於法庭內。

(圖為宣判後記者於高等法院外進行直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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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6日 星期一

協助警方國安處調查案件,而遭扣留旅遊證件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4661003469/posts/369201974578500/?d=n

【記協極度關注一名新聞工作者,因協助警方國安處調查案件,而遭扣留旅遊證件】

今年 7 月 1 日,男子梁健輝涉嫌在銅鑼灣襲擊一名警員,其後自殺身亡。

事發當日,現場有大批記者採訪,警方其後接觸數名記者,包括一名在現場直播時,其鏡頭拍攝到事發一刻的網媒記者。

該名記者在記協安排的律師陪同下,於事發翌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向當時負責調查案件的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錄取了一份口供。

警方當時承諾,日後如有需要聯絡事主,會透過律師聯絡,亦會知會記協。當時警方亦表明,該名記者的身份是「協助調查」。

惟記協得悉,警方國安處人員於昨晚(26 日)深夜 11 時,在沒有透過律師聯絡下,到達該記者的臨時住處,要求到警署落口供。

事主其後在國安處人員陪同下致電律師,表示無須律師陪同。在落口供期間,只有一名友人陪伴。事主之後再被帶返其原本住所蒐證。

而警方亦沒有如其先前承諾,主動通知記協。記協在得悉事件後,已即時向警方表達不滿,在多番斡旋後,記協的代表律師,在今日(27 日)清晨一時,才終於抵達柴灣警署,陪同事主錄取口供。

據記協了解,事主現時的身分仍為「協助調查」,但已被錄取警戒口供,並被扣留旅遊證件。據了解,是警方國安處行使權力,扣留事主的旅遊證件。

記協必須強調,一名記者在直播期間拍攝到疑似罪案的發生,只不過是履足其新聞工作者的本份,而事主亦已盡其市民責任,協助警方調查,只應當受到認可,絕不應蒙此對待。

記協要求警方立即交代,事主是否屬「協助調查」,若是,為何會被搜屋及沒收旅遊證件?

承上,會否將來擔當證人,或可能擔當證人的人士,均有被沒收旅遊證件的風險?

記協強調,此事件已等同威脅全港的新聞工作者,若記錄事件亦會令自己蒙上嫌疑,記者如何能繼續安心工作?

官員曾多次表示,《國安法》只影響「一小撮人」,但記協在此重申,警方國安處現時的行動,是切切實實地與官員唱反調。因為全港的新聞工作者,都已受到「影響」,甚至是「威脅」。

記協促請警方立即回應事件,亦呼籲同業與我們一起關注事件,守護自身的權益。

香港記者協會
2021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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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5日 星期日

感謝香港警察的展覽

感謝香港警察的展覽 

撐警藍絲留意:由七月二十二日起,一連四天,「警隊專題展覽」就在香港文化中心盛大舉行。本展覽內容豐富,包括蕩氣迴腸的警察心聲、各界對警方的真誠「感謝」,還有一個助你「認清事實」的展區。

然而我看了媒體報道後,忍不住疑心這個打着「感謝警察」幌子的展覽,很可能是高級黑。

展覽開幕安排在7.21翌日,什麼玩法?假設一九九一年六月五日,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辦「解放軍專題展覽」,還設有「感謝解放軍」展區,你覺得如何?

前年七月二十一日,元朗「白狼」聯群出動,襲擊市民,現任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也承認,「警方表現與市民期望有落差」,但你卻在兩年後七月二十二日搞「感謝警察」騷,大家應該感謝什麼?

感謝市民上門求助的時候,警署只是落閘而沒放狗?

感謝市民打999報警的時候,警方好言相勸「驚就唔好出街」?

感謝途經犯罪現場而果斷掉頭走的兩個巡警,沒拔出警棍加入暴動?

展覽呈現的警員心聲,也令市民困惑。有警員說,未婚妻因為與他政治立場不同,離他而去,「就這樣,五年的感情就失去了。」我看了這段話,很想問那警員一句:「阿蛇,你究竟有什麼政治立場呢?」

香港警察素來自稱嚴正執法、一視同仁,犯了法就應該繩之於法。警察執法,若是大公無私,應該像消防員救火、醫護人員救人,根本無須講政治立場。這位警員吐露的心聲,豈非告訴市民「警察執法是看政治立場」嗎?

也許整個展覽最應該多謝的,是選擇在七月二十二號開幕、策劃展覽內容的人——他們不單對警方充滿信心,也很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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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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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截取自《鏗鏘集:721元朗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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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 星期三

鄭州水災是否避無可避?

《鄭州水災是否避無可避?》( 科普長文慎入)
呢個題目,話分兩頭。水浸,係無可避免; 人命損失,係人為問題。

事發之後官媒包括《香港01 》都不斷強調鄭州三日落咗一年分量嘅雨[1]。千年一遇,超千年一遇,五千年一遇,總之天災避無可避。好多更加用香港嘅黑雨嚟比,話鄭州落雨勁過香港黑雨(每小時70毫米)三倍咁咁。

咁實際講,今次鄭州喺三個小時之內落咗300毫米雨,其中一個鐘頭落咗200 毫米,的確係相當誇張。香港曾經有個嘅最高雨量,係2008年既145 毫米[2],即係鄭州今次落雨真係勁過香港嘅。

但係咁又點?事情唔能夠睇一啲唔睇一啲。根據官方資料,鄭州嘅排水設計就算市區都只係去到50年return period[3],佢哋每年嘅年均降雨量都係六百幾毫米[4]。相對嚟講,香港嘅市區主要排洪,設計係去到200年 return period[5],而香港年均降雨量更高達 2300 毫米,接近鄭州嘅四倍。換句話講,佢哋抗洪嘅設計基礎要求,同香港係差好幾倍。

咁樣唔係話鄭州嘅設計概念有問題。人哋冇咁嘅需要,就係唔需要設計咁勁嘅系統。呢個係好正常。只不過,好似《香港01》 咁純粹去相比嗰幾個鐘頭嘅降雨量就一概而論,係一種不盡不實而且毫無意義嘅比較。

香港60年代水荒嗰一年,降雨量就係九百幾毫米,都仍然比鄭州全年降雨要多。咁佢哋嘅系統根本冇辦法負荷暴雨就係可想而知。

所以,更加大嘅問題就喺度: 明知場雨大到離曬譜,點解一早冇任何防汛應急嘅措施?? 鄭州20號凌晨開始已經係大雨,據講氣象部門亦連發預警,咁20號繼續返工返學,民眾亦都冇預先避難,地鐵繼續運作,咁就係問題。

可以避免嘅人命傷亡冇避免到,之後救災有啲乜嘢咁神奇偉大都係多撚餘。如果睇返大陸嘅官方文件,鄭州嘅防澇應急計劃2019年先至檢討過[3], 文件覆蓋範圍非常全面㗎,但係點解冇執行???

中國嘅問題,我就冇興趣再研究,事關從來都係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咁其他地方國家又如何?

遠嘅地方唔講,先講香港。香港過去20年,進行過幾個相當大規模嘅渠務工程,全部都係因應曾經發生嘅大水浸而做嘅改善措施[6]。包括上環經常發生嘅水浸同海水倒灌,跑馬地低地水浸,同元朗西北河川經常氾濫。渠務署過去喺中西區進行半山截流,喺跑馬地同西環興建大型儲洪池,係新界西北進行大規模河道工程,呢啲都令到我哋以前喺新聞經常聽到嘅水浸近年已經冇再發生。

呢啲工程造價昂貴,而且往往涉及深層或掘又要顧及對居民影響,係相當吃力不討好。但係即使昂貴,跑馬地蓄洪池都只係十億港幣,荔枝角雨水排放水道都只係17億。相比之下,高鐵同三跑動不動千億成本,係幾咁無成本效益。

另一個知名工程就係日本東京嘅首都圏外郭放水道[7]。東京地形本身就係一個盆地,以前經常水浸,呢個工程建造咗五個巨型豎井( 最大嘅有 70米深30米直徑,成隻穿梭機放落去都仲有位) 加上甚至可以稱為地下宮殿嘅巨型儲洪池,再配合極之誇張嘅泵水系統( 每秒200立方米),整個系統令到東京水浸嘅情況大幅減少。而咁誇張嘅系統,都係港幣二百億。

所以最後一個問題就係: 鄭州話說用咗500億去將城市打造成"海綿城市",能夠吸水排水乜乜乜…

好似香港呢啲窮鄉僻壤用十億八億都搞得掂,日本呢啲經濟泡沫爆破一沉不起嘅國家都係200億,咁500億應該可以識飛,但係點解會水浸到好似 玩急流咁呢?

