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 星期三

張千帆在《金融時報》撰文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在《金融時報》撰文,指高壓手段對香港市民沒有效果,「要不讓他們頻繁上街,光靠高壓手段是不現實的」,與其一再激化矛盾對立,不如在符合一國底線下,重啟政改,「把屬於港人的政治權利還給他們」。

張千帆的文章指,港府提出送中條例以來,引發多次大規模集會抗議,7 月 1 日更有少數人衝擊立法會,這種行為發生在崇尚法治的香港令人痛心擔心,當局必須反思香港由 2014 年佔中至今,街頭運動走到目前狀況的制度成因,「激進群眾運動的背後往往是非理性的政府政策或應對措施」。

他認為香港問題的制度原因和解決方案都很易發現,香港有如「刺蝟」,雖然體型細小,但受驚嚇或激怒「很難對付」,而香港受驚嚇或被激怒,是因為他們認為香港的自治和法治近年受到威脅,「一國兩制」被「全面管治」替代,「中央管得越多,香港反彈越大」。

張千帆分析,香港公民抗爭的轉捩點昆 2014 年下半年,6 月國務院公布一國兩制白皮書、8 月人大公布 831決定,結果提前引爆「佔中」,他認為香港的亂是「管」出來,讓香港「自生自滅」,「它反而活得好好的」。而要解決中央和香港的矛盾,方法是將《基本法》承諾的「高度自治」還給香港,再加上政改後的民主選舉,「他們還有什麼理由冒著違法的風險支持港獨呢?」只要能有效保障民主自治和法治,絕大多數港人都無理由和中央對著干,更無理由支持港獨。

他最後指出,近日的大規模抗議表明,香港市民有政治訴求和行動能力,光靠高壓手段想阻止市民上街並不現實,與其激化矛盾和對立,倒不如將香港人的政治權利還給他們,通過「真正意義的政改」把他們吸引到投票箱前,「能在選票箱前心平氣和做到的事情,還會有誰動輒為之冒著酷暑,上街搖旗吶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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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林鄭割席(一個高級公務員)

與林鄭割席(一個高級公務員)

與林鄭割席(一個高級公務員)

2019-07-04

論壇

我是一名薪酬達總薪級點34點以上的高級公務員。我不同意特首處理《逃犯條例》修訂的所有步驟。

一、談諮詢。修訂《逃犯條例》的諮詢文件2月中發出3月初截止,但是修例建議3月底刊憲,扣除處理文件時間,保安局用於考慮諮詢收到的意見的時間,只有約兩星期。不要騙人,兩星期在政府內甚麼也做不到,即是說政府早已預備好修例的文本,也不打算因應諮詢收到的意見大幅修改法例(讓步相信是一早想好的後着)。簡單來說,這確是坊間所說的「假諮詢」,而且並不打算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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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槍必得林鄭許可

二、談開槍。誰決定開槍,警隊和政府高層推來推去。但你不要裝儍,政府審批決定層層上遞。連回覆傳媒日常芝麻綠豆般小事的查詢,也要高至首長級甚至部門首長批准,6月12日可以用到甚麼武器和最高武力這麼重要的事情,即使不是你直接批准,也必然是你默許。

那我要問的是:到底6月12日示威者做了些甚麼,令你默許或批准開槍射頭、圍剿無路可逃的示威者,和毆打沒有威脅的單獨示威者?即使你要清場,從7月1日的做法看來,警隊明顯有各種各樣傷害性較低的方法清場,更顯得6月12日的做法站不住腳。唯一的結論是,你就是不惜有示威者死亡也要通過法例,連基本的人性也沒有。

三、談「敵對環境中工作」。你縱容警隊濫用暴力疏忽職守。在「敵對環境」難以工作的解釋笑死人之餘,也影響了全體公務員的聲譽。

公務員日常工作遇到不禮貌對待是家常便飯,被人用粗口辱罵、被指控收受利益的事常常發生。儘管不喜歡,但很多同事也明白,這是「人工包咗」:我們有穩定的工作,薪酬不俗,權力大,承受市民監察和批評是職責一部份。如果被有敵意的人罵一兩句便可以不當值,八成公務員可以不上班。況且,在我看來,警方的確沒有做好本份、沒有出示委任證、沒有按程序取資料……不滿的市民除了罵兩句,也傷不了警方,那是怎麼樣的「敵對環境」?如果在醫院所發生的事屬「敵對環境」,那麼警方如何應付有槍搶劫的情況?

