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4日 星期二

東芝、シャープの崩壊からみえた産業構造3つの問題 〈dot.〉|dot.ドット 朝日新聞出版

東芝、シャープの崩壊からみえた産業構造3つの問題 〈dot.〉|dot.ドット 朝日新聞出版

東芝、シャープの崩壊からみえた産業構造3つの問題 〈dot.〉|dot.ドット 朝日新聞出版

 東芝が主力の半導体事業を分社化し、その新会社の株式の過半数を売却する方針を打ち出すなど、苦境に立たされている。台湾の鴻海精密工業の傘下に入ったシャープに続き、海外企業による東芝本体の買収も起こり得るのだろうか。『日本の電機産業 失敗の教訓』(朝日新聞出版)の著者で、電機業界の再編を後押ししてきた産業創成アドバイザリー代表取締役の佐藤文昭氏に、日本の電機メーカー劣勢の真因を分析してもらった。

*  *  *
 なぜ、日本の電機産業は、1990年代後半以降に競争力を失い、収益をあげることができなくなってしまったのだろうか。

 産業構造の問題は、以下の3つに整理できる。

(1)リソースの非効率な分散

 日本の大手電機メーカーは、コングロマリット(複合企業)とも呼ばれる総合メーカーであり、半導体、ディスプレイ、テレビ、携帯電話、パソコン、重電(工場などで使われる電気設備)、白物家電など、大半の電機製品を手掛けていたため、日本国内のヒト、カネ、技術などのリソースが非効率に分散してしまっている。

 そのため、各社のリソースが不十分で、設備投資、研究開発投資、販売投資が中途半端となり、競争力をなくし、国内市場だけでシェアを分け合うガラパゴス化が進んでしまった。

(2)自ら招いた技術流出によるアジア勢のキャッチアップ

 電機製品の中でも、半導体、ディスプレイ、テレビ・DVDなどのデジタルAV、パソコンなどのデジタル情報機器については、デジタル化により品質格差が小さくなったところに、グローバル金融化により資金を調達しやすくなったという状況が重なった。

 そのような状況が進む中で、多数の日本企業が自ら技術を流出させてしまい、アジア勢のキャッチアップをむしろ加速させてしまったのだ。

(3)起業家精神を失ったサラリーマン集団(大企業病)

 世界の同業他社は専業化して、巨大化する中で、10社もの総合電機メーカー(NEC、富士通、日立製作所、東芝、三菱電機、ソニー、松下電器産業[現パナソニック]、シャープ、パイオニア、三洋電機)が存在した日本の電機業界では事業売却や統合といった機運がなかなか高まらなかった。そのような状況下で、日本の各電機メーカーの生産規模は小さいままで、負け続け、さらに業績が悪くなるという悪循環に陥った。

 それは、経営者も従業員もリスクを取らない起業家精神を欠いたサラリーマンになってしまっていることが原因だった。

 東芝の場合もそうだが、もっとも克服が難しいのが(3)の大企業病だ。(1)と(2)については、業界再編を仕掛け、複数の大企業から特定の事業を切り出し統合した新会社をつくることで、対処可能だ。しかし、いくら新会社という器をつくっても、その中で働く人たちのマインドが変わらなければ、競争力を保持することは不可能なのだ。

 まん延する大企業病に打ち勝ち、日本経済を再活性化していくためには、海外企業との提携や、外国人経営者の招へいなども積極的な選択肢として取り入れていく必要があると考える。

 最近、鴻海精密工業の傘下に入ったシャープが3年ぶりに経常黒字を出せそうだというニュースが報道されたが、日本の電機業界は今、海外勢との合従連衡も視野に入れた、より積極的な業界再編を仕掛けていく時期に差し掛かっているといえそう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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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3日 星期一

樓市新聞|海外買家購買澳洲物業程序|GoHome

樓市新聞|海外買家購買澳洲物業程序|GoHome

海外買家購買澳洲物業程序

購買海外物業對你來說相當重要,如果決定移民澳洲,將牽涉相當繁複的程序,所以必須聘用一個有信譽的澳洲律師。

購買澳洲物業前,你需得到澳洲的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批准,申請後一般40天至130天內會有答覆,批准前你已可開始搜尋物業,不過記緊買賣合約要設為條件性,若買新盤,你有機會無須經FIRB審批,如果配偶是澳洲人,就算在澳洲以外居住,亦無須FIRB批准。

