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 星期四

轉:欲加之罪

大家唔知仲記唔記得,店主係之前送送下外賣個陣無拉拉畀黑警㩒低咗,仲倒瀉咗個外賣。搞到今日,店主終於上法庭。而罪名係:

無合理權限及需要策騎一輛滑板車。

聽到依條罪名,相信好多人第一個反應就係「吓?踩滑板車都有罪?」

我地可以答你,係啊,唔止有罪,仲要係刑事嚟。

而店主收到依張告票個陣,第一時間當然係搵律師咨詢。但因為從來未有案例,所以律師都話勝負難料。但都有一啲可以反駁嘅論點。

當上到庭之後,店主當然選擇唔認罪,並就每一個論點向法官陳述。而法官耐心聽完之後,覺得店主抗辯嘅理據唔夠充分。再上堂都好大機會輸。輸咗會有再嚴重嘅刑罰(最高罰款五百及入獄三個月)

罰五百店主可以畀,但入獄嘅話,無咗店主《㗎仔飯》就肯定會結業。所以係堂上深思熟慮之後選擇咗認罪。而法官睇到店主情況,都判咗當時提堂時間最輕嘅判決,罰款二百。可謂從輕發落。

店主感謝法官耐心嘅聆聽,都認為佢係一個好官先勸告店主認罪。但同間好感嘆。香港唔知幾時變咗一個連用腳踏滑板車送外賣都係刑事,但黑警好似城管一樣隨便係街推低人,倒瀉人地個外賣就乜事都無嘅地方。

講到依到我地依一刻都好無奈,但從來都無想放棄依個地方。

我地會繼續一齊想依個地方變得更好。

香港依加每一日都發生緊一啲好荒謬嘅事。

但我地相信,有一日香港可以撥亂反正。
大家可以再搵到自己嘅生存空間,搵返自己嘅笑容。

香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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