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4日 星期日

郭偉健法官走得太前

〈郭偉健法官走得太前〉


昨日,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發表升官後首篇網誌,談到七一刺警案,說看見有人在網上「用不同的方式美化,認同甚至鼓勵這些恐怖行為,包括所謂悼念、獻花等」,形容是「鼓吹或煽動恐怖活動」,「更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恐怖活動罪,是極嚴重罪行」云云。

同樣是用刀向陌生人施襲,前年在大埔用生果刀重傷一人的柳國昇、在將軍澳持雙刀斬傷三人的洪震——兩人均已定罪——儘管他們的行為很令大眾恐懼,但官府卻沒有稱之為「孤狼式恐怖活動」。

至於講到「美化暴力」,嘿嘿,香港人印象最深刻的例子,應該是去年四月,郭偉健法官審理洪震斬人案時爆出的金句。堂堂法官,居然在判辭盛讚一個砍傷三人(其中一人危殆)的罪犯,服刑期間「仍然關心受害人的福祉顯然是表現出高尚的情操」。此話一出,馬上令公眾譁然。

相信對很多頭腦正常的市民來說,洪震此等兇徒才更加像「孤狼式恐怖分子」。論傷人數量,已是七一刺警案的三倍。但警方非但沒有稱他搞恐怖活動,郭偉健法官還要高度表揚他「高尚情操」,勝過很多「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及專業人士」,揄揚之至,只欠沒為他刻石立碑。敢問一句:當時警方是否「淡化恐怖」,郭官又是否「美化暴力」?

如果官方答案是「不」的話,就應該以同一套標準,看待悼念梁健輝的民間聲音。

許多市民悼念刺警的梁先生,在明白事理的人眼中,決不是要鼓吹暴力煽動仇恨,而是要排遣他們再沒有其他方式可宣洩的悲憤。敢言的媒體沒有了,和平表達民意的遊行也沒有了,香港只剩下無盡的封鎖,與看不見的紅線,道路以目。群眾哀悼梁先生,不見得是認同他襲警(好比郭偉健讚美洪震,也不是讚美他斬人),而是有感於他自我犧牲的精神。

中國人從來不是只講「法」的民族;比起冷冰冰的法律,中國人更重視活生生的節義。據《後漢書·列女傳》,趙娥手刃殺父仇人後,投案自首,縣官尹嘉「義之,解印綬欲與俱亡」(認同她的義舉,連官也不想做,要跟她亡命天涯),輿論都站在趙娥那邊;五十年後,左延年更以此事為藍本,寫了一首〈秦女休行〉,傳誦千古。

若沿用特區政府高官的思維,所謂「美化暴力」的文字,簡直數之不盡。例如李白的〈俠客行〉,什麼「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根本是「美化孤狼式恐怖活動」的極致,要不要下架?金庸《俠客行》用了孤狼李白的詩題,一樣也要下架,對不對?

做官的人若不反思己過,想法子疏導民情,反而一味高舉什麼「反恐」旗幟,加強鎮壓,結果肯定是火上澆油,弄得雞犬不寧。這才是名副其實的「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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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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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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