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0日 星期二

世道人生:說謊的道行 - 李怡

世道人生:說謊的道行 - 李怡

世道人生:說謊的道行 - 李怡

英國首相文翠珊今天訪問北京,前港督彭定康和Lord Ashdown聯署去信文翠珊,敦促她「為香港人民提出某種保證,宣示我國與中國關係的發展儘管重要,但不會以犧牲我國對香港的責任作為代價。」信中指香港在20年前主權移交時獲保證的基本自由、人權、自治權,在過去5年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去年英國人權人士羅哲斯被拒入境香港,顯示「一國兩制」步入死亡。強調英國有義務監察、保護香港的人權和自由,至少直至2047年。
歐盟發言人發表聲明,指因候選人的政治聯繫而禁止其參選的做法,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牴觸,亦有可能削弱香港作為自由開放社會的國際聲譽。保障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是落實歐盟支持的「一國兩制」原則的重要組成部份。
昨天林鄭回答這個涉及香港國際形象的問題,她說,「外國機構也好、政客也好,往往對於香港情況或香港的憲制地位未完全掌握,所以我希望他們透過不同方法可以對香港的憲制狀況、我們的法律制度多些了解。」
世界上有兩種邏輯,一種是邏輯,另一種是中國邏輯。中國邏輯之一是「國情論」,即中國有特殊國情,因此不宜實行普世價值的自由民主。林鄭也是以香港情況特殊,來為按政治需要褫奪港人參選權利這種侵害人權的行為辯護。國際人權公約是普世公然的真理。非中國的邏輯,就如中國歷史學家何兆武所說:倘若真理不合國情,那麼需要改變的是國情而不是真理。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權,是人權中最重要的政治權利。普世標準是:絕不會因為政見與憲法規定不同而不得參選,因為參選正是推動修憲和政治上改弦更張的手段。若因為參選人的政見與《基本法》有牴觸而不得參選,那麼林鄭去年參選特首時,公開表示過不認同《基本法》107條「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是否也應被視為不擁護《基本法》而無資格參選行政長官呢?
林鄭說:「法例要求參選人要擁護基本法,……如果有某種政治意識形態違反基本法,包括鼓吹港獨及自治,或作為一個選項,都不符要求。」
且不說「鼓吹」是看不見、摸不着的「意圖」,「港獨」是未有定義的符號,這兩個用語在《基本法》都不存在。《基本法》可以見到的正是林鄭認為不應該有的「自治」,而且寫明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林鄭莫非已代北京宣告香港的「高度自治」報廢了?任何人鼓吹《基本法》的「自治」都不能在香港參選?
林鄭、張建宗、鄭若驊都異口同聲表示DQ周庭是選舉主任作決定,這不僅徹底摧毀公務員政治中立這個香港賴以穩定的基石,而且是香港沒有一個市民會相信而且他們自己也不相信的謊言。廣東話以「講大話唔眨眼」來形容一個人說謊成性,另方面也意味人在說謊時往往禁不住眼睛頻霎。我留意最近幾次林鄭講話,尤其是講一地兩檢和DQ事件時,霎眼的頻率驚人地高。這固然證明她說謊的道行還不如梁振英,也證明她已經越來越言不由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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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9日 星期一