賣方必須確保已於澳洲的土地及物業資訊部進行物業查核(Title Search)、其他通行權、規劃、通行權及地契等亦要確保,這些文件需附於銷售合同,賣方亦需準備好市政府提供的分區證明書,以及一份當地水務局提供的渠位圖。買方律師此時要準備一份轉讓表格(假設物業無未付利息),之後銷售合同及轉讓表格需繳交到州立收入總局。其後將轉讓表格及產權證書交到土地及物業資訊部作登記,雙方可以簽第一份合約,買家此時就需先付一成首期。

如果之後想轉售物業及於當地換樓,需再一次被FIRB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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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瑤79歲豁達預先交代後事 5點聲明挺安樂死立法│即時新聞│20170312│蘋果日報

瓊瑤79歲豁達預先交代後事 5點聲明挺安樂死立法│即時新聞│20170312│蘋果日報

瓊瑤79歲豁達預先交代後事 5點聲明挺安樂死立法

79歲名作家瓊瑤,對生死看得很開,她今在臉書表示力挺安樂死立法,發表公開信給兒子及兒媳,表示絕不眷戀軀體,不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臥床老人,她寫下5點聲明囑咐家人,「一、不要用任何宗教的方式來悼念我。二、 將我儘速火化成灰,採取花葬的方式,讓我歸於塵土。三、 不發訃文、不公祭、不開追悼會。私下家祭即可。四、 不做七,不燒紙,不設靈堂,不要出殯。我來時一無所有,去時但求乾淨利落!五、不要在乎外界對你們的評論,我從不迷信,所有迷信的事都不要做!」

 

瓊瑤表示,若她告別人世,以後清明也不必祭拜,因為燒紙燒香都在破壞地球,寧可不要污染我們的生存環境,她說不在乎「死後哀榮」,後事越快結束越好,不要超過一星期。她能在健康之際,就預先交代後事,可見她對生死之事,看得十分豁達。(娛樂中心/綜合報導)瓊瑤臉書全文

寫給兒子和兒媳的一封公開信
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

親愛的中維和琇瓊:

這是我第一次在臉書上寫下我的心聲,卻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是我在《今周刊》裡讀到的一篇文章,這篇文章值得每個人去閱讀一遍。在這篇文章中,我才知道《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立法通過,而且要在2019年1月6日開始實施了!換言之,以後病人可以自己決定如何死亡,不用再讓醫生和家屬來決定了。對我來說,這真是一件太好太好的喜訊!雖然我更希望可以立法《安樂死》,不過,《尊嚴死》聊勝於無,對於沒有希望的病患,總是邁出了一大步!

現在,我要繼沈富雄、葉金川之後,在網路公開我的叮嚀。雖然中維一再說,完全瞭解我的心願,同意我的看法,會全部遵照我的願望去做。我卻生怕到了時候,你們對我的愛,成為我「自然死亡」最大的阻力。承諾容易實行難!萬一到時候,你們後悔了,不捨得我離開,而變成葉金川說的:「聯合醫生來凌遲我」,怎麼辦?我想,你們深深明白我多麼害怕有那麼一天!現在我公開了我的「權利」,所有看到這封信的人都是見證,你們不論多麼不捨,不論面對什麼壓力,都不能勉強留住我的軀殼,讓我變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臥床老人!那樣,你們才是「大不孝」!

今天的《中國時報》有篇社論,談到台灣高齡化社會的問題,讀來觸目驚心。它提到人類老化經過「健康→亞健康→失能」三個階段,事實上,失能後的老人,就是生命最後的階段。根據數據顯示,台灣失能者平均臥床時間,長達七年,歐陸國家則只有2週至一個月,這個數字差別更加震撼了我!台灣面對失智或失能的父母,往往插上維生管,送到長照中心,認為這才是盡孝。長照中心人滿為患,照顧不足,去年新店樂活老人長照中心失火,造成6死28傷慘劇,日前桃園龍潭長照中心又失火,造成4死11傷的慘劇!政府推廣長照政策,不如貫徹「尊嚴死」或立法「安樂死」的政策,才更加人道!因為沒有一個臥床老人,會願意被囚禁在還會痛楚、還會折磨自己的軀殼裡,慢慢的等待死亡來解救他!可是,他們已經不能言語,不能表達任何自我的意願了!

