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 星期日

法醫科 Fact Check 被自殺 | 李衍蒨 | 立場新聞

法醫科 Fact Check 被自殺 | 李衍蒨 | 立場新聞

法醫科 Fact Check 被自殺

2019/9/29 - 23:00

9月24日的荃灣一宗屍體發現案,圖片素材來源:易承聰facebook片段截圖

9月24日的荃灣一宗屍體發現案,圖片素材來源:易承聰facebook片段截圖

唔好意思各位,遲了兩天才寫好,一邊寫都想說怎麼表達行文脈絡最好,希望這個鋪排大家都會容易明白理解。

文章篇幅較長,所以每一個問題下面都有一個簡答(一句起兩句止的那種)及一個詳細的科學解釋,可以自行選擇有興趣的部份詳細理解。請注意,由於我沒有親身到現場也沒有參與任何一宗的解剖工作,所有的解釋都只按著科學理據及法醫學知識來分析,也因此這次先探討法醫科的疑問。其中一些我收到的問題是有關於香港的法醫科相關制度,這部份問題最近都多了不同人士為大家解答,我就先不把重心放在那邊。

在收到各位的問題後,我將所有問題歸納為幾大主題:

1. 10 日變成枯屍?
2. 只有頭部變成骨頭?
3. 拳頭握緊,手呈現 L 字型?
4. 點解流血水?
5. 跳海死係唔記得係咪第二、三日左右就會發漲浮上嚟?
6. 浮屍係咪會浸爛啲組織,仲點證實身分?
7. 法醫人類學可以檢查到骨傷係死前定死後造成?
8. 正常自殺會唔會無血同埋發紫?屍體眼部瘀青?膠紙封口?

*  *  *

1. 10日變成枯屍?

簡答:有無可能?有!
係咪天然?可以係!

詳細解釋:

要理解這個說法,必須先明白屍體腐化的過程及相關的因素。屍體腐化受幾樣因素影響:溫度、水份(濕度)、空氣/氧氣及動物昆蟲接觸。我們都有一句話說「於地面一星期,等於水裏兩星期,地下八星期。 (One week on the surface equals two weeks in water and eight weeks in the shallow grave.) 」在屍體曝露在空氣底下(即沒有遮擋的情況之下),屍體腐化的速度比平常已經埋葬及防腐的屍體快 2-4 倍,這都取決於有沒有空氣接觸及溫度。另外,曝露在空氣底下的屍體更會吸引烏蠅等協助加速分解屍體。為了讓大家有一個簡單的概念,要做到古埃及木乃伊於那種人工環境下約需要70天。而,在一個平常潮濕的森林的條件之下,屍體從有軟組織到骨頭(或許還有少少肉連著)大約需要 50 天或相若的時間。而一般溫度較高比較熱、濕度也相當高的森林裡面,要把屍體從有軟組織腐化到骨頭可以於 2 星期內完成。另外更有以豬為對象的研究顯示,可以於一個星期之內完成。

初步翻查 9 月初該地區的溫度及濕度,溫度及濕度的都相當穩定(介乎 25-33 度左右,並且濕度約60%或以上)這都與上述兩個星期內完成的環境條件很接近。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屍體有機會因為直接曝露在太陽等底下而被木乃伊化 (mummified) (注意:木乃伊化其實是一個干擾屍體正常腐化的一個過程。而學界中並沒有一個特定統一的定義。木乃伊化可以是全個屍身又或是部分軟組織)。屍體如果因為環境條件而「選擇」木乃伊化,整個過程快則可以於 11 日內完成甚至到 12 個星期之久。

重點是,屍體如果穿著任何衣物,木乃伊化這個過程的速度會比赤裸的屍體更快,因為衣物有協助帶走水份的作用。

2. 只有頭部變成骨頭?

