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華郵:中央強壓佔領將令港「不能管治」 (15:24) - 20141128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華郵:中央強壓佔領將令港「不能管治」 (15:24) - 20141128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華郵:中央強壓佔領將令港「不能管治」 (15:24)

《華盛頓郵報》社評評論中央對雨傘運動的強硬態度。文中指,中央的處理方法可能導致香港陷入「不能管治」的政治狀態。

《華盛頓郵報》當地27日以「中國打壓香港或釀成長期民主運動」為題,發表評論。文中稱,中央政府在對佔領運動短期的「操作處理」,無疑能得到成功,但長遠來說,即使清場行動順利進行,中央也會在香港「輸掉一場更大的比賽」。

文中稱,如中央不肯作任何讓步,遏止民主進程,只會令港人,尤其是雨傘運動中的年輕一代對中央的不信任與日俱增。

社評稱1997年回歸後,普遍香港市民接受中共對港的治權,但如不好好處理佔領運動,政治不穩將可能成為常態。

社評又表示,中方明顯禁止示威者到內地的做法,只會令港人對中共更加不滿。

文章總結稱,中央對港強硬的態度只會令港人要求更大的政治空間,使香港陷入「不能管理」的政治狀況。

(華盛頓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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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

這裡很危險,警察都瘋了! | 韓連山 | 香港獨立媒體

這裡很危險,警察都瘋了! | 韓連山 | 香港獨立媒體

這裡很危險,警察都瘋了!

社運

週五 2014-11-28 韓連山
這裡很危險,警察都瘋了!

活了一把年紀,看著香港的警隊由黑變白,再由白變黑, 為香港的未來,擔心得心如絞痛!執筆要寫點什麼的, 也被憤怒的情緒弄得下筆如千斤重,屢次擲筆長嘆!為何這個地方會淪落到如斯地步?

一場雨傘運動,發展到今天第六十二天,看盡中共的專橫、特區政府的無能、建制保皇派的卑鄙、奴才們的助紂為虐,醜惡得無與倫比。筆者咬牙切齒的痛恨這群人的諂媚劣行,一派胡言的歪理說盡,臉不紅耳不熱的謊話連篇。再加上投共媒體替他們宣揚理念,鋪天蓋地的播放著「選擇性中立」的消息,官方人員跟建制言論的播放率蓋過人民的聲音,警方有「四點鐘許Sir」替政府塗脂抹粉,就是沒有公共平台讓普通老百姓說說真話?司長有「舒一口氣」的機會,群眾就要「谷住度氣」!

最令筆者不安的是警隊的變質,香港警隊在六七十年代在香港橫行無忌,貪污情況最為嚴重,臭名昭著,到處收取賄款,欺負市民,市民稱其謂「有牌爛仔」。當年,警隊內部貪污更甚,基本上無人能保持「清廉」作風。直至一場「反貪污、捉葛柏」運動奠定了港人整頓警隊的決心,廉政公署亦於七四年成立,以肅貪倡廉為目標,警隊聲譽才得以平反,從此不敢造次,保留頗廉潔的形象,市民也逐漸重拾對警隊的信心。

可悲的是,今天我們又再一次對警察信心盡失,警隊多年來建立的威信一朝喪! 由特首梁振英主導,警務署長曾偉雄和保安局長黎楝國領導下,警隊已政治掛帥,完全忘掉了一直標榜的價值觀,包括「正直及誠實的品格」及「以公正、無私和體諒的態度去處事和對人」。我們看到的是一群如內地城市一樣與民為敵的公安,濫權、粗暴、偏私, 瘋狂拘捕、任意毆打和非禮學生和市民的情況無日無之。暗角被「打鑊」的示威者,頭破血流的年輕人,倒地痛苦呻吟的市民,一幕幕慘不忍睹的情景,都是警察欺凌手無寸鐵的和平示威者的鐵証!