我已經79歲,明年就80歲了!這漫長的人生,我沒有因為戰亂、貧窮、意外、天災人禍、病痛……種種原因而先走一步。活到這個年紀,已經是上蒼給我的恩寵。所以,從此以後,我會笑看死亡。我的叮囑如下:

一、 不論我生了什麼重病,不動大手術,讓我死得快最重要!在我能作主時讓我作主,萬一我不能作主時,照我的叮囑去做!
二、 不把我送進「加護病房」。
三、 不論什麼情況下,絕對不能插「鼻胃管」!因為如果我失去吞嚥的能力,等於也失去吃的快樂,我不要那樣活著!
四、 同上一條,不論什麼情況,不能在我身上插入各種維生的管子。尿管、呼吸管、各種我不知道名字的管子都不行!
五、 我已經註記過,最後的「急救措施」,氣切、電擊、葉克膜……這些,全部不要!幫助我沒有痛苦的死去,比千方百計讓我痛苦的活著,意義重大!千萬不要被「生死」的迷思給困惑住!

我曾說過:「生時願如火花,燃燒到生命最後一刻。死時願如雪花,飄然落地,化為塵土!」我寫這封信,是抱著正面思考來寫的。我會努力的保護自己,好好活著,像火花般燃燒,儘管火花會隨著年邁越來越微小,我依舊會燃燒到熄滅時為止。至於死時願如雪花的願望,恐怕需要你們的幫助才能實現,雪花從天空落地,是很短暫的,不會飄上好幾年!讓我達到我的願望吧!

人生最無奈的事,是不能選擇生,也不能選擇死!好多習俗和牢不可破的生死觀念鎖住了我們,時代在不停的進步,是開始改變觀念的時候了!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

談到「生死」,我要告訴你們,生命中,什麼意外變化曲折都有,只有「死亡」這項,是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也是必然會來到的。倒是「生命」的來到人間,都是「偶然」的。想想看,不論是誰,如果你們的父母不相遇,或者不在特定的某一天某一時某一刻做了愛,這個人間唯一的你,就不會誕生!更別論在你還沒成形前,是幾億個王子在衝刺著追求一個公主,任何一個淘汰者如果擊敗了對手,那個你也不是今日的你!所以,我常常說,「生是偶然」,不止一個偶然,是太多太多的偶然造成的。死亡卻是當你出生時,就已經註定的事!那麼,為何我們要為「誕生」而歡喜,卻為「死亡」而悲傷呢?我們能不能用正能量的方式,來面對死亡呢?

當然,如果橫死、夭折、天災、意外、戰爭、疾病……這些因素,讓人們活不到天年,那確實是悲劇。這些悲劇,是應該極力避免的,不能避免,才是生者和死者最大的不幸!(這就是我不相信有神的原因,因為這種不幸屢屢發生。)如果活到老年,走向死亡是「當然」,只是,老死的過程往往漫長而痛苦,親人「有救就要救」的觀念,也是延長生命痛苦的主要原因!我親愛的中維和琇瓊,這封信不談別人,只談我——熱愛你們的母親,懇請你們用正能量的方式,來對待我必須會來臨的死亡。時候到了,不用悲傷,為我歡喜吧!我總算走完了這趟辛苦的旅程!擺脫了我臨終前可能有的病痛!

無神論等於是一種宗教,不要用其他宗教侵犯我

你們也知道,我和鑫濤,都是堅定的「無神論者」,尤其到了晚年,對各種宗教,都採取尊重的態度,但是,卻一日比一日更堅定自己的信仰。我常說:「去求神問卜,不如去充實自己!」我一生未見過鬼神,對我來說,鬼神只是小說戲劇裡的元素。但是,我發現宗教會安慰很多痛苦的人,所以,我尊重每種宗教,卻害怕別人對我傳教,因為我早就信了「無神論教」!

提到宗教,因為下面我要叮嚀的,是我的「身後事」!

