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5日 星期一

大公報:李波以何種方式入境屬內地事 與「一國兩制」無關

大公報:李波以何種方式入境屬內地事 與「一國兩制」無關
大公報,強詞奪理的樣板。

大公報:李波以何種方式入境屬內地事 與「一國兩制」無關

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失蹤近一個月,期間多次向妻子發送「家書」及轉交「致警務處」信件中,指自己是自願返內地配合調查,涉及「個人私隱和公司內部事務」,強調自己「自由安全」,籲本港警方不要再「浪費警力」調查。

今日《大公報》發表社評,以〈李波不是被綁架 市民放下心頭石〉為題,指李波因「個人私隱」及「公司內部事務」自願到內地配合調查,「一非失蹤,二非被綁」,說明李波並非被人「強行帶走」,更不是「公安越境執法」;故以何種方式通關入境,是內地有關部門的事,與特區及「一國兩制」無關,特區政府及港人也無太多的置喙餘地,「李波是如何出境及進入內地的,既非事情焦點,亦非港人社會內部事務及有關部門所能回答。」

文章指,李波持有香港身份證和英國護照,「他要出境,沒有人可以阻攔」;至於入境內地方面,社評指,過去亦有「沒有效證件而獲准進入內地」的情況,例如在海外遇上車禍、天災或軍事衝突等,「當地的中國公民和港澳同胞被救援返國時遺失了證件,海關亦予以通融入境。」

社評又指,在一般情況下,香港警方接到李波要求撤銷調查的信件後,應停止調查,但警方仍要跟進和接觸李波本人,進一步了解事件經過,確實知道實情後才會撤案的。「看來,本港警方在粵省公安廳協助和安排下,日內將會和李波見面,而見面後事情就會有更清晰的答案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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