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快必高院怒爆律政司 黑警:垃圾!

快必高院怒爆律政司 黑警:垃圾!

快必高院怒爆律政司 黑警:垃圾!

我要投訴律政司同警方濫用司法程序,被捕人士先後被帶到兩個不同法庭,1月8日高院同1月14日九龍城裁判法院,後又放棄搞我九龍城單嘢。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8條十一(六)「仼何人依香港法律及刑事程序經終局判定有罪或無罪開釋者,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審判或判刑。」

一地兩檢已荒謬,一罪兩檢更荒謬,在獨裁威權政府濫用司法程序下,没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我上次喺度鬧爆律政司一罪兩檢,而家你唔搞九龍城個單,即係知衰。我剛收到一份高院要審我呢份所謂清場當日時序報告,話我阻礙執達吏執行職務,即係點呢?即係兩條變一條告,告條較嚴重的:刑事藐視法庭。

呢個係政治檢控,法庭法律法院法治,應該係「爭取正義和公理,當即知即行」的地方,而不應淪為中共港共嘅打手,白色恐怖嘅幫兇,警察做政治打手幫兇,法官做埋政治打手幫兇,這個代價,將由所有香港人承受。法官你頭先都話法院唔應該處理呢件事,你應該拿岀道德,良知,勇氣,法治心大聲斥責律政司政治檢控我哋,不要做沉默幫兇。否則,高等法院將易名為低等法院。

另外,法庭如果打算撤銷我九龍城控罪,點解要等到1月14,而不是即時撤銷?在這段期間我人身自由被無理限制,我仍被限制去旺角,點解九龍城唔快d搞?等等等等等,高等法院要改名齋等法院。雖然你頭先話自己冇權處理九龍城嘅事,但良知,常理不應受唔同法院藩籬所區隔嘅,切勿推卸責仼。叫垃圾袁國強搞搞!

最後,我反對律政司意見將所有被指藐視法庭嘅人一併進行審訊,所需時間冗長,所需訟費驚人,好多學生,年青人,甚至我本人也不準備用鉅大費用打官司,申請法援,是不包括打刑事藐視法庭嘅,我想問法官,這一切對我等被捕人士之不公平,是否你學習法律尊業時,所領受的「爭取正義和公理,當即知即行」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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