呢啲可能就係香港人點都唔明嘅中國特色共產主義優越性掛?🤡🤡🤡🤡🤡🙊🙊🙊🙊🙊

[1]https://www.hk01.com/研數所/653301/河南鄭州水災-超千年一遇暴雨有幾勁-雨量竟多過香港黑雨咁多倍
[2]https://zh.wikipedia.org/wiki/香港氣候
[3]http://public.zhengzhou.gov.cn/02MA/296863.jhtml
郑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随着郑州市城区及周边河道治理的加快,结合城区排涝体系的完善,到目前为止,城区及周边河道防洪标准部分达到了50年一遇、城区部分河道排涝标准未达到5年一遇的标准//
[4]https://zh.weatherspark.com/y/127378/中国、郑州的全年平均天气
[5]P.137, STORMWATER DRAINAGE MANUAL, DSD, 5th Edition, January 2018.
[6]渠務設施網上遊
https://www.dsd.gov.hk/TC/Education/DSD_Facilities_Virtual_Tour/index.html
[7]江戸川河川事務所ホーム, 首都圏外郭放水路
https://www.ktr.mlit.go.jp/edogawa/edogawa_index048.html
[8]郑州:打造"会呼吸"的海绵城市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4245889315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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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 星期二

He can’t reply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即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不等於唐於意外前有意煞車。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路道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老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一邊說英語一邊把舌頭舐舐自己的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控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不斷用英語高音又輕輕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和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跟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跟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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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9日 星期一

下架

廣東人做雞有好多種方法,大台完美呈現如何做雞,又要拎貞節牌坊的示範。

如果大台是雞,《星期日檔案》就是拎貞節牌坊的好方法。節目永遠話不著邊際,說不出箇中原因,旁白之間加幾分煽情,包裝成貼地一面,每集最後反問觀眾兩條問題,就是每集《星期日檔案》的指定組成內容。

一星期一集,網上唯獨欠缺7月11日那一集,該集專訪三位電影人,田雞、周冠威、馮智恆 (《遺愛》導演)。大台出品,探討搞死香港電影的主因,放一萬個心,大台節目內容,絲毫不涉政權,不痛不癢。

邊個封戲院?點解次次搞戲院?導致UA執笠的原因,「政權」兩個字好比禁語,節目中隻字不提,只有100%歸咎「疫情」,誰做決策,有否誤判,不是節目主因。

節目播出相隔不足一星期,周冠威執導的紀錄片《時代革命》,入圍康城影展。大台急忙將整集《星期日檔案》從官網、YouTube、賣AV豬扒等全部下架。

周冠威三隻字,足以令大台驚惶失措,忙著表忠。

永遠未打先跪,TVB三個字,就是一種最壞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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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7日 星期六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

過去一星期,我在法庭一直跟進「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案的情況,特別是關於唐電單車上插着的旗幟上的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英語版本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是否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香港獨立」的意義。

代表政府的律政司邀請了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而代表辯方的大狀則邀請了兩位社科學者,港大政治系的李詠怡(Eliza)及中大新傳學院的李立峯(Francis)。由於辯方專家均姓李,文章為清晰減少混淆採用了英文名字作稱呼。

過去一年,正職作為老師的我,均以課餘時間,以自由身記者身份跑法庭,並撰寫紀錄。然而由於審訊內容首次帶入大量學術討論,涉及人們如何理解社會運動口號的研究,吸引了不少讀者關注。

由於此系列是「邊採邊寫」,最初也沒預計成品是怎樣。最後成形為一個頗完整的紀錄,共六篇文章多達三萬餘字,也是沒有預計過。

不過,由於法庭審訊程序有可能打散了談論要點,加上每日發佈的文章只談及當天的審訊內容,要較明白雙方證的全盤邏輯,需要綜合多篇文章作整體閱讀。

雙方學者討論範疇,涉及「光時」口號的緣起,發展,重要事件對口號是否有影響。從古代元朝談到美國黑人民權領袖,也爭議過中國近代史裡文革應如何理解。

至於現代香港事件亦有深入檢視。由2010年後,社區出現「光復」行動,到2016年梁天琦提出完整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選舉口號,到2019年7月反修例運動爆發一個月後,口號為何於7月21日再次被人們於示威活動中叫喊。

雙方專家對口號的來源及意義都有不同理解,對如何證明口號是否必然有分裂國家意義,也提出不同的證據和研究方法。

由於臉書專頁發佈模式較碎片化,讀者有可能只讀了文章其中一篇,而沒法讀到其他幾篇。

我從留言發現,有讀者可能沒機會讀完多篇文章,以至誤會了專家忽略了「光時」口號的某一些面向。

故此,在審訊部份,專家證人作供告一段落之後,特別綜合發佈系列六篇文章,供有興趣的讀者較完整一氣呵成去閱讀。

法庭將於下周二進行結案陳詞,另擇日子判決。

***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10137115741348/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29321820489544/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37523026336090/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0215429400183/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3328702422189/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586050550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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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冠威背後的革命。

https://www.facebook.com/108970510452155/posts/558038628878672/?d=n
周冠威背後的革命。

上年,步出戲院,大家也說很喜歡《幻愛》,劇本好評如潮,甚至因為拍得屯門太美,大西北頓時變了打卡勝地,時至今日,屯門碼頭的燈柱,仍然人頭湧湧。

買張飛80蚊,但一齣電影的誕生,歷時卻十幾年。《幻愛》的精神病愛情劇本,導演周冠威早於2006年已經寫好,電影最重要有投資者,周導找了十多年,也賣不了這份劇本。

直至有電影發展基金20%的資助,再找多人湊起來才夠600萬經費,才夢想成真,可以在2019上半年開拍。

去年上映,破1500萬票房,是上年港產片票房第二位,《幻愛》更奪得金馬獎最佳改編劇本獎。

電影雷聲大,票房大賣,最終七除八扣,周導形容是打個和沒錢賺,只是車馬費而已,周導形容一直都過著清貧生活,試過借錢為生,就是喜歡拍電影,呼吸就是為了拍下一齣電影。

其實,周導憑著《幻愛》的成功,如想開拍下一齣電影,應不用再苦等十年,找投資者至少已有信心保證。

豈料,他沒將風骨變賣,沒為拍過《十年》洗底,2019年拍完《幻愛》後,沒再開拍商業電影,甚至秘密拍下一齣《時代革命》,為香港人紀錄了2019年之春夏交替。

入圍康城影展,今時今日,不止是拿夢想放上賭枱,他是在玩命。

堅持,原來可以去到這般徹底。

恐懼與否,周導說「我不願意,將一些無發生、只是想像出來的恐懼去控制我的決定」。

這種善良,很難得。這場賭博,只希望他贏到開巷,一生平安。

但願電影,流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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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4日 星期三

跟局長學習「犧牲」

跟局長學習「犧牲」

七月十四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終於開腔,談論他對「三官獲地產商款待兼違限聚令」一事的看法。最聳人聽聞的金句,應該是他表揚三官赴宴乃「犧牲」,原語如下(1):

「我哋作為官員,每日辛勞工作完之後,都希望可以花時間陪下屋企人,但點解我哋都要犧牲一啲陪屋企人嘅時間,去繼續進行呢啲聚會呢?因為呢個確實係我哋工作好重要嘅一部分。」

趙高指鹿為馬,就是指鹿為馬,不會彈出彈入,這一秒鐘指鹿為馬,下一秒鐘卻說這隻馬其實是鹿。鄧局長就跟趙高不同,下一句已推翻上一句,叫香港市民應該如何反應呢?

鄧局長上句說「每日辛勞工作完之後」,還要與地產商等人聯誼,形容這是「犧牲」自己的私人時間,沒問題。但下句為何自打嘴巴,聲稱「呢個確實係我哋工作好重要嘅一部分」呢?究竟吃飯是「工作完之後」的私事,抑或仍是「工作」?媽我好亂。

若接受款待是公餘「犧牲」,就不能說是「工作好重要嘅一部分」。若是工作好重要一部分,就談不上是「犧牲」,因為他們已經受薪。正如二〇一三年,裁判官沈智慧審理警司黃冠豪「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在辯方求情時說:「警察唔係免費服務社會㗎!They are well paid for it!」

好吧,不要糾纏於鄧局長的語病了,就當受薪工作也是「犧牲」,香港所有打工仔日日都在壯烈「犧牲」吧。但很不幸,鄧局長回應有關超標款待的問題時,又帶出另一矛盾。

局長說,三官事前不知道飯局「食個價錢係好似一啲報道所講咁貴重」,而三人當晚「亦不察覺原來呢餐咁貴重」。之後他回覆英語提問,指三官若知道飯局奢華,肯定另有處理方法,不會這樣做(Of course if they know it is lavish, I am sure they will have different treatment, for sure they won't do what they have done)。

根據傳媒「一啲報道」,「隨緣匯」餐廳的火鍋每位最少收費3880港元,食材包括澳洲野生花龍蝦刺身、原條菲律賓東星斑切片、加拿大空運象拔蚌刺身、鹿兒島A4和牛、香港本地蝴蝶蚌、美國牛小排、西班牙黑豚肉及內蒙古羔羊肉等。那晚款待三高官的菜單,按常理,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

然而據鄧局長說,當晚三官看見滿檯象拔蚌龍蝦刺身,仍「不察覺原來呢餐咁貴重」。究竟局長此話,是要暗示三官原來弱智,抑或踢爆他們平日吃得更豪,所以才不覺得那餐火鍋特別貴?我想了很久,仍看不透,但發現一個矛盾。

七月九日,保安局回應傳媒查詢違反限聚令事件,白紙黑字寫明「晚宴菜式是一般火鍋食材」(2)。這回應發出的時候,「隨緣匯」火鍋菜單早已曝光,但保安局仍堅稱「是一般火鍋食材」,那麼今天鄧局長何故說,三官「不察覺原來呢餐咁貴重」呢?

究竟是保安局散播「虛假信息」,抑或是鄧局長一時疏忽搞錯?我想了很久,仍看不透,只想分享二〇一二年習近平到阜平縣考察時的晚餐菜單。

據新華社權威報道,菜單是標準的「四菜一湯」:四菜是紅燒土雞塊、阜平燴菜、五花肉炒蒜薹、拍蒜茼蒿;一湯是冬瓜丸子湯;主食也很簡單,是豬肉餡水餃、西葫蘆粉條餡水餃、米飯、花捲,還有雜糧粥。論「犧牲」之大,習近平比得上三位「辛勞工作」的高官嗎?

最後,我想替局長補充一句。他被問及官員是否只與「大財團」吃飯,鄧局長回應「重點唔好放喺今次同咩人食飯」,重申官員要經常與不同界別聯絡,了解社會想法,是正常活動。

各位,重點的確不是和誰吃飯、為什麼吃飯、飯局有多奢侈、犯聚是否損害政府聲譽......這件事的重點,是「浪子回頭金不換」啊!

注:

1.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00709-20210714.htm

2.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7/09/P2021070900447.ht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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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大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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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誰比誰高貴


[沒有誰比誰高貴]


反修例運動此前多場審訊,不論是襲警、藏武器、暴動案,在法庭裡的檢視方法,採取視覺較微觀。示威者在這條街被捕,隔一條街發生的事,不會視為相關。時間上檢視也收得狹窄,例如7.21元朗襲擊,或831太子站事件,示威者受事件影響之後上街,法庭不會視為有參考價值(relevant). 