旺角佔領區被清場後,市民重返旺角的情況更令人憤怒! 警察都如驚弓之鳥,深恐佔領重現,把所有在旺角的市民都看成是暴民,家住旺角的被驅離現場,到旺角逛街購物的被呼喝、被限制行動自由、被毆打等荒謬情況出現,連傳媒工作人員也被粗暴對待,甚至疑被誣告和無理拘捕。基本法賦與港人最基本的人身自由也被剝奪,這兒還是自由的大都會?還是「購物天堂」嗎?

「四點鐘許Sir」終於有一句話說對了,「旺角是高危地方」, 大家要遠離。可笑的是把旺角「打造」成為高危區的原來是警隊!因為警察都瘋了,又再變回六七十年代的「楂鎗爛仔」,窮凶極惡,欺負學生和市民!這次還變本加厲,有政治任務在身,都成為共產黨下的維穩傀儡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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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警察變成咁?—馬克思主義與心理學對警察行為的解釋 | 左仔 | 香港獨立媒體

點解警察變成咁?—馬克思主義與心理學對警察行為的解釋 | 左仔 | 香港獨立媒體

點解警察變成咁?—馬克思主義與心理學對警察行為的解釋

政經

週四 2014-11-27 左仔
點解警察變成咁?—馬克思主義與心理學對警察行為的解釋

11月25日,警方開始對旺角佔領區進行清場,其中有不少證據都顯示警察使用了過份的武力,有朋友傷心地說:「我都唔明警察點解要咁對手無寸鐵的示威者,大家都係人啫。」,其實馬克思主義與心理學都曾經分析過警察行為的原因,以下將簡略介紹一下:

首先是馬克思主義對警察本質及功能的分析。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一書中說:「在馬克思看來,國家是階級統治的機關,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機關,是建立一種「秩序」來抑制階級衝突,使這種壓迫合法化、固定化。」。然而,單單國家是未夠維持這種壓迫,所以統治階級建立了法律、警察、監獄與軍隊,以「合法」的暴力去壓制階級矛盾,使不可避免的階級衝突爆發在一個可控制的水平。警察從來都不是人民的朋友,如果警察對你好,那只不過是因為還未到他們要用警棍打到你頭破血流的時候。

但是法律、警察、監獄與軍隊不是一直以來就存在嗎?如果沒有這些政府機關,社會不就會大亂?恩格斯否定了此說法。「……第二個不同點,是公共權力的設立,這種公共權力已不再同自己組織為武裝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了。這種特殊的公共權力之所以需要,是因為自從社會分裂為階級以後,居民的自動的武裝組織已經成為不可能了。……這種公共權力在每一個國家裡都存在。構成這種權力的,不僅有武裝的人,而且還有物質的附屬物,如監獄和各種強制機關,這些東西都是以前的氏族〈克蘭〉社會所沒有的。……」 [注: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4—195頁。——編者註]恩格斯的分析,顯示了原來人類曾經生活在一個沒有國家、法律、警察、監獄與軍隊的社會,只是「自從社會分裂為階級以後」就改變了,所以我們要「注意被流行的庸俗觀念認為最不值得注意、最習以為常的東西,被根深蒂固的甚至可說是頑固不化的偏見奉為神聖的東西」,警察機關的本質是用暴力去維持統治階級的統治,掩蓋社會分裂為不可調和地敵對的階級這個主要的基本的事實。

第二是馬克思主義的「異化」理論。首先,我們假設有某些警察未受意識形態影響,仍然覺得自己對示威者的行為是錯誤的。但為何那些警察明知錯誤亦要繼續?這就涉及馬克思的「異化勞動」理論。根據理論,勞動的異化其中一個特徵是勞動的外在特質,意思是勞動不是自願而是強加的,工人「只有在勞動之外」才感到自在。人的類生活本應是「自由的自覺的活動」,用意是創造性地「實現自我」,但在資本主義的雇傭勞動制度下,工人只可將勞動視作個人生存的手段,即使不願意做這份工作,亦要違背自己的意願去換取可維持其生命的工資。這就解釋了為何某些警察即使不願意暴力對待示威者,但仍然要維持自己的生計去做。