一、 不要用任何宗教的方式來悼念我。
二、 將我儘速火化成灰,採取花葬的方式,讓我歸於塵土。
三、 不發訃文、不公祭、不開追悼會。私下家祭即可。死亡是私事,不要麻煩別人,更不可麻煩愛我的人——如果他們真心愛我,都會瞭解我的決定。
四、 不做七,不燒紙,不設靈堂,不要出殯。我來時一無所有,去時但求乾淨利落!以後清明也不必祭拜我,因為我早已不存在。何況地球在暖化,燒紙燒香都在破壞地球,我們有義務要為代代相傳的新生命,維持一個沒有污染的生存環境。
五、 不要在乎外界對你們的評論,我從不迷信,所有迷信的事都不要做!「死後哀榮」是生者的虛榮,對於死後的我,一點意義也沒有,我不要「死後哀榮」!後事越快結束越好,不要超過一星期。等到後事辦完,再告訴親友我的死訊,免得他們各有意見,造成你們的困擾!

「活著」的起碼條件,是要有喜怒哀樂的情緒,會愛懂愛、會笑會哭、有思想有感情,能走能動……到了這些都失去的時候,人就只有軀殼!我最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失智和失能。萬一我失智失能了,幫我「尊嚴死」就是你們的責任!能夠送到瑞士去「安樂死」更好!

中維,琇瓊!今生有緣成為母子婆媳,有了可柔可嘉後,三代同堂,相親相愛度過我的晚年,我沒有白白到人間走一趟!愛你們,也愛這世上所有愛我的人,直到我再也愛不動的那一天為止!

我要交待的事,都清清楚楚交待了!這些事,鑫濤也同樣交待給他的兒女,只是寫得簡短扼要,不像我這麼嘮叨。不寫清楚我不放心啊!我同時呼籲,立法「尊嚴死」採取「註記」的方式,任何健康的人,都可在「健保卡」上註記,到時候,電腦中會顯示,免得兒女和親人為了不同方式的愛,發生爭執!

寫完這封信,我可以安心的去計劃我的下一部小說,或是下一部劇本!可以安心的去繼續「燃燒」了!對了,還有我和我家那個「貓瘋子」可嘉,我們祖孫兩個,正計劃共同出一本書,關於「喵星人」的,我的故事,她的插圖,我們聊故事就聊得她神彩飛揚,這本書,也可以開始著手了!

親愛的中維和琇瓊,我們一起「珍惜生命,尊重死亡」吧!切記我的叮嚀,執行我的權利,重要重要!

你們親愛的母親
瓊瑤 寫於可園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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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6日 星期一