然而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開電單車涉衝向警察防線,車上插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案件搬到法庭,被提升到「恐怖活動」「顛覆國家政權」層次。

法庭對刑事案件審訊,多檢視可觸摸之物,如翻看閉路電視、檢視直播片段、化驗被告背包或手袋的物件。

但驗視一句話的意義,用甚麼方法,拉闊到歷史何年何月,翻查幾多本字典,還是要揭開人腦看看人的思想?

早幾天,辯方專家證人,港大學者李詠怡當被控方逼問舉殖民旗的人心裡想甚麼,梁天琦設計口號的心底意思。Eliza一度在庭上表示:「我沒法子有讀心術 (I am not a mindreader).」

如何去讀一場社會運動的集體心理?社會學家,明顯和社律專家有不同看法。

這天,彭寶琴法官問及Francis,他如何理解「反修例運動的時間線(timeline)」。作為專研社運的學者,Francis認為運動由2019年6月9日開始,延續至大約2020年中,但難說某一日正式結束。彭官反問:「逃犯條例不是撤回了嗎?在2019年9月條例撤回後,李教授你仍然覺得運動繼續下去?」Francis說是。

彭官亦問Francis,「你在問卷中問示威者,那一個口號有代表性,但每一個集會不是有主辦單位嗎?大會不是有他們的主題?」(亦即民間所謂的大台)

Francis回應道,每次遊行雖有個別主題,但整場大型反修例運動不只是個別遊行。「例如人們最初對『齊上齊落』口號感到有共鳴,因為此口號表達了整場運動裡,示威者感到的團結精神和聯繫感(togetherness)。很多時候,口號不是直接與政策訴求有關,而是表達示威者的情感和感受。」

這天,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Francis進入第二天作供。高個子的他,頭髮長及頸,穿了淺灰色西裝外套,外套布料質地有反光效果,西裝上的縐紋特別顯眼。他出現在證人枱時,拿着橙色的布袋,把厚厚的文件塞在布袋內,擱在證人枱。

Francis喜歡把手踭擱在枱上,竪起前臂,長長的手指揮舞着,談起他熱愛的社科方法論,語速越說越快,微微地左右搖動帶輪辦公室椅子。法官不只一次請他說慢一點。

有些時候,三位法官們發問的問題,比雙方大狀們更多。

Francis說,曾向全香港市民抽樣撥打電話作民意調查。為了要有隨機性,撥打住戶家居電話時,會向聽電話的人問,若家居住戶多於一人,那一位同住者的生日日期較接近,則邀請該人來回答民調。

唯一的男法官陳嘉信,手指之間常夾着筆,雙眉上下舞動,立即發問:「為何打電話去家居要這樣問,而手機則不用問?」

Francis解答道:「在外國,曾有研究發現,在家庭中負責接電話的人,永遠都是家庭主婦。」法官杜麗冰聽到後,臉上綻放出會心微笑,更向陳官互相交換笑容。Francis續說:「又或者是年輕人搶着電話聽,這樣,民調做出來就會有偏差。」

另一個社會學方法論的提問,也是由陳嘉信法官追問出來的。Francis團隊亦曾於廿多場遊行或集會活動中做現場調查。調查員會被分派在集會或遊行現場,邀請參加者填問卷。

但隨着運動變得更流水式,出現更多變數,甚至出現衝突。為了保護調查員安全,例如7.27元朗遊行,他們會派出少量資深調查員到現場,派發含有QR Code的單張,示威者可以事後上網填寫。

無論是代表控方的周天行檢控專員,抑或法官都問Francis,讓人拿單張回去跟QR Code填問卷,怎樣肯定填的人真是去過現場?

陳嘉信法官問:「你說,填問卷的人很熱心,你怎知他們會不會『熱心』過頭,上網虛構答案?」他雙手在空中比劃着括號,把「熱心」二字強調。

Francis說,他們巧妙地在網上問卷中加入了一條題目:「這天在那一個示威地點加入隊伍」,亦有一個選項是:「我今天沒有參加遊行」。填表者並不知道,研究員會剔走沒參加遊行的人的意見。

「他們填的時候,不知道這條題目若答了,其實篩走了自己,最終我們便可以只分析參加過示威的人的數據。」三法官聽罷,明白學者一早想到這些漏洞,點頭表示明白。

法庭裡,尋找「光時」意義之旅,控辯雙方均花心力指斥對方研究方法有漏洞。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嘗試從Francis的研究裡,找尋不足之處。Francis和團隊以5種研究方法:全港性電話民意調查、示威現場問卷調查、焦點小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分析、公共討論分析(時評人在傳媒的言論),多管齊下來理解社會運動中口號的意義。

周專員指,調查均在2020年初進行,而本案發生的日子(2020年7月1日)之前一段時間,即2020年2月至7月,Francis沒有相關研究。周專員問:「沒有任何事阻止你進行更多研究吧。」

Francis指,當他自己知道要做專家證人時,已是2021年4月底,時光追不回了。「我不能坐時光機回到過去(I cannot travel back in time to do it.) 周專員堅持追問,可以做電話民調呀。此時陳嘉信法官插嘴表達其看法:「即係你叫李教授在2021年問番啲人9個月前在想甚麼?」

Francis望着陳官說:「你說的我認同,即使可以問,搜集回來的數據也不會可信。問人今日在想甚麼會較可信,你問人一年前想甚麼,可信性甚低。」

周專員轉以「以子之矛」嘗試再去進攻。「你曾說過口號的意義會隨時間改變,你在案發前一段相關時間,無研究喎。」Francis再解釋,除非遇到重大事件,口號的意思隨時間改變,基本上是以年計,或以十年計,「口號意義改變,並非分分秒秒在變動」。

Francis在庭上首次披露,他團隊進行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研究,份量之浩瀚,他和團隊從連登「時事台」從2019年6月到8月21日的討論帖子及回應留言,涉及2千5百萬個,電腦檔案足有38GB。

周專員從枱底拿出幾疊白紙,原來他的團隊從連登討論區,人手萃取了一些帖文,叫Francis即場示範如何做Coding (編碼)工作。

西裝骨骨的Francis翻閱着文件,開始說:「呢位網民【四葉妹妹】有提及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沒提及「港獨」及「五大訴求」,可算為「1, 1, 0, 0」; 網民【英國男孩】完全沒提,電腦會記為「0, 0, 0, 0」;這位【草尼馬仔】貼了光時旗的照片,不含文字留言,我們技術上沒法認出。但不改變們這個整個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在嚴肅法庭,聽到鬼馬的網名,旁聽者都忍不住笑了出來。

控辯雙方過招,誰的「方法和總結」算是合理,光時究竟意義何在,是否違犯國案法?

Francis今天較完整披露他的看法。他認為,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以歷史及語言學角度去看「光時」這口號的意思,作出一個聲稱,就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只有唯一一個解讀,並為所有人共知」,「但我認為劉教授沒有提供充足證據去證明這個聲稱」。

Francis解釋,劉教授報告中用了「necessarily」一字,即口號詮釋的唯一可能「必然」是這樣,這是Francis自己認為需要用多種社科方法驗證的假設。

口號究竟是由喊的人那端衍生意思,還是從接收者那邊決定意思?

陳法官指,他理解控方劉專家報告中指的是,「喊口號的人懷有分裂國家意圖和目的」。但Francis卻說,喊口號基本上是一個「傳播行為」,不只是一個人單方面「個人表達」那麼簡單。

一個口號喊出來,是由嗌的人承擔意義發送者責任,還是接收的人也有份貢獻意義?如此哲學性問題,在法庭的空氣裡交鋒。

Francis又像在講課一樣,「作為傳播學者,我認為,喊口號是一個溝通行為,不只是一種自我表達。我嗌一個口號,會考慮接收者如何理解。」

小個子的法官杜麗冰,左手手指戴了綠寶石戒指,她一邊說話一邊以手部語言輔助她的比喻:「好像我跟一百個人說,我喜歡西瓜,有人會覺得我愛吃紅色的生果,另一個人覺得我愛吃綠色皮的水果。我發送一個訊息,但別人接收不同。」

Francis補充:「不止這樣,說話的人會小心用字。例如有一句句子意義明確,另一句句子的意義含糊,如果我要表達自己,減少誤會,我會選較明確的那句。」陳官提出,智力不同的人也會用字不同。

Francis反駁:「不只,也看大家出身甚麼背景,像你們法庭背景的人理解『引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和我們社科人便不同,不只是智力差異的問題。」聽到這句話,杜官和陳官都作深思狀。

控方曾挑戰,指若文字意義多樣,人們便沒辦法溝通。Francis在此反駁:「劉教授說,人們會跟社會慣例(convention)去用字,但問題是,社會有很多慣例。文字使用很複雜,也有修辭學(rhetoric)作為一種慣例。劉教授把語言意義解得太過死板(too rigid),語言意義多樣,修辭令人們變通調適,否則世界便沒有創意寫作了(creative writing)。」

控方周專員指出,劉教授也有其「證據」,就是警方跟據示威錄影片段,數算有多少次出現「光時口號」,而這口號與「顛覆元素」如港獨訴求、暴力行為同時出現。Francis反駁,這數據只在「點算上」可靠,但兩件事同時出現(co-appearance),並不等於有關。

Francis用一個生活化的例子,說明兩種同時出現的東西,無必然關係。「在大學,學生在班房可以自由入座,兩個大學生每次課堂都一起坐,可以解讀為他們是朋友;但在中學,課室座位是被編排的,兩個中學生常並排而坐,只能說他們是一起坐。」

