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

最新蕭析:佔領人士大搜捕將成香港「美麗島大審判」

最新蕭析:佔領人士大搜捕將成香港「美麗島大審判」

最新蕭析:佔領人士大搜捕將成香港「美麗島大審判」

由昨日開始的拘捕行動,現在已比較清楚了。當中大搜捕名單大約有三十人,我估計最後會有過百人被捕,這還未包括蔑視法庭控告、羊羊那些拘捕等。參與這次佔中事件,如我昨日所講,可以分為四級。

首先最嚴重的那級,是包括了「召集及組織非法集結」、「煽動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三罪皆有,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周永康、岑敖暉、羅冠聰、鍾耀華、梁麗幗、張秀賢、黃之鋒、黎汶洛、范國威都是這名單內。我可以這樣講,去到上訴庭有可能打得甩刑罰,但在裁判署,這班人的這三條罪,是會有以年計的監禁。所以任何嘲笑佔中三子、雙學的人,或者話他們是維穩的人,我對此心痛欲絕,那樣講的根本不是人。因為這一班人就是付出了最大的代價。他們是明知會付出這代價,這種冷靜的勇氣是更加難得。我是很敬佩他們,尤其是雙學那班年青人。坐一年坐兩年監,有誰人會不怕呢?而且對他們前途有極大影響。

而朱耀明的影響算是較少,因為他己經七十歲;戴耀廷還有十年才能退休,坐完監,若這麼嚴重的罪,甚至會損失他的教席。「煽動非法集結」但沒有號召組織和參與非法集結,有梁家傑、陳家洛、何秀蘭、陳偉業、陳志全、梁國雄。暫時已知有這些人,這些都可能會判半年以上。其他還有很多人在這網中,我相信黃洋達是都會面臨到非常重罪的人,快必的罪也輕一點,但我只能夠預計裁判署那一刻的情況,因為最後打到上訴庭是會減刑,上裁庭應該也會覺得不應判得這麼重。因為這是政治訴求,因為這是因為公眾利益。

而黎智英則暫定只控以「參與非法集結」,我想我被告都是告這條罪。李柱銘及余若薇、陳日君,何韻詩等仍未被捕,但被捕也應該是控告「參與非法集結」。這些「參與非法集結罪」尤其是初犯者,就可以判緩刑,或者會判社會服務令,像陳日君或者像我這樣老的人,只是初犯「參與非法集結」很少會判入獄,但做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也很「大鑊」。

除了以上所講的東西,我想講的是這是香港的「美麗島大審判」。這次幾乎是打網打盡。去到2016年的選舉,泛民的立法會議員是不見了大半。像人民力量來講,沒有了陳偉業、陳志全,因為官司一定纏繞幾年。根據現在的法例,如果被判刑超過三個月,即使有緩刑,都是五年不能參選。我想他們之後也會打官司,打這條例是否合基本去。

2016年,社民連幾乎沒有人能生存,像王浩銘、吳文遠「阿牛」等那些人都會「落網」。陶君行可能會「走甩」。人民力量可能只有Erica和劉嗡兩個人「走甩」。他們在2016年只能大打悲情牌。這會變成香港的「美麗島事件」,即使到最後能夠「打甩」,是否能夠趕及在2016年選舉之前「打甩」,或者減刑少過三個月都成疑問。而且這困擾是令人沒法參與選舉工作。

那些攻擊雙學的人,又話他們維穩、又話他們怎樣拖後腿的人。我是和他們誓不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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