世道人生:退無可退 - 李怡

世道人生:退無可退 - 李怡

世道人生:退無可退 - 李怡

香港眾志前年成立時,黨綱提出「以『自決』作為最高綱領」,相對於當時前衞的本土民主前線和香港民族黨,眾志因沒有提「港獨」而被人覺得溫和稍欠前瞻性。但這個溫和主張,並沒有被中共認可,羅冠聰選入議會仍然被DQ。這次周庭參選,17日傳出她將被DQ後,眾志在24日將網頁政黨簡介中,刪去上述「民主自決」那一句,但周庭仍難逃厄運。在論壇和媒體訪問中,周庭和羅冠聰等,一再表示不主張或反對港獨,但中共港共官媒左報,以及一些以無恥為時尚的權力辯護士們,已肯定眾志就是港獨。
有眾志成員表示,「民主自決立場只是每個人都有權利彰顯自己的意志、對這個城市的想像。」沒有用啦。不管你怎麼後退,正如邱吉爾說過的,妥協、屈辱之後不是換來和平而是仍然要面對戰爭。你無論怎樣聲言不是港獨,掌權者說你是你就是。
1924年在上海參加中國共產黨的台灣人謝雪紅,1948年作為台灣二二八領導者之一逃來香港,當時她接獲中共中央的指示,在香港提出「台人治台,高度自治」的口號,向台灣人統戰。1949年她到北京出席開國大典,排名第32位。到1957年反右期間,她被打倒,「台人治台」竟是批判她的理由之一,說她提出這口號就是台獨。
因此,中共在打擊完公開主張港獨的年輕人之後,現在就收拾主張「民主自決」的年輕人,又把反對普通話作畢業要求的年輕人打成港獨,再下來就會把主張本土優先的「本土派」也打成港獨,接着那些參加雨傘運動、在大台打出「命運自主」口號的泛民主派,也會被打成港獨,最後是主張真正落實「港人治港」的人,甚至包括建制派,也會被打成港獨。1949年後,那些在中共建政前支持中共的民主黨派及民主人士,他們的命運不就是如此嗎?
港獨,誰都知道沒有成功的條件。它是中共用來壓制民主的假想敵。
和理非非的民主派,曾經痛斥激進民主派講粗口,同本土派割席,同旺角抗爭者劃清界線,對梁游被DQ落井下石,對旺角事件被判刑者不予同情和支援。換來的頂多只是張德江來港時見個面。如果中共遵守承諾過的民主進程,香港早在十年前就雙普選了。現實不斷告誡我們的,是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的懺悔文:「起初他們(納粹)衝向共產黨人;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接着他們衝向社民黨人、工會成員、猶太人……;我都沒有出聲。現在他們向我而來;到這時,已經沒有人可以替我說話了。」
民主,就意味命運自主,還政於民,包括各種方式,各種選項,也絕對應該包括《基本法》承認的兩個世界人權公約均列為第一條的選項。毋須迴避,毋須吞吞吐吐,不要怕說出真實想法,不必遷就強權,不要自我低貶了自主的層級,以為委屈一下自己就可以被強權接受,歷史經驗是:退讓之後仍然要面對戰爭。
強權是沒有道理講的。只要你想從他手上分一點權力,就會視你為敵人,並附上莫須有的欲加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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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1日 星期日

世道人生:下不為例 - 李怡

世道人生:下不為例 - 李怡

世道人生:下不為例 - 李怡

電視劇集《王冠》(The Crown)播放了第一季和第二季,講述英女皇伊莉莎白二世從1947年大婚到即位後至1963年的傳記故事。拍得生動趣味而有內涵,評論多認為是相對準確的歷史記載。我正等待第三季出爐。
我們都知道英國實行君主立憲制,王室是榮耀的象徵,國會選出的首相才有權作實質和有效管治。但在《王冠》中,我們看到,即使在王室,女王也並非事事可以作主,許多女王為了依正規則而不得不作違反她本人意願的決定。其中之一就是對她私人秘書的任命。
女王還在公主年代,有一個私人秘書馬丁,和她相處很好,她獲加冕後原想繼續用馬丁做她的私人秘書,但受到阻攔,她必須用已經服務了三代君主的湯米。
後來湯米要退休了,這時女王屬意在兩個私人秘書助理中讓較年輕的馬丁接任。馬丁當然同意,但接着在湯米的干預下,馬丁向女王表示不能接任,按規矩接任者必須是資深的助理麥克安迪。女王立刻去找湯米,兩人發生了一段精采的對話:
女王:「我比較喜歡馬丁。」湯米:「那沒有關係。但這麼做會是錯的。」他詳細解釋:「在這裏做事有一定規則,這規則隨着時間一代代延續。在溫莎家族中,按着自己個性,而不照規則行事是不受鼓勵的,這會帶來災難,比如退位。」女王:「退位和選擇私人秘書,根本不能相提並論。」湯米:「我不同意。你知道我曾為你伯父(上任不到一年即退位的愛德華八世)做事,一切都是從小事開始敗壞。犯過一次錯,就很容易再犯;只要有一次特例,就很容易有第二次。以你的伯父為例,他先是打算把白金漢宮作為辦公室,而約克府當作家,而接着他不再上教堂,並決定出售桑德令罕府(王室的鄉郊莊園),他解僱他父親的侍臣,重用更年輕的諂媚者,當然當時沒有人料到他會退位,但是他的自負、任性、個人主義,讓他開始腐敗。」女王:「我和馬丁有共識。會讓我覺得自己有盟友,可以說是朋友,有時會讓人感到非常……。」湯米:「總之,下一任人選,較資深的副手麥克是既定的繼任者。」女王:「你的人。」湯米:「對的人。……不過一如既往,最後決定權在你身上。」
女王不得不聽從湯米的意見。直到第三次,她因取用麥克提供的講稿而受到媒體批評,她才成功換上她屬意的私人秘書馬丁。英國王室體制保守,但也穩定。在世界各國不斷發生內戰的情況下,英國六百多年沒有內部戰爭。
在香港這次的大律師公會選舉中,林定國少見地輸去連任,不知是否同他在月初提出希望人大或特區政府承諾一地兩檢「下不為例」有關。儘管他後來承認「用詞不當」,容易讓人誤會,但他沒有表示要收回這個用詞。
「下不為例」意味對規則、法律的一次「破例」。但一次破例,就會有第二次,最後是制度和法律的敗壞。香港特區的災難就從1999年董建華不依《基本法》規定向人大申請釋法這個「一次破例」開始,接下來中共港共就一直破例。去年法庭裁決也有了破例,就是接受了釋法的追溯力。大律師中的大多數希望能夠守護法律公正,這幾乎是法律穩定的最後指望了。因此,這次大律師公會改選會有這麼高投票率,也最受市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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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8日 星期四

