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 星期三

【回歸廿年】林榮基美國國會聽證會講稿全文 | 2017-05-03 | | 蘋果日報

【回歸廿年】林榮基美國國會聽證會講稿全文 | 2017-05-03 | | 蘋果日報

【回歸廿年】林榮基美國國會聽證會講稿全文

即時要聞 

2017-05-03 22:56:58 HKT


(資料圖片)

2015年10月到12月,香港「銅鑼灣書店」五人失蹤案,經傳媒查證,懷疑被中國政府派人綁架。10月17日,桂民海(股東)於泰國芭提雅公寓被一名男子帶走﹔呂波(股東)於10月14日,在深圳一家食肆午飯時被公安拘補﹔張志平(員工)10月23日在東莞家中遭持槍員警押走﹔我本人(員工)在10月24日經羅湖進入深圳,被海關拘留,翌日被秘密押上寧波﹔李波(股東)12月30日於柴灣貨倉停車場,被九個人脅迫北上

「銅鑼灣書店」事件發生前,香港出版社「晨鐘」的負責人,叫姚文田的老先生,由於預備出版一本批評習近平的書,在2013年10月被誘騙到深圳拘捕,2015年5月被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監11年﹔另一間雜誌社「新維」、「臉譜」老板王健民和編輯咼中校,先後在深圳家中被拘捕,兩年後被判刑五年三個月及兩年三個月。從這連串事件中,不但反映了中國政府對香港言論自由的粗暴干涉,而且是越來越來肆無忌憚,四出拉人,目無法紀。

根據《基本法》第22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根據《基法本》第27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根據《基本法》第34條︰香港居民享有進行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從上述的事件,僅僅列出《基本法》這三條規定,毫無疑問,中國政府完全違反了當中的法律條文,嚴重地破壞了允許港人高度自治的承諾。我作為事件的受害人,先後被非法禁固在寧波和韶關八個月,這期間遭到恐嚇審問、剝奪聘請律師、通知家人的權利,並且意圖迫使我作幫凶,對香港及大陸人進行長期監視。在此我懇請美國政府、各位議員,抱持普世價值的理念、維護人權公義、自由民主,對中國政府施加壓力,釋放巨流出版社負責人桂民海及被中國政府扣押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先生。桂民海是瑞典籍,是唯一在銅鑼灣書店事件中還被拘押的人,也曾被逼迫上電視認罪,如我一樣,他的女兒去年也在此聽證會上認證。希望委員會向川普總統日後訪問中國,向習近平主席提出。由於桂民海是瑞典籍,李波是英國籍,但中國政府外長王毅曾提出他們首先是中國人,無視他們的國籍,也就等於是說,無論任何國籍,中國政府對世界上所有的華人,均享有管治權。

而對於中國政府對香港管治越趨嚴重干預,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盡早實施1992年《美國—香港政策法》有關規定,強迫中國政府履行對香港人的承諾,否則,未到2047年,香港己淪為大陸次等城市。

香港人 林榮基 2017年5月3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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