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4日 星期三

跟局長學習「犧牲」

跟局長學習「犧牲」

七月十四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終於開腔,談論他對「三官獲地產商款待兼違限聚令」一事的看法。最聳人聽聞的金句,應該是他表揚三官赴宴乃「犧牲」,原語如下(1):

「我哋作為官員,每日辛勞工作完之後,都希望可以花時間陪下屋企人,但點解我哋都要犧牲一啲陪屋企人嘅時間,去繼續進行呢啲聚會呢?因為呢個確實係我哋工作好重要嘅一部分。」

趙高指鹿為馬,就是指鹿為馬,不會彈出彈入,這一秒鐘指鹿為馬,下一秒鐘卻說這隻馬其實是鹿。鄧局長就跟趙高不同,下一句已推翻上一句,叫香港市民應該如何反應呢?

鄧局長上句說「每日辛勞工作完之後」,還要與地產商等人聯誼,形容這是「犧牲」自己的私人時間,沒問題。但下句為何自打嘴巴,聲稱「呢個確實係我哋工作好重要嘅一部分」呢?究竟吃飯是「工作完之後」的私事,抑或仍是「工作」?媽我好亂。

若接受款待是公餘「犧牲」,就不能說是「工作好重要嘅一部分」。若是工作好重要一部分,就談不上是「犧牲」,因為他們已經受薪。正如二〇一三年,裁判官沈智慧審理警司黃冠豪「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在辯方求情時說:「警察唔係免費服務社會㗎!They are well paid for it!」

好吧,不要糾纏於鄧局長的語病了,就當受薪工作也是「犧牲」,香港所有打工仔日日都在壯烈「犧牲」吧。但很不幸,鄧局長回應有關超標款待的問題時,又帶出另一矛盾。

局長說,三官事前不知道飯局「食個價錢係好似一啲報道所講咁貴重」,而三人當晚「亦不察覺原來呢餐咁貴重」。之後他回覆英語提問,指三官若知道飯局奢華,肯定另有處理方法,不會這樣做(Of course if they know it is lavish, I am sure they will have different treatment, for sure they won't do what they have done)。

根據傳媒「一啲報道」,「隨緣匯」餐廳的火鍋每位最少收費3880港元,食材包括澳洲野生花龍蝦刺身、原條菲律賓東星斑切片、加拿大空運象拔蚌刺身、鹿兒島A4和牛、香港本地蝴蝶蚌、美國牛小排、西班牙黑豚肉及內蒙古羔羊肉等。那晚款待三高官的菜單,按常理,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

然而據鄧局長說,當晚三官看見滿檯象拔蚌龍蝦刺身,仍「不察覺原來呢餐咁貴重」。究竟局長此話,是要暗示三官原來弱智,抑或踢爆他們平日吃得更豪,所以才不覺得那餐火鍋特別貴?我想了很久,仍看不透,但發現一個矛盾。

七月九日,保安局回應傳媒查詢違反限聚令事件,白紙黑字寫明「晚宴菜式是一般火鍋食材」(2)。這回應發出的時候,「隨緣匯」火鍋菜單早已曝光,但保安局仍堅稱「是一般火鍋食材」,那麼今天鄧局長何故說,三官「不察覺原來呢餐咁貴重」呢?

究竟是保安局散播「虛假信息」,抑或是鄧局長一時疏忽搞錯?我想了很久,仍看不透,只想分享二〇一二年習近平到阜平縣考察時的晚餐菜單。

據新華社權威報道,菜單是標準的「四菜一湯」:四菜是紅燒土雞塊、阜平燴菜、五花肉炒蒜薹、拍蒜茼蒿;一湯是冬瓜丸子湯;主食也很簡單,是豬肉餡水餃、西葫蘆粉條餡水餃、米飯、花捲,還有雜糧粥。論「犧牲」之大,習近平比得上三位「辛勞工作」的高官嗎?

最後,我想替局長補充一句。他被問及官員是否只與「大財團」吃飯,鄧局長回應「重點唔好放喺今次同咩人食飯」,重申官員要經常與不同界別聯絡,了解社會想法,是正常活動。

各位,重點的確不是和誰吃飯、為什麼吃飯、飯局有多奢侈、犯聚是否損害政府聲譽......這件事的重點,是「浪子回頭金不換」啊!

注:

1.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00709-20210714.htm

2.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7/09/P20210709004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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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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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大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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