以下就是有關馬克思主義對警察的簡略分析。以下我將簡介有關心理學對警察行為的分析。

首先,根據心理學的分析,人是很容易受到所謂「身份」的外在因素而影響。津巴多(Philip Zimbardo)教授於1971年領導的「史丹佛監獄實驗」可以解釋到此現象,實驗中津巴多從70名應徵者中挑選出24名被認為非常健康、正常的人,並從24人中間隨機抽出一半,讓他們飾演監獄的看守,餘下的一半飾演囚犯。

第一天大家還相安無事,但「囚犯」第二天便發起了一場暴動,撕掉囚服上的編號、拒絕服從命令、取笑看守。津巴多告知「看守」們要自行解決問題。他們採取的 「鎮壓」措施包括脫光囚犯的衣服、把囚犯進行數個小時的禁閉、沒收枕頭 和被褥、取消囚犯的進餐、強迫囚犯用手清洗馬桶、進行俯臥撑或者一些沒有任何意義的活動而羞辱囚犯、剝奪囚犯的睡眠、半夜把囚犯拉出來清點人數和進行各種屈辱性的活動。他們還採用了心理上的分化策略,包括服從管理的好囚犯會被提供特權,更好的牢房和伙食。不久之後「囚犯」們開始無條件地服從獄警。經過了僅僅幾天逼真的角色扮演之後,被試報告說他們之前的身份似乎已經完全被抹去了。他們成為了自己在監獄中的號碼。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獄警」們的身上,他們辱駡並且虐待自己的囚犯。

甚至連津巴多教授自己也被監獄長的角色所逐漸控制被影響他的判斷。例如,當另一位心理學博士兼津巴多女友克莉絲汀(Christina Maslach)探訪津巴多時,當時正當洗浴時間,洗浴房在監獄外,看守把犯人用腳鐐鎖成一列,每個人都戴上頭套,完全看不到環境的情況。再把他們帶到洗浴房。津巴多通過觀察窗看著發生在監獄的情形,興奮地對他的女友說:「快來看,看一下現在要發生什麼!」「看到沒有,這場景是太棒了!」

根據以上實驗,我們發現,即使在沒有權威指令之下,人亦會依據自己的「社會角色」去做出相應的行為,例如是擔任「看守」的學生,儘管他們在實驗前是 「健康的、心理正常」的好人,在被套上「獄卒」的社會角色後,就變得殘酷、麻木不仁去對待「囚犯」,完全接受與這些角色相關的隱含的社會標準,包括獄警應該變得獨裁、應該虐待囚犯。由此顯示出,即使他們本來是善良的人,但當穿起一身制服後,「警察」這個社會角色就套落了他們身上,他們就只懂做與這些角色相關的隱含的社會標準,例如是維持社會秩序、執行法紀,而不會去考慮干擾社會秩序的是手無寸鐵的學生和自己執行的是否惡法。另外,津巴多認為好人變成了壞人時,那些「壞人」並不認為自己成了壞人,他們要麼認為受害者罪有應得,要麼認為自己只是採用了惡的手段來實現其正當的目的,用目的的合理性為自己採取的手段辯護,例如毆打示威者是維持社會秩序。

第二,根據心理學的分析,人是有服從權威的傾向。心理學家米爾格倫於1961年設計了一項有關權力服從的實驗,實驗小組告訴參與者,這是一項關於「體罰對於學習行為的效用」的實驗,並告訴參與者他將扮演「老師」的角色,以教導隔壁房間的另一位參與者——「學生」,然而學生事實上是由實驗人員所假冒的。「老師」和「學生」分處不同房間,「老師」被給予一具據稱從45伏特起跳的電擊控制器,如果學生答對了,老師會繼續測驗其他單字。如果學生答錯了,老師會對學生施以電擊,每逢作答錯誤,電擊的伏特數也會隨之提升。參與者將相信,學生每次作答錯誤會真的遭到電擊,但事實上並沒有真的進行電擊。在隔壁房間裡,由實驗人員所假冒的學生打開錄音機,錄音機會搭配著發電機的動作而播放預先錄製的尖叫聲,隨著電擊伏特數提升也會有更為驚人的尖叫聲。當伏特數提升到一定程度後,假冒的學生會開始敲打牆壁,而在敲打牆壁數次後則會開始抱怨他患有心臟疾病。接下來當伏特數繼續提升一定程度後,學生將會突然保持沉默,停止作答、並停止尖叫和其他反應。若是參與者表示想要停止實驗時,實驗人員會依以下順序這樣子回覆他:

1. 請繼續。
2. 這個實驗需要你繼續進行,請繼續。
3. 你繼續進行是必要的。
4. 你沒有選擇,你必須繼續。

如果經過四次回覆的慫恿後,參與者仍然希望停止,那實驗便會停止。否則,實驗將繼續進行,直到參與者施加的懲罰電壓提升至最大的450伏特並持續三次後,實驗才會停止。

結果,在米爾格倫的第一次實驗中,百分之65(40人中超過27人)的參與者都達到了最大的450伏特懲罰—儘管他們都表現出不太舒服;每個人都在伏特數到達某種程度時暫停並質疑這項實驗,一些人甚至說他們想退回實驗的報酬。沒有參與者在到達300伏特之前堅持停止,即使「學生」曾經向參與者提及過自己有心臟病。

實驗顯示出人在權威之下,即使內心不情願去執行指令,亦會選擇服從權威,繼續執行一些違背自己意願的命令,儘管該命令可能是向另一個人身上加諸無比的痛苦。這就解釋了為何警察會麻木地執行上司下達的命令,即使是對付手無寸鐵的示威者,亦可埋沒良心、狠下心腸去痛毆示威者。

電影《未來戰士2》的角色機械人T-800由一個無法理解疼痛和情感的機械人,在結局中慢慢理解到人性,它理解到主角約翰不捨的心情,它理解到眼淚的含意。相比起T-800,警察們卻逐漸由充滿人性變成冷酷無情的機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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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殘疾的語言暴力 | 正言匯社 | 香港獨立媒體

有關殘疾的語言暴力 | 正言匯社 | 香港獨立媒體

有關殘疾的語言暴力

撰文:盧浩元

很多時候,人會不經意用了「殘疾」作為罵人的說話,例如「你咁都聽唔到,你聾架」、「死跛佬」、「你弱智架」,如果是戲言,或是一時情緒過於激動,尚且可以忍受(我是用忍受,不是接受,因為這些都是不尊重殘疾人的語言暴力)。可是,若是存心向殘疾人士或殘疾人士的家人,作出侮辱性言論,是絕對不能接受,是徹底的歧視行為。從本質上,說出這些說話的人,正侮辱自己的人格。

我說的是昨日在旺角向張超雄說「返去湊女啦,你個女有病」的警察,和月前在立法會會議問「本會成員是否有優先安排子女使用兒童之家的安排」的吳亮星(暗指張超雄智障女兒)。

殘疾人被受歧視的情況,一直都在,標籤、污名化、非主流、社會壓迫等。就上述兩句說話,本文無意分析是否有違殘疾歧視條例,反之是希望指出語言暴力的問題。語言其實是塑造文化和知識的工具,語言也在彰顯權力和壓迫,語言也是反映價值取態。

如果我們的社會持守那警員和吳亮星的價值觀,認為殘疾人就是接受福利,需要政府援助,家人留在家中乖乖照顧子女。再推一步,不如叫輪椅人士、視障人士不要外出,以免阻礙別人?那位警員和吳亮星的想法,或是很多人的想法,是殘疾是弱的,是次等的,是需要專家、醫療服務的,與慈善形象相關。這樣的價值觀,實是得出以補救性主導的殘疾人士政策和服務,不尊重殘疾人作為一個主體,只視他們為福利接受者,在主流社會見不到他們,就如同不存在。

文化的建立,包括了習俗、符號、語言、和制度。文化與價值觀,與殘疾人士被壓迫情況極度相關,這些貶義的語言,正正是該警員和吳亮星所表現的。語言建構了主流/非主流、優/劣、正常/不正常、健全/殘疾,當前者不斷壓迫後者,以自身的權力位置,攻擊別人的弱處,他們只是躲在語言和建制的暴力後,更顯得他們的怯懦和人格的悲哀。