世道人生:
哀哉,中央信任! - 李怡 | 2017-03-07 | | 蘋果日報

世道人生:<br/>哀哉,中央信任! - 李怡 | 2017-03-07 | | 蘋果日報

世道人生:哀哉,中央信任! - 李怡

人大政協香港團會議,並非早前傳言的由習近平出席,而是仍然由張德江下旨,也就是說,曾經一廂情願「皇上英明」的香港人,又一次幻想破滅。
張德江在政協人大兩次談特首選舉,沒有提及3位參選人的名字,但都強調中央的角色。除了再三講中央的任命是實質任命之外,還講到中央對選舉也「有權過問」。照這麼說,特首選舉不僅是小圈子,而且是中央過問(即干預)下的選舉。他說中央不是「橡皮圖章」,這一點其實在香港以至全世界人眼中早已毫無疑問;不過,說中央有權過問選舉,那麼無疑「選舉」就變成「橡皮圖章」也。
中共規定的特首條件,從5年前的3條,變成這一屆的4條。這新加的一條「中央信任」變得最為重要。張德江在重申這4條時,對「港人擁護」輕輕帶過,而強調「下屆行政長官必須要有強烈的擔當精神、駕馭複雜局勢的能力,及得到中央的充份信任」,精神、能力都是虛的,實在的「中央信任」還要加重為「充份信任」。此外,他又分明針對香港輿論講鬍鬚曾十多年都獲中央任命,而強調「中央對行政長官的要求,比一般問責官員更高」。意思是有人儘管作為問責官員被中央任命了十多年,但未達到中央的「充份信任」。因此,毋須講明中共欽點甚麼人,這人已經呼之欲出。
中共自1949年建政以來的中央,第一代核心曾經「充份信任」過高崗、饒漱石,亦「充份信任」過劉少奇、林彪、華國鋒,第二代核心曾經「充份信任」過胡耀邦、趙紫陽,第三代核心也「充份信任」過薄熙來、周永康,這些被「充份信任」的人,有甚麼下場,現在是黃腫腳不消蹄(提)了。至於地方官從信任到不信任,更屬常態,尤其體現在文革時期和文革後的大換血,而其根源就在於中共黨建立在對敵鬥爭和對人不信任的基礎上。曾為奪取政權打生打死的中共嫡系瓊崖縱隊領導人,在中共建政初期掌廣東省委,但不久即被南下幹部以「地方主義」罪名整肅,由充份信任變為充份不信任。
在一個法治社會中,沒有中央信不信任這回事,更不用說作為地區領導人的條件了。法治社會只講制度。民主制度不用說,即使非民主,若依制度的權力傳承,信不信任也依靠制度化的審查,而不是要「中央信任」。「中央信任」這說法逾越了法治原則。如果中央換屆了,是否要新的中央重新充份信任。若屆時新的中央不充份信任了,或想顯示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權力,是否香港特首也要跟着換屆?
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特首最應該得到香港最廣泛的民意支持。如果可以數量化的理性民望都置之不顧,卻強調無法數量化的、非理性的中央信任,那就不是港人治港,甚而不是制度化的權力繼承。如果在中央信任下,在香港低民望的參選人跑出,那麼結果會怎樣?國際輿論《經濟學人》已經預言了:只會引來更多的社會動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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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日 星期五

北京兩會:BBC記者採訪遭暴打被迫簽認罪書 - BBC 中文网

北京兩會:BBC記者採訪遭暴打被迫簽認罪書 - BBC 中文网

北京兩會:BBC記者採訪遭暴打被迫簽認罪書

BBC記者沙磊在當地採訪過程中遭到不明人士暴打。
BBC記者沙磊在當地採訪過程中遭到不明人士暴打。

我們的採訪計劃其實很簡單:前往湖南省新渡村,與一位女性訪民會面,再與她一道前往北京,一路跟拍。

但是我們卻連採訪對象都沒有見到。然而,最後的報道在揭示的中國權力運作卻比其它任何採訪都要多。

這一過程涉及暴力、威脅,還有我在中國第一次經歷的強迫認罪—我為"導致不良影響的行為"和試圖做"非法採訪"而道歉。

計劃乘火車去北京的楊靈華是一位上訪人士。

每年有成千上萬在共產黨控制的法院無法得到公正裁決的中國人前往首都北京,將冤情上報到國家信訪局。

訪民攜帶的上訪信和大量材料,要求解決的問題包括:腐敗問題、強徵土地、地方政府瀆職、醫療事故、警察暴行、不公平解僱等各種案件。

但是,在中共控制的上訪系統中,訪民獲得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儘管如此,對很多人來說,這是他們唯一的機會。儘管屢遭挫折,他們多年來仍然堅持上訪。

BBC三年前採訪楊靈華的姐姐楊青華

警察暴行指稱

楊靈華的家庭就是一個例子。她的姐姐楊青華就是無數訪民之一。3年前楊青華赴京上訪途中,BBC記者採訪了她。

楊青華指稱,自家土地遭到強徵,父親在隨後的爭議中遭到毒打,最終不幸去世。

但是,楊靈華本周試圖前往北京有特別的原因是,一年一度的全國人大會議3月5日將在北京召開。

兩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資料圖片)