四、談暫緩。不要怪別人不信你「暫緩」的決定,因為政府的講法也實在一直在變:你說諮詢過後交回保安事務委員會,張建宗說完全停止工作,鄭若驊後來又說兩者差不多等同。黃宏發已解釋,提交了的法例,只有「押後」和「撤回」。

我日常工作,就是「撚字」,即是雕琢文件、信件等的用字,務求用最安全的字眼,隨我們的要求,達到最大或最小的演繹空間。在我看來,「暫緩」的用字,就是撚字的結果:一天政府不要求,法例便不會二讀,可是也的確可以隨時恢復二讀,所以你、張建宗和鄭若驊的說法儘管不同,但套在「暫緩」的罩子下沒有問題,這也是市民不相信你的原因。

五、我也是香港人。本來,一個廢的立法會對公務員真的十分有好處:建制派的議員從不為難公務員,即使有些質詢,也可以輕鬆耍過。非建制派則視乎情況,有時候確會帶來更多工作、有點麻煩和難纏。如果只是論工作的部份,沒有選舉是最好的。但是,我不會不記得自己也要交稅也要用公共服務。我也要關心日後乘搭沙中綫是否安全、大嶼山填海會不會耗盡儲備導致加稅、樓價怎樣、教育做得好不好。我也擔心如果有一天惹上官非,即使只是交通意外,執法部門是否公正、我入住醫院私隱是否獲保障。簡單來說,我們與普通市民無異。6月9日、6月12日和7月1日,你認為沒有公務員上街?

你已經錯得夠多。你要繼續錯無人能阻,但不要以為所有公務員都支持你,最少我不是,而且我不孤單。

一個高級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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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日 星期二

如果警察證明到我去過立法會,係咪就會坐監?

【如果警察證明到我去過立法會,係咪就會坐監?】

 

據報,警察已經喺立法會努力搜證。要證明示威者曾經喺1/7晚進入過立法會大樓,有好多方法。 咩指模、DNA、RNA,聽落好高科技。除咗指模DNA之外,仲可以用各種無線網絡嘅資料去確定你嘅位置。

 

但我想講,就算警察有十足證據顯示你1/7晚身處立法會大樓,呢啲嘢本身係唔夠證據入罪嘅。

 

法律上,要證明一個人犯法,控方必須要**無合理疑點咁證明所有犯罪嘅元素**。控方唔可以單憑證明到一個人身處案發現場,就可以推斷佢做過犯法行為。一定要有其他證據先可以成功定到佢有罪。

 

例如要告強行進入罪,都要有證據顯示你參與爆門吖。例如要告你非法集結或暴動,都要有證據顯示你係同大隊一齊行動吖。(你唔俾有人走咗入立法會全程肚痛匿咗喺廁所嘅?)

 

咁控方點樣搵到其他證據呢?最常見係疑犯自認犯案。

 

點解會認?好多人以為被警方鎖定咗目標就走唔甩,覺得「認罪可以減刑」,就將犯案經過和盤托出。認罪可以減刑係真嘅,不過對執法人員認罪係冇用嘅,想減刑要上到法庭認罪先算數。

 

記住,對住警察講任何嘢,唯一效果就係你向佢提供自己犯罪嘅證據。就算你講嘅嘢 99% 可以幫你自己開脫,只要你講嘅嘢裡面有1%可以證明你有罪,控方係絕對會嘗試斷章取義咁呈堂做證供,另外嗰 99% 係唔會有人知你講過架。(而如果你講大話,咁你上到庭就會變不誠實證人,講咩都冇人信)

 