事實上,近年來國際社會對殘疾社群的語言也有不斷的修訂和改進,例如以people with special need取代disabled people(人是主體而殘疾不應是主體);以活動能力有限制取代跛、殘廢;盡量減少醫學標籤以減低醫學霸權等。當我們相信平等精神,不論有否殘疾,也應在社會有同等地位,也應得到同等尊重,這也是真正的民主精神。以權利為本的角度,分析就是障礙往往是由社會制度、文化造成,殘疾本身絕對不是障礙。簡單而言,坐輪椅根本沒有障礙,障礙的是一級樓梯、沒有升降機等。

再推一步,殘疾根本就是社會的一部份,殘疾人其實不需渴求自己沒有殘疾,因為這是人類社會最自然不過的事實,每人也有機會殘疾,不論是疾病、意外、年老、生育有特殊需要的孩子等,所以在尊重殘疾的時候,在制定合適為殘疾的政策時,其實也是為了自己,為了整個社會,這正是殘疾觀點主流化的精神。

警察是代表公權力,吳亮星是代表權貴的功能組別,把持著社會龐大的資源和政策制定及執行的權力,他們今天赤裸的歧視,我絕對不會以殘疾回罵他們,絕對不會咒罵他們將會殘疾,因為,社會自有公論,他們正侮辱自己的人格,也是我們以道德和真正尊重殘疾人士回敬。(雖然上文分析每人也有機會殘疾)

謹以此文章,向張超雄議員致敬。

雖失了旺角,但民主運動,也要繼續推動平等和公義的精神,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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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是咁的 | 黃浩銘 | 香港獨立媒體

被捕是咁的 | 黃浩銘 | 香港獨立媒體

被捕是咁的

社運

週四 2014-11-27 黃浩銘
被捕是咁的

題為編輯所擬。

事緣是這樣的,當我、黃之鋒和Lester Shum(岑敖暉)等在前線正不停詢問執達主任「人是否障礙物?」和「如何確認所有『小紅帽』都是由原告人授權而不會混入藍屍?」。我們追了兩三個街口問,執達主任和原告律師都沒有任何回應,只顧一味讀他們的文件(我固然聽得不清楚,因為咪太細聲太散)。

隨後,五十多個「小紅帽」上前拆鐵馬,我們沒有阻止,但一直要求他們出示授權書,他們如像藍屍般抓狂,拿著剪鉗指罵我們,遭執達主任制止。其中一人跟足劇本大喊:「我哋要求警察協助!」不久,一隊隊軍裝警走上前排。我們在前面表示現在只是追問禁制令的詳情,可是,一隊機動部隊就上前包圍我們,並不容許我們離開。我立即跟指揮官說:「你是否要拘捕我們?是因甚麼罪名?」他說將要拘捕,因為我們藐視法庭。

【編按:黃浩銘、黃之鋒及岑敖暉被捕一刻影片。來源:〈破折號〉】

不久,藍衣警中衝出一名CID要拉走黃之鋒,我立時捉住,結果同時被多名警員圍住,用力把我頭壓下去,眼鏡都掉了,後腦被打了幾拳。後來有一名白衣鬼佬警察拉我腳走,有幾名CID隨即上前用力將我頭壓倒在地,其中一人更用腳踩我的頭,像要表示已征服我,其餘數人多踢幾腳。我說我已被你們制服,不要使用暴力;但他們卻一直叫我不要反抗,更誣諂我有用腳踢。結果,我被索帶緊緊索住,一名CID扶我起身,並用手按住我左耳,其時,我才意會應該是左耳流血不止,帶上警車。正回葵涌警署,我右手極麻痺,感覺沒血到了,是因為索帶太緊,到警署後我請警員解開索帶,在車上的警員沒再為難,不斷嘗試幫我剪開索帶,但索帶太緊,剪鉗差點剪到皮肉。沒了眼鏡,到警署見到其他朋友後才發現,身上原來已多處傷痕瘀傷。

我們一困,就是二十多三十小時,而他們卻只是告一條「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如以前更嚴重的「非法集結」,一般最長八、九小時已經可以保釋,但今次警察不讓我們離開,要我們明早立時到裁判法院提堂,可謂相當離譜(他們當然有權扣留48小時,但有必要嗎?扣留48小時,有證據告嗎?)。公道點說,在警署內的待遇不差,離譜的是昨晨他們拘捕我們時使用暴力。如果連黃之鋒等知名人物都打成這樣,其他抗爭者還會更好待遇嗎?