然後,Francis就望着控辯雙方大狀的方向:「就像在這個法庭,李先生和周先生也一起坐,要考慮這是個法庭場景。」眾笑。

至於示威場景,有其特性,Francis解釋:「好像每年香港七一遊行,於同一個示威裡出現的團體,訴求可以不共容。如性小眾、勞工及外傭團體也會各自有訴求。」

即使大型示威有一些共同訴求,各人理解也有差異。Francis指,他有研究2014雨傘運動,其口號為「我要真普選」,「但落實到具體解釋,甚麼是『真』的普選?『真』字既開放又抽象,讓人各自己想象。」

文字容易於不同場景被誤解,Francis特別澄清了一個可能的誤會。焦點小組討論的指引中,研究員需要留意討論覆蓋不同範疇。其中一個範圍呈在法庭文件中,寫道:「社會運動意識形態和激進化(social movement ideology and movement radicalization」。

Francis特別澄清「激進」二字的在的學術意思:「激進化,在研究社運學術世界裡,意思是與社會常態的距離(deviation from social norm ),涉及更重大改變的意思,並沒有『好與壞』的評價。」

「好像反修例運動最初,有人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訴求較溫和,因為過去香港也曾成立過,相比起來,『解散警隊』這口號則較激進」。陳官補充:「即是要求更撤底的社會改變。」

陳官亦引述文件中的資料,好奇地向Francis查問:「為何你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比『五大訴求』更激進呢?」Francis解釋:「修辭學上,『革命』比『訴求』所涉及的改變,幅度更大,這是明顯的。」

在香港的刑事審訊上,「不爭辯事實、客觀存在」是常用術語,去指控一個人做了一件事,作為刑事案的入罪條件。然而一支旗,一句口號,如何建基於事實,使用這種法律語言,又出現了奇特的交雜和火花:

周專員指出,警察報告中點算示威口號出現次數是「客觀、不爭辯的事實」。

Francis反駁道:「你們只是提供了口號在示威現場,曾出現過的這個事實。」

周進逼:「你們只是倚賴別人的意見。」

Francis:「我們紀錄了人們表達意見的這個事實。我們分析的文章、人們論述過這些意見,都是一種『社會現實』(social facts)」

周再問:「你是否同意,劉智鵬教授報告裡,他對光時口號的解釋,是對的(correct)?」

詮譯變成了對和錯,二元對立,二選一,社科學者抗議了。

Francis:「我們的總結是,口號是開放的,抽象的,不只一個解釋,每人有每人的論述。我不會評價一個時評家對口號的解釋,正如我不會評價焦點小組裡一個平凡人的解讀。(I wouldn't judge)我不會說,這個人的解讀是正確,這只是他自己的說話 (I wouldn't say if this guy is correct, it is his own articulation)。」

周不放棄:「你不會異議,若我說劉智鵬教授的解讀是對的。」

Francis斬釘截鐵回應:「我會異議,問題並不在對與錯」。

杜麗冰教授嘗試插話,問Francis:「你會否覺得劉教授可以作這樣的解釋,即使你不贊同其解讀?」

Francis說:「我個人不會對口號作這樣的詮釋。劉智鵬教授的詮譯,只是『其中一個詮釋』。其解讀的地位沒有特別高,也沒有特別低。相比起某一個時事評論員,或者我們焦點小組的某一個參與者。」

周天行在盤問到最後,拋出了這個問題:「我說,我方對口號的理解方法(approach)更可靠。」

Francis噗哧笑了,全場亦爆出陣陣笑聲:「哈哈,肯定不是。警察在『點算口號』上或許是可靠,但我挑戰警察報告中『對數據的理解』,當口號與顛覆元素共同於示威場合出現,根本不是支持口號有顛覆意義的證據。我對警察報告是完全不讚同。」

此時,周天行專員彎腰,跟坐在他旁的同事耳語了逾三十秒。

周專員回過頭,橫空拋出這句話:「我說,你的報告不可靠,不相關。」

Francis咬字清晰,語氣肯定回應:「我的報告,既可靠,合乎標準,亦相關。」

誰的解讀更有權威?控方專家認為喊口號的人必然意圖顛覆;辯方則指出,口號是開放和曖昩的,任何人的解讀,都沒有比另一個人的解讀更有權威。

一支旗,八個字,意義之爭,連繫着多位國安法被告的命運。

國安第一被告唐英傑,身型壯碩,年輕的他坐在犯人欄,由幾個懲教署職員押送。

唐的學歷不算高,是一位日本餐廳的厨師,然而穿着深色西服的他,還押了一年後,出席他自己的審訊,連日聽學者解讀他舉過的一支旗,都堅持翻閱着厚厚的法律文件,專心地聽着耳機,坐在他旁邊隔了犯人欄的翻譯先生,即時以廣東話傳譯。

「Rhetoric….修辭學」英語對話,小聲的廣東話,在法庭後方響起了,兩條聲道有些重疊。

幾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 和唐一起坐在寬闊的犯人欄內。懲教職員的身體,慢慢挪移越近唐的方向,他們偶爾也竪起耳朵,跟進學者們的辯論進程。連穿着保安制服的叔叔,都聽得懂英語,都留意到辯論擦出火花,露出驚訝的表情。

八個字,有罪還是無罪,全城關住。誰的解讀更高貴?

時鐘已到下午四時半,明天Francis繼續作供。

(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離開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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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2日 星期一

I C A C


新香港之下,有句說話「鮑魚就人哋畀,架就自己拎嚟~~丟嘅!」

你覺得高官丟面嗎?太天真。根本不當一回事,畢竟只是權力遊戲被淘汰的一環,是坐多一年被退休的明確信號。全城如獲至寶,純文字討論,3高官又不懂上網不睇留言,看著每月穩袋廿多萬的薪酬,風采依然,心情不動如山。

最丟架的應該是ICAC,看了《立場》當日踢爆飯聚集團的獨家報道後,大概有入世未深,瞓了兩年,又滿口初心正義的助理調查主任,立即上報首席調查主任說「李Sir,我想開file,立場都查到,我認為我哋要follow-up…」

港英餘孽的首席,冷笑一下,藍tick訊息,然後沖一杯給自己的咖啡,回了一句「Hold on. We'll see」。轉個頭,打開電視,等到答案出現…

「見到有塊鮑魚,唔通企起身走呀?......呢件事應該告一段落」,腦細在大氣電波解說。

首席forward了這段新聞出group,急著說「有一件事一定要跟進!」

「鮑魚應該用一『隻隻』,一塊塊的是形容更深入的…」。

當日反貪腐的初心,國安法下最適合用來沖咖啡,捉錯字。將不用開file便要close file的精神,發揮得淋漓盡致。

港英遺下的ICAC絕對應該轉型,回歸國家陽光法治,剷除異己/違法違紀/免去職務/告一段落,通通發一份聲明經已足夠,一槌定音還要查甚麼呢?

ICAC始終是英國佬留下的東西,本來有板有眼,與其在高官面前篤眼篤鼻,法治赤條條之下還需遮醜布嗎?

倒不如立即轉型,在灣仔恒大中心開設首間三層cafe旗艦店,廣邀城中名人前來打卡,沖一杯Cappuccino泯恩仇,所有前塵舊事,在IG po張圖來個了斷。

反貪反腐?不如一杯吞下去,從今開始睇唔到,冇事冇事。

ICAC? I Care About 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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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 Instagram.com/kamin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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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與未來]

[過去與未來]

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案,專家證人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作供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控方專家作供後,辯方向自家邀請的學者提出問題。今天較後時間,代表律政司的主控官向辯方專家學者提出盤問,雙方攻防火花四起,加上法官們的提問,法庭裡關於歷史、學術、法理辯論,討論層面甚廣。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早上較後日時間,開始向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提問。周天行戴着金屬框眼鏡,右手長期拿着原子筆,在擱在木架上的滿有螢光筆筆跡的文件上做筆記。每問畢一條問題,就會動手在文件上寫一點東西。

港大教授李詠怡(Eliza)這天穿了灰色線衫上衣,在上面加穿黑色西裝外套,她表情不多,語調大部份時間平穩,但有些時候,還是會表現出驚訝的語氣。

法庭是個講究用字精準的地方,然而當周天行以司法常用英語詞彙向社會科學背景的Eliza發問,雙方已經就問題的用詞爭辯起來。

周:「光時口號,梁天琦是創作者(creator)?」Eliza強調, "creator"只適用於聖經形容創造天地的上帝,但漠視了梁天琦參選之前,『光復」二字已經在社會上有人使用,故她認為應稱梁為 "improviser"(有二次創作的意思,或在前人的根基上再創作的含意)。

周:「Does slogans represent political agenda?」(口號是否代背後有政治議程?) Political Agenda可解作一些潛在政治訴求。

Eliza追問:「甚麼叫represent?」周天行於是提出兩個詞語代替represent. "regarded" "considered". Eliza有點莫名奇妙,她回應道:「口號是口號,政治議程是政治議程,兩件事是不同的。」這個問題最後不了了之。

在重點主題上,雙方糾纏良久。例如有一段,討論到「主權Regime」這個主題。周天行前請Eliza回答香港是否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Eliza答是。

周專員再追問:「若我問妳,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去光復主權,是否代表必然要推翻政權?(To reclaim the sovereignty from the PRC, does it necessarily mean to overthrow the Regime?)」

三位法官之中兩位,陳嘉信和杜麗冰均追問周專員:「那一個政權(Which Regime)?」周專員垂頭找文件約六秒,再說:「香港的政權。」

Eliza回答道:「這條問題很混淆,香港從來都不是獨立國家,何來主權?又何以光復?而且Regime在政治學上不只解作政體,也可用在經濟或貿易概念上。你問的『光復香港主權』和『推翻香港政權』是兩回事,我不知道怎樣把兩者放一起。」

周專員用十二秒再找筆記,改為問,即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來。Eliza回答:「『推翻政權』又和『分裂香港出來』是兩回事。香港從來都不是主權國,怎樣去恢復其主權呢?實在有點荒謬(absurd).」