簡答:因為頭部軟組織較少,屬於常見

詳細解釋:

承接著上面提及,由於因為環境條件令到屍體局部木乃伊化。坦白說,一具屍體可以有不同腐化的情況出現。案例有如外國有一名93歲的女性被發現在郊外,屍體的頭部已經變成骨頭,四肢已經木乃伊化,而軀幹部份(特別是器官)是已經皂化,形成俗稱屍蠟 (grave wax/adipocere) 的物質。這種有多種腐化程度的屍體最常看到的都是頭部先完全骨頭化。這是由於頭部的軟組織較少,而且屍體腐化及昆蟲的「協助」都是從水份較多的地方開始(頭部的位置有眼、口、鼻)。

3. 拳頭握緊,手呈現 L 字型?

簡答:這個現象與屍僵 (rigor mortis) 有關。

詳細解釋:

屍僵的拉丁文 rigor mortis 是指肌肉僵硬,這個現象一般來說會在人死後 3 個小時出現(在溫度較高的環境下會更快)。屍僵背後的原理科學上還不是完全徹底了解,但萬變不離這個大道理:平常肌肉需要細胞中的三磷酸腺苷 (ATP) 傳遞能量去放鬆,而這種能量需要氧氣。人死後呼吸停止,即是沒有任何氧氣,即是沒有 ATP ,因此肌肉不能放鬆。這種化學反應的結果就是一般的屍僵。屍僵的出現多從眼皮、下顎等在慢慢延伸到身體其他部位及器官。而屍僵可以維持 24-72 小時(甚至有文獻時限拉長至 84 小時!),在這段時間,屍體會保持著一個姿態。因此有些殯儀人士因為家屬需求在這段時間為先人裝身就需要為屍體按摩關節及肌肉,令到僵硬的肌肉可以放鬆,這個行為稱之為 breaking rigor 。

在法醫學裡面有一個比較有趣的現象稱之為「死後抽搐 (cadaveric spasm) 」。這種被稱之為「瞬間僵硬 (instantaneous rigor) 」的現場泛指當一個人死後跳過肌肉放鬆的階段而直接進入屍僵的狀態。這現象通常只影響其中一組肌肉—多半是手及手臂。「死後抽搐 (cadaveric spasm) 」通常出現於壓力度比較高的事件 (stressful death) 當中,例如:癲癇 (seizure) 、溺斃 (drowning) 、窒息 (asphyxiation) 、槍斃等。因此,外國有一定數量的案例發現遇溺自殺者手會握實拳頭或是抓住水草。或是,在外國的戰場上,有不同因為遭到槍擊到頭部的士兵都觀察到有相關的特徵。 至於為什麼會出現「死後抽搐」,醫學上依然沒有一個確實的解釋,不過有研究把方向指向死前的情緒、意識等。

至於雙手彎曲,呈現 L 型的,其實頗為常見。可以聯想在舉啞鈴的時候,當你上臂用力,肌肉收縮時,手已經必定會彎曲,何況當整隻手的兩組肌肉—前臂及上臂都分別因為抽搐肌肉即時收緊。因此手在這個情況下彎曲幾乎是預計之內的反應。

4. 點解流血水

簡答:就算沒有傷口,因為屍體腐化加上水壓改變,也是正常的現象。

詳細解釋:

要了解這現象,先要了解屍體腐化的時候身體裡面發生什麼事。所謂的屍體腐化其實牽涉了兩個化學程序:自我分解 (autolysis) 及內組織腐化 (putrefaction) 。

從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的一刻開始,身體裡面成千上萬的細菌及酵素就會開始分解軟組織(例如,胃入面的細菌及酵素開始會消化整個消化系統),此為 autolysis 。 這個消化組織及器官的過程也帶著強烈的腐化味道,也就是所謂的屍臭!在分解軟組織時,都會是放出氣體,在皮膚腐化之前都會困在皮膚底下,它們與酵素的化學作用會產生氣體,因此部分於早期腐化階段的屍體腹部會腫脹,繼而造成屍體發漲 (bloating) 的現象。