我一早九時已在法院羈留室,直等到下午四時才能上庭,保釋更被限制不能到旺角。我一開始已要求答辯,要縮減司法程序,要求控方盡快將證據呈上,控方反對,堅持不要我答辯,裁判官沒有解釋就支持了律政司,原來扣留我們20多小時,甚麼證據都交不到上法庭!我說,目前控方不願讓我答辯,根本完全沒有證據指控我,我完全是無罪之人,為何保釋要有附加條件?如果要附加,都起碼直等我被判表面證供成立才加條件吧?此外,作為下級法院,為甚麼可以不問情由將高等法院禁制令範圍擴大五倍呢?這樣法庭豈不是間接「協助」警察清場?如怕我們重新佔旺,為甚麼不只是禁去彌敦道一帶就算呢?完全壓制我的行動自由,裁判官不跟我們議論,自說自話,堅持己見,我認為這更是破壞法治!

警察暴謔,濫用羈留程序;法院幫兇,甘做律政擋箭牌;政府龜縮,漠視民意。我已身中多條控罪,告吧!我寧願我多幾條控罪,都希望他日兒女能夠有安穩的生活,不會像我一樣在羈留所無所事事(書也被沒收沒得看)!香港人不靠自己力氣去抗爭,靠誰?大家不要灰心,我們要更勇敢,更堅定,團結一致,公民抗命,爭取普選!大家要冷靜沈著,機智勇敢,加油加油!容我說最後一句,自雨傘運動至今的所有抗爭者,尤其是曾被拘捕毆打的戰友們,辛苦了,努力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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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晚孟德拉的感想 | 朝雲 | 香港獨立媒體

做一晚孟德拉的感想 | 朝雲 | 香港獨立媒體

做一晚孟德拉的感想

社運

週四 2014-11-27 朝雲
做一晚孟德拉的感想

做得嗰「一晚孟德拉」感想:

一 獄友之一,便是時代周刊封面中,在煙霧中手舉兩傘的人。好幾位獄友被捕後都受傷,甚至見血,需要入院驗傷,我是最幸運的,不值一提。

二 九龍的警署,不同於港島的警署多接觸示威者和政治犯,較好相處。一來沒後者的理解,二來佔旺以後雙方積聚了很多仇恨。即使碰巧抓我的警察為人不錯,然而被捕進九龍區的警署,一定有氣要受,不會好過。

(例子:一位阿姨顯然首次被捕,啥都不懂。她一再離座,嘮叨要打電話。警察除了吆喝,便是拖延,說由拘捕阿姨的女警負責,但她不在好久。當女警回來,姨姨當眾訴苦,說不知女警名字,如何找得著她。我便去看女警的警察証,想告訴阿姨女警名字。但女警即用胸前文件掩蓋警察証,警告我這樣瞧她有何目的--其實她的警察証垂至腰部,但用到這招我只能忍氣吞聲)

三 早上獄友在不同監倉,同唱和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歌聲在長沙灣警署的臨時監房迴盪,迴響朗朗,而毛哥就在其中一倉--真係好有革命feel。

四 電影常見主角蒙冤入獄,在監倉練sit-up和掌上壓,準備出獄後討回公道的片段,我都做了。路過的年輕軍裝似感同情,笑問我做到幾多下,我直言當然遠不及他。但我相信,我們的心比警棍更堅硬,所以我們才會這樣選擇。我們願為公道而破碎;他們終要為其所為而償還。