像往年一樣,人大會議吸引大量訪民前往北京,希望政府能夠幫助他們解決問題。

但是,政府的想法完全不同。當局想方設法使這些憤怒的訪民遠離北京精心編排的這場政治秀,因此各省官員們的任務是全力阻止訪民赴京。

我們知道楊靈華的姐姐和母親的處境,與遭到軟禁差不多。

從未去北京上訪過的楊靈華覺得自己可能不會被懷疑,或者至少可以登上火車。

但是,她錯了。

我們抵達新渡村的時候發現,有關部門已經有所凖備。

通往她家的道路被一大群人堵住。這些不明人士立刻開始追打我們,並毀壞我們的攝像機。

BBC記者攝影設備被毀壞。

當暴力成為外國記者在中國所面臨威脅的一部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更加不同尋常。

在我們離開新渡村時遭到約20名暴徒的追趕。

隨後又來了一些穿制服的警察和兩名當地外事部門官員。在更多暴力威脅下,我們被迫刪除了剛才拍攝的部分畫面,並被迫簽署了一份認罪書。

這是一場一邊倒的談判,但至少給我們機會可以離開—對很多經歷類似威脅和虐待的訪民來說是很奢侈的。

楊靈華的姐姐傳給我們的一段視頻顯示,她被同樣一批人拘捕。這些人曾經威脅我們。

禁足警告

在凖備這一報道時,我們聯繫了一位如今已經70餘歲的女性。她的丈夫被謀殺,她從1988年開始上訪,希望對兇犯加長量刑。

這位女性告訴我們,每年兩會期間她都會被軟禁在家10天。

我們聯繫的一位男士由於兒子遭綁架而上訪。他被警告這周不得出行。

他還是訂了火車票,但是他在廣東省被禁止上車。

對那些成功抵達北京的訪民來說,被抓的威脅仍然存在。

本周,信訪局門外聚集了數百名截訪者。他們來自各個不同的省份,負責搜尋本省訪民、脅迫他們返回家鄉。

兩會期間官方安全人員和志願者隨處可見

當然,很多抵京訪民成功遞交了上訪信,特別是那些首次上訪者。

但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中國在兩會期間越是努力截流訪民,對訪民來說吸引力越大。

多數訪民沒有幼稚到以為自己能夠接近參加兩會的高級官員。

但是各省地方政府竭力截訪,在一定程度上,卻對那些成功抵京的訪民起到杠桿效應。

一年又一年,製造冤案的地方官員不理會這些訪民的訴求,訪民在兩會期間突然發現自己有了談判的機會。

一名訪民向我們展示了她與截訪者的短信紀錄,對方甚至提出,只要她離開北京,可以帶她去度假。

楊靈華和她的家人消失之後,我們沒有得到他們的任何消息。

我們問過北京的政府官員是否能夠保證楊家的安全。

與此同時,兩會召開前夕,很多中國公民,而且往往是最需要人大代表協助的這些訪民,卻面臨類似的虐待。

儘管簽署了那份認罪書,我不會為試圖採訪這些訪民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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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 星期三

【七警案.來稿】一名警員回應一名警務督察的自白|一名警員|香港01|博評

【七警案.來稿】一名警員回應一名警務督察的自白|一名警員|香港01|博評
腐爛的思維

【七警案.來稿】一名警員回應一名警務督察的自白

出席支持七警的會議是否就代表我們盲撐七警?是否代表我們不夠中立,甚至是否代表我們試圖影響司法獨立,警察也是人,我們納一樣的稅,為何我們要擔起別人沒有的義務,包括失去一部分別人享有的自由 ,還要擔起一些別人沒有的道德枷鎖。

一名警員

最近幾年,香港警察這口飯掙來不易,相比起90年代槍林彈雨的,隨時隨地都可能遇到的銀行持械行刧案,現在的工作環境更是前所未有的惡劣 。(Getty Images) 最近幾年,香港警察這口飯掙來不易,相比起90年代槍林彈雨的,隨時隨地都可能遇到的銀行持械行刧案,現在的工作環境更是前所未有的惡劣 。(Getty Images)

最近幾年,香港警察這口飯掙來不易,相比起90年代槍林彈雨的,隨時隨地都可能遇到的銀行持械行刧案,現在的工作環境更是前所未有的惡劣 ,因為香港警察已經成為泛民政客與政府在政治角力中的犧牲品,在一些大型的示威活動中,示威者視香港警察為捍衞政府的爪牙鷹犬,本來政治中立,維持法紀的警察往往遭受示威者的謾罵,甚至襲擊。另一方面,一些有政治主張的媒體和組織,透過失實報導,以偏概全,嘩眾取寵來鋪天蓋地地抺黑香港警察,把香港警察冠以黑警之惡名,把絕大部份盡忠職守,將香港成為世界上罪案率最低的城市的香港警察功勞抺殺。

