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7日 星期五

制裁名單

美國財政部制裁11位「損害香港自主、限制公民表達自由和集會自由」的人,在公佈這消息時,為每人都寫了段簡介,以下簡單譯為中文:

林鄭月娥
林鄭是直接負責執行北京政策,扼殺自由和壓制民主的行政首長。2019年,林鄭推動引渡條例修訂,想容許「送中」,引發了香港一系列大規模的反抗與示威。她因為參與策劃、制訂和實施國安法而被指名。

鄧炳強
鄧作為香港警務處處長,熱切地支持國安法。在他領導下,香港警察圍攻香港理工大學,並拘捕百多名抗爭者。他也是國安法委員會成員之一。他因使用國安法之大下的權力去逼迫、拘捕、拘留、囚禁他人而被指名。

盧偉聰
盧是前香港警務處處長,任期至2019年。在他導領下,超過4,000名抗爭者被捕、1,600人在衝突中受傷。他所領導的政府機構,其上下參與在香港禁制、限制和處罰行使表達自由和集會自由的人,因而被指名。

李家超
李是香港保安局局長,這個局負責所有安全事務。他亦是行政會議成員,這會議協助特首制訂政策,並引入了專門執行國安法的新警察,這些警察有權就此收集情報和作調查。他因使用國安法之大下的權力去逼迫、拘捕、拘留、囚禁他人,及策劃、制訂和實施國安法而被指名。

鄭若驊
鄭是香港律政司司長。作為律政司之首,她曾提及其主要職責是在香港落實和保衛國家安全。她因為參與策劃、制訂和實施國安法而被指名。

曾國衛
曾在四月起任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這部門處理香港政府跟中國政府的關係。她因為參與策劃、制訂和實施國安法而被指名。

夏寶龍
2020年二月,夏成為新的港澳務辦主任,這機構是國務院之下負責協助總理處理港澳事務的。它曾表明可管理香港事務,包括基本法如何落實。夏因其所屬的政府機構,參與各種危害香港和平、安全、穩定和自主的行動與政策而被指名。

張曉明
張是前港澳務主任和現在的副主任,他負責機構的日常實際運作。他曾支持備受爭議的2019引導條例修訂。他因其所屬的政府機構,參與各種危害香港和平、安全、穩定和自主的行動與政策而被指名。

駱惠寧
駱是中國派去香港的最高級官員,他是中聯辦主任。中聯辦聲稱中聯辦有權介入香港事務,即使基本法訂明一些事務應是香港官員自行處理的。駱是國安法委員會顧問,他因其所屬或所領導的政府機構,參與各種危害香港和平、安全、穩定和自主的行動與政策而被指名。

鄭雁雄
鄭是新成立的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的首任署長。這在國安法下成立的機構,有廣大權力監督本地官員和直接調查案件。作為其署長,張因其所屬或所領導的政府機構,參與各種危害香港和平、安全、穩定和自主的行動與政策而被指名。

陳國基
陳是特首辦主任,被北京任命作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這委員會的工作,工眾並不知情,而其決定也不可被司法覆核。就此,陳因為參與策劃、制訂和實施國安法而被指名。

來源:https://home.treasury.gov/news/press-releases/sm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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