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 星期一

【抗暴之戰】中六生遭扑爆頭壓斷手骨後無條件釋放 警叫簽「曱甴紙」 | 即時 | 要聞 | 20191108

【抗暴之戰】中六生遭扑爆頭壓斷手骨後無條件釋放 警叫簽「曱甴紙」 | 即時 | 要聞 | 20191108

【抗暴之戰】中六生遭扑爆頭壓斷手骨後無條件釋放 警叫簽「曱甴紙」

警暴肆虐香港,部份行為更儼如「蒙面扑頭黨」。有中六生上月中與家人外出用膳時落單被捕,其間被推落地面制服後,仍被警棍扑頭多下血濺行人路,以及被壓斷右手掌骨,至今亦未完全康復,在警署內更聽到白衫女警官將羈留通知書稱為「曱甴紙」,極為侮辱。傷者父親坦言自此改變撐警立場,雖然今次會和兒子選擇原諒,但仍希望將事件告誡公眾,當日到醫院時亦見到有被捕青年被打到眼部腫脹充血,「我見到(警方)越來越無法無天,濫權濫暴,所以希望幫其他青少年去投訴。」

記者 黃翠儀

上月13號晚17歲的事主何同學,兄弟三人到天水圍頌富商場想找餐廳用膳,父親何先生指,「點知三個出去得兩個返嚟」,立刻致電警署才得知未成年的兒子被捕,當時只希望他不會被打得太傷。何同學憶述,自己當時身穿黑衫及因患感冒而戴口罩,家人去了廁所,看到外面多人及有堵路,所以站在行人路觀看,突然有警車駛至,數十名蒙面防暴警下車捉人,推跌他落地後再用警棍扑頭6、7下,令他流血劇痛,更被人用膝壓斷右手掌骨,「我郁唔到都照(向臉)噴胡椒噴霧」,被帶上警車前亦被警察辱罵:「死曱甴好好玩咩?」

被押送到警署後,事主等候至少半小時仍未獲治理,曾有警察給他一張紙巾按住傷口。他要主動表示眼耳中椒極痛才可到廁所沖洗,直至有救護車來到將他送院時,才有隨車救護員為他包紮傷口。他亦聽到有白衫女警官,親口向夥計表指要被捕者簽署「曱甴紙」,即羈留通知書,令他深感不安、憤怒,「嗰種侮辱人,唔係一個警察應該做嘅;(事後)每次見到警察都會好驚想兜路走,但又驚佢會覺得我好地地做乜喺度跑呢?」

事主入院後被戴上手銬,和其他被捕人士被多名蒙面警員駐守。當晚何生和一眾被捕者家屬到警署等候多時尋人不果,亦曾被警察驅趕,後被告知他兒子已送院便去醫院尋親,「去到見到有細路打到隻眼腫晒,聽講會影響到睇唔到嘢,點解有警察喺度。」臨近48小時期限,警方來電指要以數百元保釋事主,何生則沒有按時回到醫院「贖人」,最終兒子獲無條件釋放,其私人物品在何生多次查詢後亦獲發還。

何生指,自己本來只看「大台」(TVB)新聞及偏向撐警,直至兒子無辜遭受警暴,心態轉變開始用手機觀看直播、其他平台短片,更曾到示威現場冀親眼尋求真相。現時兒子仍要服藥及戴手托,料要一年時間康復,但他和兒子均不想滋生仇恨,決定不會向警方投訴。事主一直向同學隱瞞傷勢,因不想同學為他「私了」;並希望長大後,可投身醫護工作。當日曾協助被捕人士家屬的註冊社工、民主黨社區主任吳玉英指出,接觸過很多青年人個案,在被捕過程遭受過度暴力例如被打頭、被制服後仍被噴椒,「完全唔合理,完全係警暴。」

法政匯思大律師李安然指,無論當事人有否受傷,假若警方於無合理懷疑下拘捕巿民,有機會涉嫌非法禁錮及使用不必要武力,事主可提出民事索償,「咁着黑衫當然唔係犯法,好多警察都係咁着」,而戴口罩亦有合理辯解條款,未必會觸犯《禁止蒙面規例》。

警方指,當晚約9時半接獲報案指,天瑞路一帶有示威者聚集及堵路,到場拘捕7男2女,年齡介乎15至25歲,涉嫌非法集結、《禁止蒙面規例》,當中8人要求送院,被送往天水圍醫院治理。現時7人獲准保釋候查,其餘1男1女拒保候查,已獲暫時釋放,警方保留檢控權利,案件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二隊跟進。醫管局指,截至14號下午2時半,各公立醫院共接收73名與10月13、14號凌晨公眾活動有關傷者,包括屯門醫院及天水圍醫院共接收16人,所有病人均已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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