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三晚,我也有出席在警察遊樂會支持七警的特別大會,當晚有三萬多名現職或退休的警務人員齊聲支持七警,我相信,在場三萬多人中絕大部份都不贊成警察濫用私刑,也不贊成七警向曾健超使用不恰當的武力。因為我們是執法者,面對示威者的挑釁,侮辱行為,我們都盡力保持克制和忍耐,所以首先我希望各大傳媒,包括那名督察不必再戴上光環,煞有介事般再以香港警察以為曾健超出手在先就應該判七警無罪一事,而為香港警察扣上包庇同事,顛倒黑白的帽子。

我們從來沒有為犯罪行為推搪或掩飾,對於任何犯法行為,我們予以讉責,我們也從來沒有包庇七警,如果一般市民誤解我們,我們可以諒解,但是如果連警察內部的督察都以為我們出席大會是團結起來包庇自己人,團結起來對付合理地反對我們的人,對比起七警判刑,我同樣感到痛心。

那麼,七警犯法,理應受法律制裁,我們為什麼仍然出席大會為七警打氣?

回想當日,2014年10月19日龍和道,防暴警察驅趕非法佔領的示威者,曾健超從高處向多名警察淋不名液體,七警眼見同袍受辱,把曾健超帶到暗角痛打一身,換來的是窂獄之災,還有失去百萬元的長糧。

試問,七警毆打曾健超,是為了私利嗎?是出於貪念嗎?打了曾健超一身能夠升官進爵嗎?七警與曾健超素不相識,是為了報仇雪恨嗎?為何在場幾萬名非法佔中示威者不打,偏偏到要打曾健超?

【麥嘉隆:七警可以堂堂正正返出來】

【區家麟:要罵的,是一群警粉】

(資料圖片)雨傘運動 (資料圖片)雨傘運動

猶記得我初初出學堂,我拘捕過一名罪犯,他是一個孝順的兒子,母親因改嫁後差不多每天都被酗酒的丈夫毒打,終於有一天,兒子因為眼見母親被打,一時護母心切,拿起一個酒瓶,當頭就向酗酒的後父敲一下,弄致該後父頭破血流,出庭當日,我看到兒子的同學,朋友,老師,校長,都有出庭支持該名兒子。

由始至終,我們支持七警的理據不是法,是情。我們不是包庇犯法的七警,我們是支持因為眼見同袍受辱,而伸張正義痛毆曾健超的七警。法律不外乎人情,在規定和固定的法則下,七警選擇遵循人情不遵循法規辦事。沒錯,七警是犯了法,但是,在眼見同僚或自身長期受挑釁,出於正義感,而一時失控犯法實屬情有可原。

細心一想,一個在非法佔中的示威者,妨礙防暴警察執法清場期間,向警察淋不明液體,事後被判刑五星期,並可保釋上訴,另一邊廂,因為眼見同袍被淋不明液體,佔中執行職務期間長期被執法者挑釁,出於正義感,而向施襲者施以私刑,卻被判監禁二年。

市民說,你們是受過訓練,有槍有警棍,竟然不能忍受被潑不明液體,亦不能控制到自己「不准還口還手,不得動氣、不可動武」的情緒,罪加一等;法官說,你們知法犯法,而且是well paid的,所以要重判。

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對香港警察特別苛刻,因為警察受過訓練,懂得處理巿民的挑釁,所以要接受侮辱,也因為警察有槍有警棍,更加要忍氣吞聲。這些可笑的邏輯令香港警察的專業,容忍,克制,成為了侮辱者可以肆意侮辱指罵香港警察的理由。

再者因為警察知法,所以警察犯法判刑一般較重,如此看來,所有非法佔中的人士和曾健超是否應該減刑,因為他們是無知犯法,而且根本不知道佔中和向警員淋液體是犯法行為。

我明白社會上各人和法官都持有不同的觀點,每一個香港人也享有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市民說的是法,我們說的是情,出席支持七警的會議是否就代表我們盲撐七警 ? 是否代表我們不夠中立, 甚至是否代表我們試圖影響司法獨立,警察也是人,我們納一樣的稅,為何我們要擔起別人沒有的義務,包括失去一部分別人享有的自由 ,還要擔起一些別人沒有的道德枷鎖。

我堅持相信香港的法治,因為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香港警察拘捕罪犯,再由法庭據法律條文來公正公平的作判決,黃色媒體一直重之於口的法律,香港警察一直堅守。但是某些人口中說著香港警察知法犯法,手上卻拿起磚頭石塊向香港警察狠狠地犯法地投擲,試問,法律可以還香港警察一個公義嗎……?