在這個過程當中,皮膚會變色(或脫色)然後會甩皮。這些細菌會慢慢的從腸臟輾轉分佈整個腹腔及上游至喉嚨等位置 。同時, 腐化的汁液也會導致屍體臉部及頸部腫脹,而這些液體及其釋放的氣體,有時候更會造成伸脷及眼凸這些恐怖畫面。由於細菌於屍體內的化學作用產生了大量的氣體,這些氣體於體內造成的壓力能把屍體體內的排泄物(即大小二便)推出體外。這些氣體亦會把一些體液透過不同的氣孔排出體外,由於體液有機會帶著血,因而產生吐血的錯覺。另外,因為腐化而產生的啡色液體會慢慢的滲出屍體外。

如果屍體在水上被發現,因為水壓改變的關係,這些腐化而衍生的汁液,將隨著海水從鼻、口、眼、耳、肛門等身體的「開口」排出體外。當然如果有其他傷口,傷口也可以是一個原因,但就算沒有傷口,因為屍體腐化加上水壓改變,也是正常的現象。

5. 跳海死係唔記得係咪第二、三日左右就會發漲浮上嚟?

簡答:視乎水質、鹹水還是淡水、溫度及屍體腐化的速度,所以未必一定是二、三日。

詳細解釋:

屍體於水內腐化的速度與陸地上的有著不一樣的時間表及變化。假設一個人死後被棄屍於水中,屍體會先由頭至腳於 12 小時內僵硬起來,並會於棄屍後的 24 小時內再由腳到頭回軟。正如我多次提到,屍體腐化的速度很注重環境溫度、氧氣、屍體有沒有被衣物包裹等。當屍體放在水裡,無疑是減低了昆蟲接觸屍體的機率,但同時不要忘記水裡有著自己的生態系統,有自己的「屍體狩獵者」。

當屍體一接觸到水時(以分鐘計算),屍體的手腳會出現皺皮的情況,因為表皮下的血管收窄而造成,稱為 washerwoman's hands 。剛下水的屍體會先沉到水裡一段短時間,但當身體裡面的自我分解及內組織腐化開始時,浮力就會增加,這是因為這些化學作用所造成的氣體的效果。然後屍體會繼續浮著並且開始看到屍體的變化,包括脫皮甚至部份軟組織脫離身體等。之後當屍體的組織腐化增多後,腐化所產生的氣體慢慢減少,繼而影響了屍體的浮力。因此隨著屍體骨頭化,屍體的浮力減弱繼而再次沉到水裡。另外,如果死者肺部有水,也是會減低屍體的浮力令到屍體相對容易沉到水裡。

屍體於水內的腐化速度亦都受水的鹽度及細菌含量所影響。鹹水中的鹽份影響了細菌的活動,繼而會減慢屍體腐化。水的溫度也可以是一個屍體腐化速度快慢的重要因素。按照各方學者研究,屍體於暖水會腐化得較冷水的快。所以,如果屍體被發現於冰川附近一帶的腐化速度跟一般香港水域已經很不一樣。因此,視乎水質、鹹水還是淡水、溫度及屍體腐化的速度,所以未必一定是二、三日屍體就會浮面。

6. 浮屍係咪會浸爛啲組織,仲點證實身分?

的確,浮屍因為水的關係令到 DNA 不容易抽取,指紋也被破壞。不過如果,死者的牙齒保存得好,可以有機會從牙齒抽取 DNA 做身分鑑定。大前提是牙齒的琺瑯質沒有受破壞,生前牙齒也沒有任何齒科疾病。

另外,因為屍體在腐化時會脫皮,而有時候手部脫皮會脫得比較「戲劇性」:猶如一隻手套!有時候,鑑識人員可以把這隻「手套」戴上嘗試套取指紋。雖然脫皮好像很噁心,但有時候亦因為表皮脫去的現象而令到一些舊有的紋身及傷疤重現,這些都是可以幫助尋找死者身分的方法。當然,如果在屍體化成骸骨後才找到的話,就要透過骨頭去推斷有關死者的資料,要尋找到身份的難度亦會越來越高。

7. 法醫人類學可以檢查到骨傷係死前定死後造成?