Eliza說:「我有點被混淆,這裡有不一致之處。『光復』是關於『過去』,想回到一個舊的狀態;而『港獨』是『未來式』,我不知道如何把兩者放在一起。」

周再指,若說話的人從來不接受香港是中國一部份呢?Eliza指:「這裡要涉及太多假設,才達致你所說的總結,對我來說 doesn't make sense。」

過去,將來,今天的審訊,又再把法庭變成時光機,從1360年的元朝,再拉到近代中國史的文革,再提及到香港殖民地時代,再回到近年香港社會運動的脈絡。

上周五,辯方報告裡提及元順帝因為想花費修建皇宮,被臣子勸阻,稱要「光復祖宗之業」,Eliza指,元順帝說此話時仍在帝位,故認為「光復」不一定涉及推翻政權。

周專員今天追問Eliza,知否元順帝說這話的背景,正是元朝「紅巾軍」把蒙古皇宮燒毁,元順帝覺得失去了「上都」(今內蒙古多倫西北,其中一個首都)感到羞辱,故「光復」是涉及祖宗國土之爭。

Eliza則認為,陳祖仁作為臣子寫此段文字,一直讀下去,並不是談及實質國土的失去,「業、大業、功業,不只是關於國土和政權,而是古時皇帝與皇朝如何看待皇帝正當性,就是作為天道承繼者,那個授權不只是談及土地,而是那個皇帝做了甚麼事跡。」Eliza說,她看了整篇古典,認為很清楚文中不「只是」談國土喪失。

然而,周專員曾經挑戰Eliza對中國歷史的理解。Eliza說,她在中學有讀中史科,但在大學副修世界歷史。周專員堅持要問:「妳有無正統的中國歷史訓練。」

Eliza反駁:「如果你想說,我只有中三程度的中史學識,我不會同意你的說法。作為學者,特別是研究香港政治的學者,我們常要去參考中國歷史,因為香港很多的發展和中史有緊密關連。我懂得看寫中文亦會讀文言文,作為學者我有能力去理解中史。」

周堅持要問:「我問正統的中史訓練。」Eliza如此回應:「如果你硬要這樣問(If that's how you like to put it.)我沒有教過中國歷史科,我博士研究也不是中國歷史,你可以說我『正規中史訓練是到中三』」。

而作為控方專家的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天打了紫藍色的間條領呔,整天坐在控方律師後,聽到他同意的觀點,有幾次認同地點頭。

劉智鵬曾經在他的報告中提及「革命」可以參考「文化大革命」之使用,是「文革」與「政治層面」有關聯的例證。然而Eliza卻反駁,「文化大革命不涉及政權更替,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被推翻或被取代。」

專員此時拿出一份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的文件。文件名為《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文件於1981年公佈,為內地官方對文革定性的文件。

周專員把文件較後幾處,談及文革三個階段節錄,以英語讀出。文件內容節錄為:「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等人主要利用所謂『中央文革小組』名義乘機煽動『打倒一切、全面內戰』;林彪反革命集團陰謀奪取最高權力、策動反革命武裝變的事件。這是『文化大革命』推翻黨的一系列基本原則的結果,客觀上宣告了『文革』理論的實踐的失敗。毛澤東、周恩來同志機智地粉碎了這次叛變。」

周專員繼續以英語朗讀:「在發現江青等人借機進行篡權活動以後,對他們作了嚴厲批評,宣佈他們是『四人幫』;1976年毛澤東同志逝世,江青反革命集團加緊奪取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的陰謀活動。十月上旬,中央政治局執行黨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團,結束了『文革』這場災難。」

「煽動」、「內戰」、「奪取最高權力」、「叛變」、「篡權」等英文翻譯,由周專員讀了出來,在香港高等法院的一庭空氣中飄揚。

周專員讀畢,問,這份文件,與如何理解「革命」這詞,有關聯嗎?

Eliza深呼吸了一口氣,慢慢回答:「你知道關於『文革』這課題,曾經有多少人出版了多少本專門的書籍,有多少人研究過?我認為要小心使用這資料。」

周追問下去:「這份資料有相關性嗎?」糾纏一會,Eliza答,「我不會改變我原來的看法(關於文革不是關於政權更替)。周再追問下去:「那妳認為文件那一部份不合乎事實或不準確?」

此時,法官彭寶琴插嘴:「周先生,你要再修正你的問題。」法官杜麗冰接下去:「李教授(即Eliza)沒機會從頭到尾看全份文件,她怎回答你?」彭寶琴再說:「她這方面的意見也不太有相關性。」關於文革的討論,就此打住。

另一個有火花的議題,就是關於在光復社區示威中,有示威者拿着殖民時代的港英旗揮舞。Eliza指出,她沒有訪問過拿旗的人,不能知道每個人心裡想甚麼,但以她的閱讀(decoding),揮旗的人對香港2010年初的狀態不太滿意,想把香港恢復到以前的社會秩序。

杜麗冰法官追問:「回到殖民時期統治?」Eliza回應:「或許是那種生活方式。」杜官接着問:「那是一樣的(統治和生活方式),想回到殖民地的生活,和回到英屬殖民地是一樣的。」

Eliza說,她不同意。「我猜測,人們對殖民地時代一些東西懷念,或許是經濟結構,文化符號,我不知道。例如1997年7月1日,香港由殖民地變成香港特區,在社會、文化、經濟上,不是突然產生巨變。」

Eliza以社科學者概念再重申:「想回復英治殖民地,和香港獨立是兩個不能共容的概念。」

陳官追問:「恢復殖民地不是必然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來嗎?」劉智鵬專家此時在座上點頭。陳官再說,即使他同意Eliza所說,但邏輯上不是不通嗎?

Eliza再表示:「在狹義上及技術上可以說是,但法理上甚麼是分離主義,並不是我的專長範圍。我會問,香港要回到殖民統治,現實上可能性是零,故此我認為,揮旗者是要表達他們對現況的不滿。」

三位法官,此時先後兩次把座椅退後商議。陳官表示他要「收回『同意李教授』言論的說話,而且並這法,亦不代表我們三名法官的看法。」然而不久,三官表示要休庭20分鐘。休庭後,陳官澄清他對Eliza證供的理解,並請她再詳細解釋。

Eliza表示:「這裡涉及三件事。一。殖民地時代的生活方式;二。殖民時代的政體;三。追求港獨。而我認為,二。和三。基本上有矛盾。」意思是,兩個訴求是不能同時並行的。

Eliza亦補充,控方專家劉教授曾指「香港自治運動」是「港獨運動」,她想澄清,「以我所知,香港自治運動是受到曾任嶺大助理教授的陳雲著作《香港城邦論》啟發,陳雲一度為該組織做過advisor,後來離開了,但他們不是追求港獨,而是追求保護香港的政治、經濟、文化,支持『一國兩制』框架和原則,追求高度自治,只是覺得一國兩制實踐起來不及他們期望。」

盤問到了最後,周天行專員花了長時間,追問在光復行動中,一些示威者拿着或喊過的口號,例如「驅逐支那罪犯」「大陸人番大陸」等。周專員指,示威活動中,明顯有「反中共」及「支持港獨」成份,問Eliza是否認同「光復」二字意思,要參考這些「客觀事實」。

Eliza說:「我要強調,這些活動中的確出現了很敵意的行為,對內地遊客和水貨客,而水貨客亦不只有內地人,也有香港人從事水貨活動。示威裡,有語言暴力(verbally abusive),很強敵意(very hostile),我認為這些口號很不恰當,富侮辱性,甚至涉及歧視(racist)。」

Eliza指,但示威遊行裡,參加的人多樣。她舉例七一遊行,每年遊行有不同訴求的人在其中,包括性工作者,性小眾,宗教團體,甚至乎外傭,示威者之間的訴求不必然一樣,甚至可以有矛盾。故此,她堅持認為,社區的光復行動,主要訴求是關於公共空間秩序問題。

陳官追問,照片裡有人舉起「恢復英港。建立港人政府」口號,如何解讀?

Eliza答:「字面可解作『恢復英治時代香港』,但我們要問,這句不夠具體,『港人政府』究竟是指,『香港人由香港人去領導』(government led by Hong Kong people),還是『香港人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HK people)?」

Eliza說:「如此這般,表達意思不明。而很多示威者都有點『詞不達意』(not coherent), 他們也不太清楚自己想要甚麼,但他們憤懣很大,就弄一點東西出來表達一下。」

周專員沒有放棄去追問,為何光復社區的示威者要舉港英旗幟。他問Eliza:「妳說示威者有不滿,所以去舉旗。但他們為何一定要舉旗,他們可以找渠道去投訴呀,例如向立法會議員申訴。」此時,旁聽席爆出笑聲。

Eliza再解釋:「示威的作用,就是向政府發放訊息,表達民間訴求,他們為何不向立法會議員求助,我不知道。」

經過了2019年和2020年,香港的街道,示威活動幾近絕跡;而立法會選舉,民主派議員亦在DQ潮下集體請辭,多個議員相継被控及入獄,而立法會選舉辦法亦大幅修改,按中央及港府宣傳,這是「完善選舉制度」。明天李詠怡教授會繼續作供。

(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之一的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離開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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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 星期五

[Just Do it]

[Just Do it]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八個字,在首宗國安法審訊中佔了重要席位。八個字的意思是甚麼,誰人可以作解讀?控方早前傳召了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日到辯方專家證人之一的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作供。專家證人報告乃是她和中大新傳學院院長李立峯一起撰寫,然而今天只是由李詠怡作供。

李詠怡這一整天的作供,涉及了社會科學不同範疇,有量化統計方法、符號學、文化身份的建構、語言學。但早上,竟然來了一節關於中國歷史的討論,還要是以英語進行。

「李教授,你懂得中國歷史嗎?」辯方大狀劉偉聰,輕輕問到。

和早前劉智鵬作供不同,今天整天審訊,以英語為主,翻譯員只需照顧在犯人欄裡的被告唐英傑。雖然唐戴了耳機,但翻譯先生坐在唐旁邊,兩人只隔了一度欄。

身型瘦削,長髮及肩,穿黑色軟質西裝外套和上衣,下身穿灰色西褲,腳踏圓頭皮鞋,臉容沒化粧,說話嚴肅的李詠怡教授,用英語說着:「我在香港出生及教育,本科也在香港修讀。我在讀書時有修中國歷史。」