共勉之

一名警員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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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澄:內地民眾為何如此撐「七警」? - *CUP

宇澄:內地民眾為何如此撐「七警」? - *CUP

宇澄:內地民眾為何如此撐「七警」?

圖片來源:路透社
圖片來源:路透社

筆者因工作關係,經常與內地人聯繫,最近聽得他們討論得最「火」的就是「七警」的裁決。由於現在不少香港人都使用微信,不少港人之間都傳閱一些內地名嘴、專家就「七警」裁決的評論。從中都可見,中港融合相當無形而又迅速。

整體正義,非審訊公平

內地朋友最不解的是,香港人過去一直自喻較「聰穎」、「懂大局」。但今次爭議中,內地民眾就較香港市民「超然」,因為自身並非當局者,內地人更明白何為「整體正義」,而非單單著眼香港人的「審訊公平」。正正是因為「佔中先違法」,警員就打著「正義之師」為名清場,本應值得同情,清場涉及暴力更是在所難免。環顧全球,不論內地公安,美國警察清場時一樣使用武力,香港人選擇性「扮盲」。

內地朋友大部分都認同「七警」該當有罪,只是判刑「不合理」地過重。過重的判斷分為兩種,一為佔中者多獲判幾個月的監禁或者社會服務令,與七警兩年監禁期相去甚遠,同一佔中事件的判刑應該是整體考慮;二是判刑的是一位英國籍法官,這就涉及「情感上的判斷」,認為法官主觀地傾向同情支持西方民主的擁護者,對保守執法者施以懲罰性判刑。

洋法官牽扯至去殖化

「洋法官」的論述,亦牽扯到香港「去殖化」討論。這就最觸動到兩地矛盾的核心。按照基本法規定,除了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兩個首席法官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外,其他的法官既不必是香港人,更不必是中國人。只要在英美法系地區有過一定的業務經驗,通曉英文,再經過一個以現任法官為主的獨立委員會推薦,就可以成為香港特區的法官或檢察官。2016 年新一屆香港終審法院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其中常任大法官 3 人,非常任法官 14 人。17 人中僅有 2 人為中國香港籍,其餘均為雙重國籍或他國國籍。

在內地被奉若神明的「李光耀」自然被捧上場,內地不少文章都力數新加坡脫離英國殖民地後「去殖化」的成功。在教育、安全、外交、國防等等國家基本制度培植出自己人才及「本地化」制度。反觀香港法律上一直沿用西方普通法,出現所謂的「香港司法,名義上在中國人手,實際上在英國人手上」。

由正義之師至同情七警,再到制度上「去殖化」,在內地形成一股推演論述。當中亦隱隱包含內地民眾的民族主義及全國戰略安全討論,更浮現習近平早年提出的「三權合作」身影。

司法機關應拒絕外來干擾

不論是內地啟動輿論機器,意有所圖。還是因內地與香港的司法系統,教育及生活背景不同,引發巨大反響。一國兩制下,香港的司法機關應該挺住,拒絕輿論干擾,作為香港司法界代表的律政司司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律師公會,甚至接受過香港教育的市民,都應該向內地民眾進行「反向教育」,多加解釋。

在本港法庭下只按法例判斷,無「好」、「壞」人之分;無道德裁決;每件案件都是獨立審理,按被告本身的地位,案情作出判決;法庭會參考案例,但非源起於同一事件就「打包式」同樣量刑;過去所作所為,可為求情理由,不一定獲法官接納;不滿法官的判決可以上訴。香港法治水平獲世界認可,相反新加坡司法系統則經常被批評為執政人民行動黨服務。

的確,內地民眾有很多不理解香港的地方,兩地應互為影響,我們希望內地朋友明白,若果全球政府,包括中央政府,認同本港法治是香港作為國際都市的成功基石,則不應因一宗「知法犯法」的個案,摧毀我們百年基業。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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