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8日 星期四

【P-OPS】 #拘捕12港人是警方行動!?

【P-OPS】 #拘捕12港人是警方行動!?
黃之鋒 Joshua Wong 剛剛在記招披露一張12港人海上被捕當日,飛機服務隊部片內部flying program截圖,指控當日行動代號是【P-OPS】的相片。以我對飛機服務隊的理解,【P-OPS】 即是Police Operation 警方行動,可見當日行動並非鄧炳強所講「香港警隊並無角色」!

每次飛機服務隊以定翼機配合警方執行任務,會有一名機師、一名副機師、一名空勤主任操作追蹤系統,以及最少1-2名警員執行任務。所有「機密任務」警方都會自行配備手提式通訊系統,與地面或海面部隊保持聯系,而非使用定翼機上的通訊系統;亦不會預先向飛行服務隊透露行動目的,以免消息走漏。

加上早前蘋果日報披露當日定翼機「盤旋式飛行」及其「飛行高度為1000米」,全部都符合「追蹤行動」的表證。而一般【P-OPS】定翼機都會關閉所有機身外部燈光,更會停止與空管控制塔對話。  

所以一直不評論事件的飛行服務隊,有可能事前、甚至任務中都完全不知情,但事後一對比,必然知道任務目的。

今次警方疑似出賣12港人的行動細節已越揭越多,鄧炳強最初所講「事前不知情,並非跨境合作」亦明顯是大話,警隊無謂再掩耳盜鈴,必須盡快公開真相並接回12位「被警隊送中」的香港巿民!

#另外我已向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
#要求保安局解釋飛機服務隊當日行動

 從我的 iPhone 傳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