五 預備保釋時在臨時拘留房,警察不憚在我們面前,說旺角再有人聚集,同事正「擸架撐」,出去見到就打。

六 對不起,我總是判斷錯誤:要麼力免被捕,盡記錄者的責任拍到最後;既已被捕,就應該盡抗爭者的責任坐到最後。好後悔警察叫我保釋便忙不迭答應,既不能在外與大家共患難,應當陪難友坐到法庭。

唯一的好處,就是提早保釋免遭法庭禁足;而且自己可有可無,不用出庭沾難友的光,受拍照報道。再次向兩邊的朋友道歉。

七 不知披露會見律師的情節是否恰當--當大家向黃國桐律師交代背景,得悉眾人為運動付出之大,他不禁動容。

八 旺角佔領區圖書館的書,在警察手下,恐已全部淪為垃圾。我頂佢。但黃之鋒便曾言,社會已經習慣佔領,政權已經適應,警察已經早有準備。反之我們士氣正值低迷。我們一定要還以顏色,但我以為收復旺角,真的不是最好的回應方式。我們要做到殺對方措手不及,並震撼社會的新行動。

九 有沒有和我心智同齡的老人家?好耐好耐以前,當無線亞視還未變時,英文台每隔幾年都會重播《月黑高飛》。本已經少看電視,這時便會爭電視再看。我另有聽OST的習慣,在監房中哼了好多歌曲,少不了《月黑高飛》的配樂HOPE。每次重聽必感動容,大家記得嗎?

十 坐得嗰一晚已經諗起《月黑高飛》;坐一兩個月我會諗啲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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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時報 | 點解要拍下濫權警員惡行再起底?是為了抗鬥將來的每一步 | 小指 | 專欄部落

熱血時報 | 點解要拍下濫權警員惡行再起底?是為了抗鬥將來的每一步 | 小指 | 專欄部落

熱血時報 | 點解要拍下濫權警員惡行再起底?是為了抗鬥將來的每一步 | 小指 | 專欄部落



雨傘革命/運動走到兩個月,太多人不知道應該如何走下去…因為影響民生?還是因為害怕暴力、不公義的審判制度??坦白講,對於小指,後面的因素實在構成壓力。不過其實壓力是相向的…

我們會怕,因為政權拿著最利害的兩種武器。第一,權力賦予警察的武力及拘捕權力。第二,主流媒體的操控力。

其實之前小指都認為在這樣的抗爭力下很難反抗,只有盡力發聲。然而經過這兩個月的面對面接觸,不管是所謂的警察或是主流媒體,我終於看到曙光。

今天看到了一個朋友的文章會比較清楚的說明,點解我們要拍下濫權黑警,以及點解我們要對他們進行起底。是理性的,而非進行暴力的網路凌虐。

社運聖經《獨裁者的進化》曾提及當年塞爾維亞人的抗爭如何對付濫權的警渣,非常有啟發性:

「通常軍隊與警察是最不容易感化的。再一度,民主運動並不需要軍警的支持,只需要他們的猶豫不決。而且,如同塞爾維亞人所解釋的,即使最殘暴的警察都可以被中和掉。」

在塞爾維亞的民主運動之中,他們曾經遇到一個特別殘暴的警察局長。在他管轄的小城裡面,他彷彿國王一樣濫用權力、肆無忌憚。崔甘娜嫌惡地抿著嘴巴:「他特別享受毒打、刑求他人的樂趣。人越不成形他越樂。」所以歐特普認為可能沒辦法說服他,至少無法直接跟他講理。

於是他們拍下他毒打「歐特普」年輕成員的照片,製作成海報,上面公開他的姓名與行動電話。然後他們把這些海報貼在他太太會去購物的商場,還貼在他小孩去幼稚園上學的路上。海報上要求市民打電話給他,問他為什麼毒打我們的小孩。他的太太非常震驚,全家人也很快就成為全城的拒絕往來戶。崔甘娜說:「我們不攻擊穿制服的他。我們透過他太太,攻擊在家裡的他。我們才不讓那個惡棍可以躲在制度或者警徽之後。」