另一種證據來源,係被告嘅通訊同社交網絡。2016年旺角暴動案中,有被告被查出手機有以下訊息:「我哋喺旺角玩暴動呀」——呢啲真係柒到冇朋友。所以點解要小心電腦/手機/相機嘅安全就係咁。順帶一提,被警察查嘅時候,你係冇責任幫佢哋解鎖嘅。

 

仲有一種證據來源,係犯案同黨互相督灰。呢樣嘢真係考驗大家有幾「忠義」喇,我自己就覺得如果做咗啲犯法嘢,認罪冇問題,督朋友出嚟仆街陷家鏟。當然啦,如果你手機裡面留有朋友犯罪嘅證據又唔好好處理,都係督灰嘅一種嚟嘅。

 

法律嘅嘢我真係半桶水,唔知有冇重要嘢講漏咗。都係老土講句,你有權保持沉默,有事搵律師,唔知點搵嘅話可以去各 支援組織問下。除非你對破壞法治、衝擊「一國兩制」底線感到後悔,所以你決定認罪坐幾年監抵罪,否則真係冇必要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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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人生:歷史記住這一天 - 李怡

世道人生:歷史記住這一天 - 李怡

世道人生:歷史記住這一天 - 李怡

2019-07-03

論壇

「這注定是難以入眠的一夜,歷史會記住這一天。」這是沈旭輝教授轉介他的政務官好友的網文第一句。我也這麼想,就借用作本文的開頭。

從下午兩三點,一直到深夜,不停觀看立法會內外的網上直播。許多人都認為我對現在的年輕人比較了解。錯了。當示威者開始在立法會大門衝擊時,我也被一些傳言引導而以為帶頭衝的是「鬼」,是對大遊行的破壞,若是示威者就是不智。到了深夜,警察行動開始,又擔心示威者的安全,擔心見到血腥場面。我低估了年輕人的智、能、仁、勇。

直播看到示威者在立法會內的破壞。有理由相信警方在下午突然棄守立法會,也是林鄭政權有意製造的一個讓示威者肆意破壞的機會,然後政府可以轉守為攻地重佔道德高地,指責示威者暴行。

一向較少發表時評的作家董啟章,在昨日凌晨的網上說:「沒錯,他們有破壞,但他們不是暴徒。他們是有秩序地破壞,克制地破壞。他們的破壞,是象徵的行為,是表態的方式,是表示義憤的方式。過程中他們沒有傷害過任何人,也無意圖傷害任何人。抗爭者真的很暴力嗎?除了6.12第一波衝擊有零星的擲磚,其他時候都沒有侵害人身。所有暴力傷害人身的都是警察、撐警暴民和黑社會分子。流血的全都是抗爭者,自殺而死的三位也是抗爭者。究竟誰是暴徒呢?破壞立法會的死物,就是暴力嗎?這是對無能的政府、無恥的建制派、不民主的政制的憤怒表態。」

示威者毀壞立法會的一些體制的象徵符號。因為在強權干預和制度扭曲下,這符號已經失去了監察行政機關的功能,與中國融合銜接的各種出賣港人利益的大白象工程和一地兩檢,都在立法會多數暴力配合下通過,到送中條例把香港市民置於危險的境地,才導致忍無可忍的大爆發。但想盡一切辦法的抗爭,政府都頑固拒絕回應訴求。7.1遊行哪怕再有一百萬人,若和平散去,有用嗎?過去十多年,市民每一次遊行,每一次和理非抗爭,結果都爭取不到權益,反而是權益的流失。而香港在沉淪中也從未有過稍稍改善。到硬推送中條例,年輕人的感覺是已經到了輸無可輸的拼死的絕路了。

不過,這次香港人不上當了。親建制媒體《經濟通》和《晴報》聯合舉辦民調,問題是:「反《逃犯條例》修訂抗爭持續,一批示威者昨攻入立法會肆意破壞,你認同此表達訴求的方法嗎?」至昨晚8時共214,634人參與,而認同的佔81%,不認同的9%,無意見10%。