創傷痕跡分析在人道及法醫學上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跟軟組織上的創傷不一樣,法醫人類學家只能從創傷或兇器留於骨頭上的痕跡作仔細分析。從人道主義看來,這類型的研究雖然未必能為於災難性或大屠殺事件中的死者尋找身份,卻有收集戰犯罪證,為被欺壓的群體發聲的作用。而創傷發生的時序尤其重要,例如:哪些是致命傷?有否多次被蓄意打傷?

死後創傷通常都是來自外界壓力加諸於已經喪失了彈性及韌性的乾骨頭 (dry bone) 上。這屬於殯葬創傷 (taphonomic fractures) 。這類型的創傷可以基於溫度的改變、有動物來獵食,甚至是周邊植物因為要生長而施壓,例如:大樹的根,甚至簡單如土葬蓋於屍體上面的泥土等。要評估是否死後創傷,專家必須從骨折的角度、骨折折口邊緣的痕跡等來判斷。至於死時創傷的定義卻有商榷餘地。學者Sauser指出這些創傷為傷痕痕跡,約於死亡時間 (around the time of death) 造成。但是,這些創傷亦有可能是由死後創傷假裝而成。

兩者其中最大的分別是骨頭裡的水分。以一個比喻讓大家比較容易明白:死時創傷的傷口痕跡就好比一塊朱古力(室溫的最好)用手分成兩半,朱古力的斷裂的切口邊緣與朱古力的顏色是一樣的,切口邊緣相對的滑、有規則 (regular) ,「不𠝹手」。這些都是基於骨頭裡面在造成傷口時依然充滿水份、骨膠原等有機物質。相反,死後創傷的特徵就如一塊餅乾用手分成兩半一樣,餅乾斷裂的切口邊緣內層與餅乾外層的顏色不一樣(一深一淺),切口邊緣粗躁、沒有規則 (irregular) 、「𠝹手」。這是因為骨頭造成這個創傷時裡面的有機物質甚至水份已經消失。當然,分別如此明顯是因為骨頭已經擺放一段時間,但背後的道理卻不離其中。

8. 正常自殺會唔會無血同埋發紫到?屍體眼部瘀青?膠紙封口?

我把這 3 條問題歸納在一起原因只有一,因為都是不確定的觀察。從大家提供的網路圖片,圖片的清晰度及角度不能讓我清楚檢查及檢視這些相關的現象及特徵。基於法醫科及發證科的第一大前提:永遠不要單從一張照片去下結論,尤其是低像素的照片。由於不在現場更沒有辦法清楚檢查屍體的狀況,所以不能答上很肯定的答案。

膠紙封口可以是影相反光效果?眼部瘀青可以是因為屍體腐化,細菌入侵屍體血管將原先紅色的血管變成綠色後在變深啡色繼而變黑的效果?(因為組織腐化而產生的液體及氣體會令屍體頭部及頸部腫脹,這症狀被部分學者稱為「黑人頭 (blackman's head) 」)又或是,可能因為水裡有海洋生物例如:魚、蝦等啄食屍體等可能性。

至於,自殺屍體沒有血及發紫。透過上述對屍體的變化及描述都知道屍體發紫並不是一時三刻的事。當然如果能夠真的證實到是真的「剛剛」自殺而身亡,沒有血及發紫真的很奇怪!

所以,抱歉地說一句,對於這三條問題,因為我不在現場也沒有參與解剖等工作,單憑這些照片不能提供更多。

最後,我明白各位因為近日的新聞而有所擔心。有見及此,我更必須以我的專業及能力為大家盡力排解疑問,希望可以釋除大家的疑慮。

如果大家依然有不同問題可以繼續把疑問提出,我依然繼續樂意解答。

大家,香港人,加油💪🏽

原刊於作者 Facebook 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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