自從10月3號的警黑合作事件中,我們不難發現警察每次大規模行動的時候開始不斷到、失控地採取非必要的暴力及權力。當中除了他們為著發洩外,其實還可以說明這次運動已對他們造成承受不了的壓力,所以他們想速戰速決。他們相信只要在大形行動中,拘捕了絕大部份他們所認為的激進滋事份子,以及顯示出足夠的震攝力就可平定一切,回復社會秩序安寧。

從而可以明白其實他們真的打從心底認同自己行為的正當性及合理化自己所有的越權行為。所以在場上一切的勸說其實打動不了他們。因為他們已被洗腦成為執勤機器。他們當然知道自己在挑戰法律,甚至比我們更了解自己的罪行。不過在他們心中,他們是為了盡快平息一切以「忍辱負重」。

尤其在於在執法及施法的雙重保護下,他們更放心去在一個「安全場所」執行他們的越權行為。

然而,兩個月下來他們發展原來所謂的「安全場所」,並不可能完住保護他們,7個黑警終於被拘捕,更多同僚亦被起底,不知道將來的秋後算帳會否出現在自己身上。所以他們只可以押下這個霸權政府,期望在消滅一切反對聲音下自己的債不會遭到清算。

所以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拆下他們的「安全場所」。

其實做法好簡單。或者在施法程序上,在法庭上我們並沒有辦法給他們入罪。然而他們的罪行並不代表沒有出現。所以只要我們在查明其罪行時查出黑警,再在他們的生活圈子旁指出他們的惡行。可能是其住所附近,或是其家人的公司附近張貼他們的惡行。我必須重申,我們不需要咒罵或攻擊他們,只要在日光下展示出他們所做的一切。他們的朋友自然會了解他們的所作所為,他們家人的同學朋友漸漸會明白對方所做的暴行。只要在社會圈子及生活圈子中受到審判,他們的日子並不會好過。

只要我們堅持的不斷的在濫權黑警生活圈子揭示他們的罪行,他們就再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肆意越權。因為他們知道社會的道德已在公審他們。

當然,這並不代表我們要咒罵及傷害其家人或以暴易暴,而是用另一途徑給他們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是有代價的。只要他們不想自己的家人受到壓力及影響,只要每次行運前他們會想到越權帶來的困擾,他們就會有所收斂。這樣對於抗爭力實則上是多了一分保護。你不相信,就請再看看10月3號黑警及11月27號黑警旁的同僚的眼神就可一清二楚。後者身邊的警察雖然行為上仍然在掩護同僚,然而眼神上已變得更焦慮及無助了。這是他們崩潰前的先兆。一方面面對無日無之的清場壓力,更要面對不知道何時會出現的抗爭者反撲,只要他們在下班後的朋友圈子家庭圈子都承受上他們越權後所帶來的惡果,我相信前線警察絕對會崩潰的。

他們不需要站在我們的立場,只要他們跪低就可以了。

而且在全民黑察起底當中我們甚至可以打擊霸權政府的另一項武器:主流媒體。只要大定依然記得暗角事件就一定會記得cctbb新聞部掀起的風波,其實很多人從前會懷疑他們的報導偏頗卻不敢亦不願承認他們看到的是給審查過的新聞,然而今日他們都開始反思及不信任。只要我們專心把所有越權的錄像記錄在社區層面中不繼公開,其實等同質疑cctbb在暗角事件的立場一樣。只要在所謂的的落區播種宣傳的不再是甚麼和平與愛,而是政府的霸權劣行,主流媒體的不可信,我相信效果會更大。要知道所有人都喜歡聽八卦、爆料及事非的,而不是傳道。黑材料永遠都是傳播得最快最普及,只要我們在這方面落力,就算民意不轉向也好,亦再沒有人願意相信電視機裡傳來的訊息。

只要把執行權力的黑警及洗腦的主流媒體壓下,我們才有進一步升級革命的本錢。又或者在下一次的升級當中,是進一步為了摧毀霸權政府上述武器。

在沒有絕對武力的震懾及主流媒體的掩護下,政府就必須正視我們的民意,他們的居心才可赤裸裸的展示在大眾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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