劉大狀穿衣講究,條子西褲配了顏色圖案袜子尖頭皮鞋。上庭時,脫下條子西裝外套,套上白色大狀領子,外披黑色大律師袍。銀白色假髮下,他那長及頸頸的頭髮向外翹,說英語時,口部張開得特大。

他的手部動作很多,食指和中指之間夾着一支原子筆,當他請李教授慢下來時,會把右手掌竪起,開始新提問時,會用食指指着專家證人李教授方向,靜下來時雙手疊在腰間,緊張起來時上身向前傾,瞪起眼。

劉大狀的身體語言多樣,像個樂團的指揮家。

這天,劉大狀用廣東話朗讀古籍,又有一番古代文人雅士風韻。他從英式紳士風,轉變成古代書生腔口,在高院一庭朗讀着:「《元史:陳祖仁傳》裡,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快慢起伏有致,像朗誦表演。

劉大狀解釋,陳祖仁乃是元順帝之advisor,因為元順帝要修建皇宮而花費了金錢,陳勸諫皇上。

劉大狀追問,這句中,「光復」二字有沒有推翻政權之意思?李教授回應:「沒有,因為他是皇上,他不會想推翻自己的皇朝。」此時,坐在律師後的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一度仰頭思考。

劉智鵬早前作供,以歷史脈絡分析八字意思,認為「光時」口號有推翻政權意思;今日辯方專家證人作供,三位法官發問的次數,顯然比早前劉教授作供時更頻密。

劉大狀問,英文Liberate Hong Kong (光復香港之英文翻譯)句子之中, "liberate"意思為何。李詠怡教授指,和中文「光復」意思有差異,「只能抽象地解釋有些事物被控制了,被限制了,希望從控制和限制中重獲自由。」此時,控方證人劉智鵬低頭與旁人細語。

至於「革命」意思又如何?李詠怡教授指,有三個意思,第一,改變國家管治和政治體制,有可能使用暴力;第二,人們做事方式出現重大改變,例如「科技革命」,「科學革命」;第三,天體運轉。顯然,第三個意思被排除。

而李教授認為,考慮到「光復香港」的使用,和2012-2018年頻繁出現的「光復行動」有關,「光復」這詞應放在這些活動脈絡裡理解。

而李詠怡指出,「光復行動」並非旨在推翻政府或政權;而是人們因為社區及日生活不開心,被內地遊客或水貨客滋擾,想處理關於社區問題,是關於公共空間秩序的恢復。

劉大狀追問,「內地遊客和香港人是不是不同的族群 (ethnic group)?」

李詠怡教授解釋,在社會學有謂「社會建構的身份」(social construction of identity).她指出,有人或許會以血緣來理解族群,但社會學亦會看人們主觀如何把自己定義。

劉大狀進一步問:「一個人可不可以屬於多於一個族群?」
李教授說:「可以」。

劉拖慢了節奏,咬字清晰問到:「當一個族群厭惡另一個族群,是否等於要推翻政權?」

李詠怡教授乾脆地答:「不是。」

午飯後,眾人飯氣攻心,昏昏欲睡,幾名押送被告唐英傑的懲教職員坐得有點歪,反而還押一年的唐英傑,穿起藍色西裝,深色襯衣,始終翻閱着律師給他的厚厚文件。

李詠怡教授指出,她理解「時代革命」,要回到梁天琦於2016年的立法會造勢晚會錄影片段,梁天琦曾解說,他先是想「世代革命」,但後來改為「時代革命」,因為認為不應以「世代」差異作為政治主張。

李教授認為,當時梁天琦提出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以她的理解為:「恢復一個已失去的舊秩序,團結喜愛自由的人,為這個重要歷史時刻帶來改變。」

李詠怡教授和其研究伙伴以數據分析過連登討論區的帖子,發現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每天有高達4400帖子提及過「光復香港」或「時代革命」。而這個口號在反修例運動中,於2019年7月21日開始被示威者使用,其後使用次數上升。

她分析到,口號自7.21被廣泛使用,原因有兩個:第一,在2019年7月有出現過「光復屯門」「光復上水」等示威活動,「光復」字眼在示威者間再次出現。第二,元朗發生7.21襲擊事件,「此事令公眾感到憤怒,人們需要一些新的東西去表達他們的憤懣。」李詠怡教授解說道。

李教授再指出,反修例運動有一些特色,就是「高度去中心化」,而且「沒有清晰領袖人物」。在此背景下,她和團隊曾訪問40個示威參與者,作焦點小組討論,結果發現,對於口號的理解,「不同人有不同意思。」

較特別的是,在數據分析下,「光復香港」或「時代革命」均與「香港獨立」在數據上沒有重要關聯。對比之下,「五大訴求」和「香港獨立」的關聯,並沒有比「光時」口號而強:「而我們知道,五大訴求與香港獨立,並沒有關係。」

此時,李詠怡教授把討論帶往符號學的層次。「人們會主動為符號添加意義,影像或符號像錨,人們會把自己的感受及假設投射在上面。而口號本質上是含糊不清,懷有多種意義,因為口號的設定就是要曖昧、模稜兩可,具開放性,好讓你能添加意義進去。」

此時,法官杜麗冰舉了一個生活化的例子:「就好像運動品牌Nike,它那句口號『Just Do it!』的意思,在不同情況使用,也會有不同的意思。」

而李詠怡教授不認同控方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演釋,「劉教授把古典中國文本,近乎機械式地用作解讀口號,是從脈絡中抽空了。」

李詠怡教授再進一步指出,早前在法庭播放了梁天琦造勢晚會片段,她發現,控方呈上的文件中,連梁天琦說的話都抄寫出錯了,而這個錯,正好顯示抄寫者對文字意義的不理解。

梁天琦曾在晚會上說過:「選票就係子彈,這句是Malcolm X講,我地冇槍冇炮,手上選票就是政治版圖變革改革的一仗。」而當時控方專家劉智鵬指,梁意思是以把選票等同「武器」,欲以暴力推翻政權。

但李詠怡教授說,當她翻閱法庭文件時,發現抄寫者把美國黑人民權領袖Malcolm X誤寫為「Comix」,中文版亦「亂寫一通」(李形容為gibberish)。

李教授指,這裡的典故來自Malcolm X於1964年發表過的演說, "The ballot or the Bullet",目的是要號召非洲裔美國人登記做選民及參與投票。李教授指:「這裡是一個比喻,就像我們說『時間就是金錢』。」

作供進行到下午,三位法官不斷發問問題。李詠怡承認,從連登找數據,只能找到「連帶關係」,不是「因果關係」,要找因果的話,則要用另一些工具。法官們亦好奇一些細緻的調查方法,例如為何「光復香港」和「時代革命」兩句要分開去作大數據分析,而不是一併去分析。

法官們翻閱一張又一張圖表,有時候,三位法官有人只有黑白圖表,沒有彩色圖表,律師們又要趕去找彩色圖表。大家翻查完一個又一個bundle,三位法官不斷發問問題。

那邊箱,坐在犯人欄的唐英傑,很仔細地研讀數據,他像個勤力好學的學生。一直跟進庭上的討論。直至下午,唐英傑每看畢一頁文件,會小心地用右手手指夾着紙張,擱在犯人欄寬闊的木欄上。

從早到晚,法庭忽然成為了跨學科的討論場域。元順帝,Malcolm X先後登場。從東方西方,從遠古到近代,人物夠多樣。怎知差不到多到休庭,還有多一個名人登場。

劉大狀担到Edward Leung (梁天琦)說了些甚麼,他卻說了Professor Lau (劉教授)說了甚麼。乾坐了一天的主控官站起來指正劉大狀說錯了。

劉大狀風趣地道:「哎,我說漏了嘴。」然而英語劉大狀說的是,「My Freudian slip」. 

全法庭有人爆笑,連奧地利心理分析始祖弗洛伊德的理論也搬了出來,曾說過人皆有「戀母殺父情意結」的奧地利大師,指出我們說錯話,是潛意識想法浮出水面的表現。

然而這位還可以說笑,在庭上風趣幽默的劉大狀,昨午才以被告人身份,出席了西九龍裁判法院的47人國安法審訊過堂,獲得繼續保釋,才能今天披上大狀袍,站在庭上替另一位國安法被告辯護。被告身份與辯護律師身份交替切換,在現今香港,時代寫照也。

(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之一的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離開法庭時攝,星期一她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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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5日 星期一