親建制媒體的本意不知是否想收集支持政府的數據,但得出來的卻是絕大部份市民支持示威者。

在連登仔發動眾籌要在世界主要媒體刊登廣告的時候,我認為要在這樣短促的時間完成,成功率是零,我低估了年輕人的智與能。在這次衝擊立法會的行動中,看到他們在立法會內有為有不為,看到最終留守的死士,被冒着風險而進來的同伴把他們抬出去時,我反省自己是低估了他們的勇與仁。

友人Felita在網上引用電影《奇異博士》的話,指林鄭或會說:「You will never Win。」而示威者的回答是:「No. But I can lose. Again. And again. And again. Forever. That's make you my Prisoner.」

然後Felita說:「視死如歸真正明白與極權抗爭除了犧牲別無他途的年輕人,你們高尚的情操和面對強權無所畏懼的勇氣,是香港和人類歷史最美的一道風景。」

歷史記住這一天。

http://www.facebook.com/mrleeyee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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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是暴徒 - 馮睎乾

他們不是暴徒 - 馮睎乾

他們不是暴徒 - 馮睎乾

2019-07-03

名采論壇

我家長輩算開明,不親建制,也反送中,但衝入立法會這麼「暴力」,也的確衝擊了他們的底線。作為深藍絲的我,當然要跟長輩理性分析事件。長輩皺眉說:「做乜要衝?」我說:「百萬人上街,林鄭唔聽;包圍立法會、有人自殺、二百萬人上街,佢先扮聽,西口西面答應你半個訴求,有個咁嘅政府,下一代都好灰,所以先有三個人以死明志。但死咗三個人,高官都淨係識烚熟狗頭慶回歸,有人唔希望抗爭不了了之,就把心一橫將行動升級,咪衝囉。」

長輩:「遊行冇用,衝入立法會又有用咩?咪盞畀人叫暴徒!」我說:「有冇用我唔知,但呢班人唔係暴徒,準確啲講,係一班自殺失敗嘅人。衝入去,可能畀警察打死,或坐十碌八碌,你以為班人唔知咩?唔該睇睇訪問,佢哋一早預咗啦。有個十幾歲嘅學生仲講,與其乜都爭取唔到,寧願畀警察一槍打死,所以行得入去嘅人,一開始係想自殺,係自殺呀!所以你嘅問題其實係問:『遊行冇用,自殺又有用咩?』咁問法,個概念會清晰好多。當年劉邦做咗皇帝,齊王田橫為咗尊嚴,不屑投降,於是自殺,田橫五百個門客知道田橫死咗,又集體自盡。後來韓愈為田橫寫咗篇祭文,讚佢『義高能得士』。為尊嚴自殺嘅人,古往今來都叫『義士』,以前中國讀書人唔會問:『田橫同佢兄弟自殺有用咩?』呢個係蠢問題,你要問嘅應該係:『今時今日香港,係邊個逼到咁多後生仔自殺?』」

長輩:「喂,你又話你藍絲,點解好似唔譴責暴力衝擊嘅?」我說:「好,我依家真誠咁譴責佢哋破壞公物。但如果要譴責,唔好漏咗警察:示威者撞窗撬閘八個鐘,警方明明可以部署,以最低限度武力阻止佢哋衝入立法會,但警察冇咁做。佢哋唔單止唔執法,反而當住公眾面前,玩咩『請君入甕』嘅屎橋去引人犯法,警方呢種行為先真正破壞法治,你譴責咗未?」

最後我補充:「佢哋衝入立法會,理性上我反對,但內心真係冇乜反感,因為立法會唔見晒班過街老鼠議員,視覺上反而乾淨咗。」長輩點頭說:「咁又真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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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記者會,講了二十次「暴力」

// 時間幾乎是凌晨零時,踏入七月二日的第一分鐘,警察準時發射催淚彈;夏慤道人潮,有八、九成立即散去,清場就是如此簡單,警方亦一早知道。

為何警方會讓示威者在立法會外撞玻璃半天,不加阻止;晚上甚至突然撤走,讓示威者湧進立法會?