世道人生:中國大數據 - 李怡

世道人生:中國大數據 - 李怡

世道人生:中國大數據 - 李怡

西環與中環越行越埋,香港政治經濟社會都漸漸有大陸化趨勢。以下在大陸網上流傳的「站起來、富起來、強起來」的國家大數據,也許對「認識祖國」不無幫助。
數據部份根據大陸學者的研究,部份從一些公開的數字資料整理出來。
1.重慶大學教授陳忠林從1999至2013年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報告等相關資料得出:中國普通民眾犯罪率為1/400;國家機關人員犯罪率為1/200;司法機關人員犯罪率為1.5/100。
2.房價與家庭年收入之比:世界銀行的標準是5:1;聯合國制定的標準是3:1;現實中,美國是3:1;日本是4:1;發達國家最高的是悉尼8.5:1;紐約7.9:1;倫敦6.9:1;首爾7.7:1;東京7.9:1;新加坡5:1。
中國則是20-30:1;北京上海杭州等地甚至達到40:1。
3.電力、電信、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國有行業的職工不足全國職工總數的8%,但工資和工資外收入總額卻相當於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
對外稱中國貧困人口只有4,300萬人。但要分攤聯合國經費時,卻說:如果按照世界銀行人均每天消費低於1.25美元的標準計算,中國的貧困人口總數超過2.5億,世界第二位。
1955年中國的人均收入是韓國的3.2倍,日本的1.1倍。但經過50多年所謂「翻天覆地」的增長,2008年中國的人均收入是日本的3%,韓國7%。奧巴馬接受採訪說:「中國人均生活水平停留在美國1910年水準。」
4.行政費用所佔生產總值的比例:中國:25.6%;印度:6.3%;美國:3.4%;日本:2.8%。
5.用於教育,醫療的費用所佔生產總值的比例:中國:3.8%;印度:19.7%;美國:21.5%;日本:23.3%。
6.據2008年國家統計局的報告,自1949到2008年,60年來政府收入增長了985倍,而民眾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價格因素,60年僅增長18.5倍。
7.中國大學4年學費,相當於一個農民家庭不吃不喝41年的勞動所得,是世界學費第二高的日本的3倍,全球第一。
8.各國政府開支:德國佔財政收入的2.7%;埃及:3.1%;印度:6.3%;加拿大是7.1%;俄羅斯是7.6%。
而中國是30%!這還只算公務員部份。
9.中國物價:95號汽油是美國的1.3倍;電影票是美國的2倍;寶馬Z4是美國的3倍;Levi's牛仔褲是美國的7倍。
10.1999至2013年間,中國的工資增長是11.6%左右,但是財富性收入,比如國企利潤增速超過32%,政府土地轉讓金收入年均增幅超過33.6%。
11.中國每年的失蹤兒童總數,保守評估是20萬左右,而能夠被找回來的只佔0.1%。
這些是有關中國國情的基礎知識,中共可能不想香港人知道,但我們是必須知道的。
香港的數據我不清楚,但相信除樓價外,其他數據並沒有隨主權轉移而同大陸接軌。樓價的數據較接近,去年初統計處發表的港人月入中位數為1.5萬港元,若一家人有兩人打工,家庭月入就大概是3萬元,一年約40萬,樓價約為此數的20至30倍。
希望其他數據不要太快從向西方文明國家看齊轉為向中共國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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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6日 星期二