慈悲背後的血腥殺戮


〈慈悲背後的血腥殺戮〉
郭董牌上海復星BNT疫苗採購記,是齣現實的政治驚悚劇。陰謀,請注意,不是陰謀論,而是活生生進行中的陰謀,在慈悲的布幕後推向高潮。人影幢幢,刀光劍影。唯有間諜大師約翰・勒卡雷的筆尖才能力透紙背,戳破布幕揭穿掩蓋的真相。
武漢病毒,說是生物異種;疫苗,說是戰略物質。大家客氣了。武漢病毒,是二十一世紀最尖端的核生化攻擊武器;疫苗,是防衛核生化攻擊的戰爭武器。
疫苗既是戰爭武器,關係勝負,當然得百般警戒,以防通敵。所謂緊急授權 EUA,明裡是特准,暗裡是限制,沒有主權國同意,哪裡都不能去。只能賣給國家云云,難道不要主權國點頭?此為合縱連橫之一環,正是世界大戰的格局謀略。
郭台銘生意做得大,縱橫四海,背後又有一大窩幕僚,難道會不曉得疫苗交易的限制?這正是他不捐錢捐疫苗,捐疫苗又什麼疫苗都不買,只肯買上海復星BNT的原因:別的疫苗他都買不到,只有上海復星BNT還有一點點希望,他以為憑他與中共眼色暗相鈎的門路,可以探囊取物。只有儍乎乎的星雲不明就裡,跟著喊買嬌生疫苗,碰了一鼻子灰,才知道厲害,乖乖閉門唸經。
郭董出手,從來不是一石一鳥。何況他這一次是一手兩石。一石弧線拋向中国,一鳥是向中共拋媚眼,二鳥是把台灣圈進大中華。另一石直擊台灣,一鳥將軍蔡英文,二鳥向台灣人示好,三鳥站上藍軍領袖的地位,為後勢鋪陳。
郭董用心不可謂之不毒。二石出手,無論成敗,他都達到目的。所以,疫情中心越用力擋越好,買不成他還省了錢,而罪在蔡政府。
蔡英文豈是省油的燈?蔡英文態度突然大回轉,由阻擋變成了協助,還拉了台積電幫忙。行政院給了法律授權書,你去談你去買啊。但蔡英文立下三條件:原廠製造、原廠包裝、直送台灣。這一招三式,舞得密不透風,滴水不穿。因為這德國BNT疫苗,只要經上海復星一手,誰曉得會變成什麼樣?一千萬劑疫苗中只要一劑添了一滴武漢病毒2.0,注射這劑的台灣人,馬上變成毒王,迎風散毒,摧毀台灣不費吹灰之力。另外,在政治意義上,表示台灣與中国不搭嘎、不接觸、不大中華。
蔡英文一招三式,當然增加了郭董牌採購的難度。上海復星,你以為是誰?中共鐵腕管制下的藥商而已。沒有中共中南海、國台辦點頭,他敢賣疫苗給習近平拼圖中唯一缺一塊的台灣嗎?不可能。事實上,在郭董之前,疫情中心派代表和上海復星談,眼看就要談好了,說什麼新聞稿上出現台灣兩字而破局。這表示中共根本不想賣台灣疫苗,除非你買國藥和科興。
郭董上門買疫苗,上海復星請他到沒有主人的客廳坐坐,有茶有點心,就是沒人作主談正題。如此一個禮拜過去,一事無成。這中間,還有一個急著向中共送飛吻的慈濟,想飛車趕去上海復星進大廳喝杯冷茶,讓疫情中心擋住了,別白跑一趟。看起來,星雲比證嚴聰明一點。不過,證嚴另有所圖,這是後話。
在這卡關的時刻,郭董上不上下不下,心急如焚,坐立難安,突然路透社發稿說,雙方已簽協議書。這新聞一看就有僥傒。因為依郭董好大喜功的個性,要是有了中共認可的協議書,早就吹得天花亂墜。協議書可能是有,但沒中共點頭也是廢紙一張。所以,這消息出來,郭董毫無反應。陳時中點了兩句「相對困難」、「很大的挑戰」,對路透社新聞不置一詞。但媒體沒一個聽得懂,還滿篇順利順利。媒體越說順利,郭董越是滿頭大汗地緊張。過了一夜,大概上海復星表示不高興了,郭董清早不得不發聲明否認。再請注意一次,郭董沒發臉書,而是發書面稿給記者。這表示,你們連這稿都不發最好啦。
至於上海復星,想想馬雲的下場,恐怕嚇得雙腿夾卵蛋夾得都要破了。
多看勒卡雷才看得懂真實的政治驚悚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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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為鑑」——立此存照

「以史為鑑」——立此存照


據讀過全文的人說,習近平七一長篇講話,除了在第一段中「初心易得,始終難守。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之外,共有10段用「以史為鑑」開頭。
大陸網頁有人「以史為鑑」,鋪上中國共產黨機關報《新華日報》1943年7月4日美國國慶日,於第四版「新華副刊」頭條的一篇文章,作者是唐徵。《新華日報》是中共長江局在當時的戰時首都重慶辦的報紙,報紙負責人是王明、周恩來。題目是《民主頌——獻給美國的獨立紀念!》全文如下:
「每年這一天,世界上每個善良而誠實的人都會感到喜悅和光榮;自從世界上誕生在了這個新的國家之後,民主和科學才在自由的新世界裡種下了根基。一百六十七年,每天每夜,從地球最黑暗的角落也可以望到自由神手裡的火炬的光芒,——它使一切受難的人感到溫暖,覺得這世界還有希望。
「從年幼的時候起,我們就覺得美國是個特別可親的國家。我們相信,這該不單因為她沒有強佔過中國的土地,她也沒對中國發動過侵略性的戰爭;更基本地說,中國人對美國的好感,是發源于從美國國民性中發散出來的民主的風度,博大的心懷。
「在中國,每個小學生都知道華盛頓的誠實,每個中學生都知道林肯的公正與怛惻,傑弗遜的博大與真誠。這些光輝的名字,在我們國土上已經是一切美德的象徵。他們所代表的,也早已經不止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榮譽了。
「馬克吐溫、惠特曼、愛瑪生教育了我們這一代。是他們使年青的東方人知道了人的尊嚴,自由的寶貴;也是他們,在我們沒有民主傳統的精神領域裡,築起了在今天使我們可以有效地抗拒了法西斯思想的長城。這一切以心傳心的精神道德上的寄與,是不能用數字和價值來計算的。中國人感謝著『美麥』,感謝著 『庚款』,感謝抗戰以來的一切一切的寄贈與援助;但是,在這一切之前,之上,美國在民主政治上對落後的中國做了一個示範的先驅,教育了中國人學習華盛頓、學習林肯,學習傑弗遜,使我們懂得了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的中國需要大膽、公正、誠實。……我們相信,這才是使中美兩大民族不論在戰時,在戰後,一定能夠永遠地親密合作的最基本的成因。
「我們離得很遠。百十年來,我們之間接觸著的也還不過是我們兩大民族間的極少數極特殊的一部。但,我們堅信,太平洋是不會阻隔我們人民與人民間的交誼的。
「在患難中,我們的心嚮往著西方。而在不遠的將來,當我們同心協力,消滅了法西斯蒂的暴力之後,為著要在戰爭上建立了一個現代化的中國,在科學的領域裡更有待於盟邦的援助。在過去,民主潤澤了我們的心;在今後,科學將會增長我們的力。
 「讓民主與科學成為結合中美兩大民族的紐帶,光榮將永遠屬於公正、誠實的民族與人民。」
×××
也有中國網民錄下1944年毛澤東與到訪延安的美國代表團的講話:「 美國人民是中國人民的好朋友,我黨的奮鬥目標,就是推翻獨裁的國民黨反動派,建立美國式的民主制度,使全國人民能享受民主帶來的幸福。我相信,當中國人民為民主而奮鬥時,美國人民會支持我們。」
×××
還有1946年9月1日《新華日報》上刊登的毛澤東講話:「 反動派是世界上最害怕言論自由的一個集團。它們害怕人民翻身,害怕人民認識大時代的真面貌,更害怕自己的醜惡暴露在人民大眾的面前。所以它們用種種卑劣無恥的手段,蒙蔽人民的眼睛,堵塞人民的耳朵,封鎖人民的嘴巴,不讓民間報紙存在,不讓正直的新聞工作者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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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4日 星期日

郭偉健法官走得太前

〈郭偉健法官走得太前〉


昨日,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發表升官後首篇網誌,談到七一刺警案,說看見有人在網上「用不同的方式美化,認同甚至鼓勵這些恐怖行為,包括所謂悼念、獻花等」,形容是「鼓吹或煽動恐怖活動」,「更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恐怖活動罪,是極嚴重罪行」云云。

同樣是用刀向陌生人施襲,前年在大埔用生果刀重傷一人的柳國昇、在將軍澳持雙刀斬傷三人的洪震——兩人均已定罪——儘管他們的行為很令大眾恐懼,但官府卻沒有稱之為「孤狼式恐怖活動」。

至於講到「美化暴力」,嘿嘿,香港人印象最深刻的例子,應該是去年四月,郭偉健法官審理洪震斬人案時爆出的金句。堂堂法官,居然在判辭盛讚一個砍傷三人(其中一人危殆)的罪犯,服刑期間「仍然關心受害人的福祉顯然是表現出高尚的情操」。此話一出,馬上令公眾譁然。

相信對很多頭腦正常的市民來說,洪震此等兇徒才更加像「孤狼式恐怖分子」。論傷人數量,已是七一刺警案的三倍。但警方非但沒有稱他搞恐怖活動,郭偉健法官還要高度表揚他「高尚情操」,勝過很多「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及專業人士」,揄揚之至,只欠沒為他刻石立碑。敢問一句:當時警方是否「淡化恐怖」,郭官又是否「美化暴力」?

如果官方答案是「不」的話,就應該以同一套標準,看待悼念梁健輝的民間聲音。

許多市民悼念刺警的梁先生,在明白事理的人眼中,決不是要鼓吹暴力煽動仇恨,而是要排遣他們再沒有其他方式可宣洩的悲憤。敢言的媒體沒有了,和平表達民意的遊行也沒有了,香港只剩下無盡的封鎖,與看不見的紅線,道路以目。群眾哀悼梁先生,不見得是認同他襲警(好比郭偉健讚美洪震,也不是讚美他斬人),而是有感於他自我犧牲的精神。

中國人從來不是只講「法」的民族;比起冷冰冰的法律,中國人更重視活生生的節義。據《後漢書·列女傳》,趙娥手刃殺父仇人後,投案自首,縣官尹嘉「義之,解印綬欲與俱亡」(認同她的義舉,連官也不想做,要跟她亡命天涯),輿論都站在趙娥那邊;五十年後,左延年更以此事為藍本,寫了一首〈秦女休行〉,傳誦千古。

若沿用特區政府高官的思維,所謂「美化暴力」的文字,簡直數之不盡。例如李白的〈俠客行〉,什麼「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根本是「美化孤狼式恐怖活動」的極致,要不要下架?金庸《俠客行》用了孤狼李白的詩題,一樣也要下架,對不對?

