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熱血時報 | 警方申請保護令 連儂牆畫花14歲女生暫送女童院 | 熱血編輯部 | 熱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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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4歲女童,在12月23日凌晨於金鐘「連儂牆」用粉筆畫花,被警方以涉嫌干犯刑事毀壞罪拘捕,當時重案組通宵扣查17個小時後才將她釋放,可是噩夢仍未完結。警方昨日(12月29日)向少年法庭為女童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接管女童。聆訊延至下月19日再審。此段期間女童需暫住女童院三星期,父女分離,無法如常上學。

據《明報》報道,女童代表律師何珮芝對審判結果感到非常失望,認為女童於元旦日要在女童院度過是很不公平。何珮芝更指出,涉事人父親希望能親自照顧女兒,亦曾承諾願意接送女兒上學,又會時刻陪伴她外出,但裁判官卻認為他沒有能力照顧,沒有接納他的要求,對此,女童父親感到相當失望。由於女童父親是嚴重聽障人仕,根本不清楚審訊內容,更不明白案件發生經過,何珮芝認為警方做法不恰當,應該有罪就作出檢控,又認為向法庭申請保護令是故意製造白色恐怖。

在雨傘革命期間,亦有類似的案例,在上月旺角佔領區的清場行動中,一名14歲少年被控阻礙警方執行職務,送上兒童法庭,控方曾要求申請兒童保護令,將少年交由社署監管,即變相不准他回家,幸得辯方義務律師反對,少年才可以回家,接受父母照顧。

(圖片由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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