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 星期四

蘋果日報- 世道人生:個案思維 - 李怡

蘋果日報- 世道人生:個案思維 - 李怡

世道人生:個案思維 - 李怡


李柱銘

李柱銘察覺人大常委的釋法,對有關條文增加了「及其」兩個字,等於顛覆了一國兩制。

《基本法》104條的原文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釋法末段說:「第104條所規定的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

這「及其」一加,就把公職人員本來只是要求效忠香港特區,增加要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了。

按照《基本法》,香港公職人員中,立法會議員可以有20%是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法官除了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外,其他法官並無必須是中國公民的限制;公務人員除了主要官員之外也規定可以任用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所有這些在港擔任公職的外籍人員,你要他效忠香港特區沒有問題,因為是一個地區,若要他效忠他們自己國籍外的另一個國家,那就是強人所難。如果他們是誠實的話,那等於叫他們不要幹了。

即使是沒有外國籍的香港永久居民,他們擔任公職也只應該是效忠香港特區,如果也要效忠中共國的話,那麼他們是根據《基本法》擁護港人治港呢,還是根據中共國的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即黨人治港?他們是根據《基本法》「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呢,還是要根據中共國的憲法必須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他們是根據《基本法》維護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呢,還是要香港人必須盡中共國人民的義務?

從壞心腸去揣測,那是中共要藉釋法來直接毀壞一國兩制,藉所有公職人員特別是法官的效忠,來摧毀《基本法》。但且從好心腸來解釋,這次的釋法也同中共一向的施政一樣,都是出自一種社會心理學稱之為「個案思維」(Compartmentalization)的思考方式。

三十多年前在我主編的《七十年代》就有作者提出過中共這種思維方式,它的特點是:從來只考慮對單一事件要採取的措施,而沒有聯繫到這種措施和這種解釋是否與其他的政策措施相牴觸。

社會心理學對「個案思維」產生的解釋是,由於複雜生活背景中有許多不相協調的經驗,因此在理性、感情和判斷三者的交互作用下,對不同事物會表現出不同或至自相矛盾的態度與行為。知識不廣、理性不強、感情不穩定的人最常犯「個案思維」的毛病。把這種現象集體化,就可以說,在中共土包子治國下,全國都有這種強烈的「個案思維」傾向。例子可以說俯拾皆是。

人大釋法的個案思維,是只看到要力阻香港的自主自決意識,卻沒有聯繫到《基本法》的主要精神和各有關條文。而根本原因,是不僅沒有「法的統治」,而且也不是「依法統治」,處理不同的事情用不同的腦袋,不是服從於一個可以互通的規定。

把這種土包子的思維方式強加於文明的香港,一國兩制還能存活到幾時?

周一至周五刊出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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