政府大半個月來的策略,就是退縮,扮弱者,誘敵進攻,等待民意逆轉。他們知道,縱使二百萬遊行的人當中,只要有二百人拼死一戰,「暴力」的畫面,就是他們期待的籌碼。

急不及待,凌晨四時,政府開記者會,官員合共講了二十次「暴力」,都在三個高官的開場白及第一條問題早已設計好的答案中,試圖主導輿論,並多次重覆,謂市民一定有同感,大家要同聲讉責。

論暴力,我見到梁君彥在立法會高掛廟堂的畫像被塗鴉再擲到地上,想起這位仁兄零票當選並高坐主席權位的暴力。

看見區徽被塗污,想起法律可以隨便解釋,DQ不順眼的議員,DQ市民的選擇,更要把DQ肆意推至區議會,這是人大以法律之名的暴力。

看見林鄭月娥口中「莊嚴的議事廳」被佔據,想起一幫權貴,以不公平選舉進佔議事廳,恬不知恥,大肆修改議事規則,向真正市民代表施以程序暴力。

看見林鄭避世多天,第一個公布發相片的「各界會面」,就是警察團體;十多天來第一次開記者會,選擇在警察總部。沒有槍炮,林鄭不能活,這就是槍桿子出政權的暴力。而這幫人視民意如屁,卻要靠市民的供養,這是徵稅搶錢的暴力。

這一幫權貴,最愛面子,畫像以為神聖、議事廳以為莊嚴、區徽認為不可侵犯,所謂尊嚴,其實就是面子。示威者闖進立法會,確實有破壞,但他們有目標地破壞,對準政權的虛偽,撕毀權貴的假面具,直搗莊嚴外衣下的醜惡。示威者塗鴉與搗毀玻璃,相對政權傲慢的暴力,只屬小兒科,正如立法會塗鴉中的一句:You ask for it,這是自作孽,報應已來得太遲。

一幫權貴,最擅長開發市民的單純,看得見的暴力才叫暴力,看不到的暴力,隱藏於所謂莊嚴的議事廳、潛藏於難以明白的議事規則、操控之手滲透於複雜的選舉謀略中。愚民到底,驕縱蠻橫,又乏親和力,終於激起人心反彈,林鄭月娥闖下大禍,深種仇恨。

好打得,唔輸得,林鄭月娥以為終於找到反擊機會,盡情譴責暴力。她似乎並不知道,多月來的盲打亂撞、麻木不仁,她不只與一代人為敵,更培育了一班死士,七月一日那一夜,衝進立法會的人是不惜代價尋死,以身體與前途與生命作控訴。

他們已經絕望,絕望的人,又不想死得無謂,會做得出更多意想不到的事。現在的問題,只能由掌權的人才有辦法解決,但香港掌握權力的人,只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他們只想永遠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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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藍絲

Ot

大家總有一個半個响身邊嘅⋯⋯Q&A題要記住!

高手在民間 

//對付深藍絲,已經無可能用理據去說服佢轉軚,佢哋只會選擇性咁去相信,不過你可以用港豬式說法敷衍佢,起碼令佢哋口啞啞。

藍絲:佢哋整爆玻璃好暴力。
你:又唔係整爆你屋企,咁緊張做乜?

藍絲:整返塊玻璃又唔知晒幾多錢。
你:又唔使你出錢。
藍絲:我有份交稅喎!
你:狗鐵賺你咁多,叫佢嘔少少出嚟都填返條數啦!

藍絲:佢哋搞到立法會笠笠亂。
你:你都唔會去參觀架啦,關你鬼事咩?

藍絲:而家立法會畀佢哋搞到休會,好多錢批唔到。
你:啲錢又唔係批畀你,咁心急做乜?
藍絲:咁都要批畀其他人架嘛!
你:其他人賺錢關你咩事?你有得分?

藍絲:班暴徒打差佬好唔應該。
你:又唔係打你有乜所謂?//

藍絲:示威嗰班收咗美國佬錢。
你:不如我哋都去收埋一份,幫手挖空美國庫房。

請各位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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