做官的人若不反思己過,想法子疏導民情,反而一味高舉什麼「反恐」旗幟,加強鎮壓,結果肯定是火上澆油,弄得雞犬不寧。這才是名副其實的「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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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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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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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

(狠人這幾天心情也很壞…. 最後還是決定把心裡的說話寫出來….)

當初,一百萬香港人和平上街反對修例,你卻一意孤行說要如期進行修例。

之後,二百萬人再和平上街,清楚表達香港人的主流民意,你卻說我們是「顏色革命」,是被外部勢力煽動。

720,你組織撐警集會,鄉黑暴徒接受傳媒訪問,事先宣揚說:明天會「有好戲睇」….

721,元朗警黑合作,當晚數百鄉黑白衣人手持武器在元朗鬧市遊蕩,毆打市民,全香港人親眼看着手無寸鐵的無辜市民被白衣人毆打。你卻說:「見唔到白衣人手持武器」記者問點解咁遲先到現場,你說:「我睇唔到錶呀,Sorry呀!」

明明是一場赤裸裸的721恐怖襲擊,在之後一年間,你卻把事件說成是「由民主黨議員挑釁,引發兩派人士對峙,是一場旗鼓相當,勢均力敵的打鬥」並大舉搜捕當日著黑衫的受害人。

2019年9月26日,你說要聽市民意見,打鑼打鼓地舉行了一場「社區對話」,現場幾乎所有市民都提及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去徹查警隊的違規行為。你卻說我們應該相信受警隊控制的監警會。

831,101,1111,1117…….黑警暴行,是如此清晰的展現於香港市民面前,你卻說,你口中的才是「香港的真相」。

一場超過60萬香港人參與投票的初選,顯示本性善良的香港人仍然冀望用和平的方法去表達民意,你卻說這是顛覆國家安全,拘捕了所有參與初選的民選議員。

呢兩年,面對人民的反抗聲音,你不選擇去解決問題,而是選擇了解決一個又一個提出問題的人。

在你愈來愈大的打壓之下,一個性格溫和善良的中產香港人,選擇以死控訴制度的崩壞,用盡自己最後一口氣寫下遺書去控訴呢兩年警隊的腐敗和黑暗,你卻叫我們不要「美化暴力」,說他只是「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稱「煽動憎恨國家」的人都要負責。

究竟誰在美化暴力?誰在挑釁仇恨?

誰一次又一次在「煽動香港人憎恨國家」?

暴政,過去兩年,誰負責把香港人推向深淵?滿手鮮血的你應該心知肚明了吧?

(最後,容許狠人借用天琦的家書,再勉勵每位手足:「當本應解決社會問題的人選擇冷待,反而熱衷於將香港的命運放上賭桌作政治豪賭,我們需要的,不是以自己寶貴的生命和他們對賭,而是在苦難中煉成堅毅與盼望。我衷心祈求每個香港人都能夠平安渡過這個歷史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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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個警員被刀刺


[從前有個警員被刀刺]

在香港暑熱的七月,一位警員於鬧市被人用刀刺傷,血流如注,警員生命受到嚴重威脅,送往醫院治理。

對於警察於值勤時受襲,記者上網搜集市民的反應。刊登了這樣一篇報導,題為「網民有嘢講:希望個警察冇事。」

內文引述討區留言,兩名網民這樣說:

「有時真係唔知啲人點諗,少少嘢,畀人捉咪算囉,襲乜嘢警呢?後果嚴重咁多。」

「我唔覺得做得警察就預呢一日,不同既情況有不同既解決方法,相信個個警員都想平平安安返屋企。希望受傷既警員快啲好番。」

刊登報導的,是剛被逼停止出版的香港《蘋果日報》。

不過,那是遠在16年前,被刀刺的警員名叫朱振國,於2005年7月19日於深水埗行咇,遇上一名23歲廖姓青年,朱警員截查該青年並請他拿出身份證,青年亮出一把生果刀,插向朱警員頸部,朱負傷追捕數十米,失血過多,心臟一度停頓。朱警員送往醫院後,腦部缺血引致全身癱瘓,變成植物人。

在2005年至2007年,朱警員的消息,長據於全港報紙的當眼處。只是一張《蘋果日報》,關於他受傷之後的遭遇和動向,至少有百多篇,全部都是關心他及其家人的福祉的正面陳述。

我當時在另一報社《明報》工作,被派往採訪於廣華醫院留醫的朱振國,亦有採訪其妻子、母親及9歲女兒。當時,全香港群情洶湧,社會上上下下都祝願朱警員早日康復。

朱警員被刀刺後,現場出現了兩名熱心市民,從事銀行的蕭先生及飛機工程的趙先生,兩人懂得一點急救,看到朱警員浴血街頭,他們留下來替朱警員止血,獲頒好市民獎。

朱警員受傷時只有31歲,一名年輕爸爸當值受襲,那時警隊及政府受壓,需要為朱警員找尋最佳治療方案。而曾經治療過於英國火車意外嚴重受傷的鳯凰衛視主播劉海若的北京腦科專家凌峰教授,更南來香港,到廣華醫院看朱警員。

那時我是記者妹,被派往廣華醫院守候凌峰來,醫院大堂現場的「墟冚」情況至今難忘。至少數十名記者從早到晚長駐大堂,等待這位北京名醫來港,給朱家燃點希望。在空檔的時候,我跟瘦弱但漂亮的朱太,及朱警員六旬的母親閒聊。兩個女人自朱警員受傷忙得團團轉。

朱母本來忙打麻雀湊孫,惡噩傳來令她哭到昏倒;本來是幸福小婦人的朱太,帶着9歲女兒出現。女兒十分精靈可愛,在鏡頭先稚氣地說叫懶睡的爸爸早點起牀,聽得人心酸。其妻更把朱警員的婚照讓我們刊登,郎才女貌,好一對璧人。朱妻說:「愛警察,因為愛他夠正義。」如此句子,抄寫在報紙,合乎民意,不突兀。

傳媒對朱警員的描述慢慢由平實轉為正面。《蘋果日報》最初的突發消息只寫警員遇刀刺,後來轉為形容「勇警朱振國遇襲」「英勇捉賊遇襲受傷」。襲警青年被告上法庭,表示跟家人口角後拿刀準備打劫,被截查時慌亂刀刺警員,認罪後被判囚六年,律政司上訴至十年。

翻查當年《蘋果日報》,關於朱警員報導詳細,全港市民上下都關心他。在港聞、體育版、娛樂版,作家專欄,都看到大家提及朱振國的遭遇。

有熱心市民到天后廟祈福把平安符送到醫院,還有深水埗魚檔東主義賣龍躉替朱振國捐醫療費,英超球隊曼聯訪港球員也送上親筆簽名足球(朱警員是曼聯球迷)。

連一名在赤柱坐牢的囚犯,都兩度寫信支持朱警員,勸勉他在病榻中「別放棄」。當年政黨支持度,也受到朱警員影響。自由黨在民調中支持度上升,是因為該黨熱心為朱振國籌醫藥費。

朱振國病情嚴重,由於腦部失血,水腫,腦細胞死亡,手腳痙攣,不能自控大小二便並要插喉。

蘋果日報的專欄作家高慧然,在朱受襲三年後仍沒有忘掉他,寫了一篇專欄歌頌默默貢獻的普通人朱振國:「一個普通警員,在街頭截查藏刀疑徒時被割傷頸部……警員的使命促使他跑完人生最後五十米……聞者心酸,一個兒子,一個父親,為了做好他那份工,從此不能再盡他的倫理責任。」

一個警員被刀刺,民情洶湧,甚至轉過來令警方及政府感受到壓力。

老弱婦孺,朱太朱母及朱女兒,母親節獲邀上電台節目,參加民間團體的殘疾人士記者會。三個大中小女人的訴求,獲全港不同立場的傳媒熱切報導:「希望爭取有中藥醫療,希望爭取有高壓氧治療。」警察部破例又破例滿足家人訴求,不同年代一哥親身探望,並由警察部保送朱警員北上到廣州進行百餘次高壓氧治療。

直至2011年,朱妻控告該襲警青年(服刑完畢但已破產)、警隊及政府索償,入禀高等法院,至2016與政府達成和解,向朱家付錢賠償,朱振國警員的遭遇,才於公眾視線淡出。

作為一個有點年資的記者,我親身經歷過,香港市民是如何尊重、愛護、尊敬為香港人安全付出性命的警務人員。那種民情,甚至倒過來讓警隊及政府感到苦惱。

但彼一時此一時。時光飛逝,16年前朱振國受襲的時候,警務處在港人心中的評價一致甚高。

港大民意研究所數據顯示,2005年底有75% 受訪者表示滿意警務處表現,不滿意的只有5%。時至今日,不滿意警隊的受訪者比例上升至47%,滿意的只有37%。

而對香港政府整體滿意的市民,比例亦由2005年的近6成,下跌至近來的2成4。不滿意港府的,在2005年只有1成人,至今上升至6成。

對警隊對香港政府,按港大民研數字所看到,十六年來,出現幾近相反的倒置。

於是,幾天前,2021年的7月1日,一名警員在銅鑼灣被刀刺,民間的反應亦和16年前出現了差異。

持刀的中年男士,令警員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從危殆至變成穩定),被追捕時,持刀者自行用刀插自己胸口而去世。當值那天,萬計警力在銅鑼灣,為要不讓任何集會遊行發生。

警方把事件定義為「孤狼式恐怖襲擊」;但網上卻有人稱該男士為「義士、烈士」,警方再指出這種說法是「美化暴力」「鼓勵恐怖活動」。有人帶孩子到事發地點獻白花,警方更出言讉責,或發告票懲罰有人亂拋垃圾。

是甚麼,在十六年之間,讓曾經向以性命保護香港人的警察,那滿有的愛戴、擁護、尊敬之情掏空了? 

(圖為當年我在病房外採訪朱警員妻子刊於《明報》的報導,當年誤寫朱被刺月份為十月,事發應為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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