世道人生:小蒼蠅終變大象 - 李怡

世道人生:小蒼蠅終變大象 - 李怡

世道人生:小蒼蠅終變大象 - 李怡

鄭若驊風暴,點只「僭建」咁簡單?傳媒挖出至少有三件事是潘鄭與林鄭要面對的。
一是鄭若驊說2008年買入這物業已經是現在這樣子,但據她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文件顯示,並沒有僭建部份,因此她涉嫌提供虛假文件詐騙貸款。
二是物業的上手業主是在2007年11月以1,268萬元買入的,不到一年,鄭若驊在2008年9月以2,600萬元買入,而這時正值金融海嘯,香港樓價連續下跌,中原城市領先指數14周累積下跌9.69%。鄭若驊逆市以升幅超過一倍的「創區內呎價新高」買入,顯得不可思議。
媒體翻查地政總署高空拍攝圖片,2007年底物業天台僭建玻璃屋並不存在,到2008年7月才出現。鄭若驊於2008年9月24日落訂,10月23日完成交易。上手業主顯然在成交一兩個月前才大幅僭建以高價賣出。上手業主是否肯定買家不會要求拆卸僭建,又或者是應買家要求才僭建,立法會應傳召鄭若驊和上手業主解釋,倘她的理由可被公眾接受,也還自己一個清白。
三是林鄭批准鄭若驊上任後繼續處理6宗仲裁案件。這是政府從未有過的特例,案件是否會與鄭若驊的律政司司長職務存在利益或人際關係的糾葛,公眾難免有疑慮。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表示,前律政司長袁國強亦曾任仲裁員,但在2012年上任前已辭去相關職務。林鄭這次是做壞規矩。
這三個問題,不是林鄭相信鄭若驊沒有刻意隱瞞,或北京相信她,立法會靠建制派護航,就可以拖過去。即使香港市民健忘或者無奈要硬食一個誠信成疑的律政司司長,她日後的工作也會步步維艱。
回顧十四年前的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事發第二天他就向特首董建華辭職。梁錦松是從千萬年薪的銀行高職轉去做財政司司長的。他應該不會為少付稅款貪這樣的小便宜而偷步買車。他後來說,他的確是沒有警覺這有違操守,自己知道是無心之失。但問題不是他自己覺得清白,而是他在這個職位上,公眾覺得怎樣。他的職務需要公眾相信自己,若不能使公眾相信,就缺乏公信力去履行職務,辭職是應有之義。
對高官及高級公務員要求「比白還要白」,對於沿用已久行之有效的規則不能有絲毫違反,這並非苛求,而是擔任這種處理眾人之事的公職的需要。因為尊重規則和得到公眾信任,才能夠有效執行公務。哈佛商學院教授Clayton Christensen在一本書中說:「100%堅守原則,要比98%來得容易。」所謂原則,是指誠信的原則,規矩的原則。當這原則在權力、金錢、情慾的誘惑甚而是壓迫之下,100%堅守,比較作小小的妥協、堅守98%容易。因為一次破例就會有下次,小蒼蠅終會變大象,規則逐漸消失於無形,政府誠信徹底崩壞。人民對政府每日「侮之」,是政府的災難,也是人民的災難。
100%堅守原則不破例,其實並不難,照規矩做,依本心做,沒有甚麼挺不過去。可惜,從董建華請求人大釋法開始,歷屆特首屈於強權,或為了便宜行事,原則、規矩、誠信步步後退,現在莫說堅守98%,恐怕50%的原則也守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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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 星期四

世道人生:有恃無恐 - 李怡

世道人生:有恃無恐 - 李怡

世道人生:有恃無恐 - 李怡

林鄭在立法會說,請鄭若驊出任律政司司長,她「聽到一面倒都是認同的」。
事實上市民對鄭若驊基本上是無認識。對她的「認同」是基於對袁國強太不滿,「強國猿」這個流行綽號正說明市民對他的印象就是奉「強國」之命而不是按法律行事。因此,普遍認為換一個人總比強國猿好。但想不到所換之人上任第一天,就爆出僭建醜聞,而她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的講話,更說明她比強國猿更具強國意識。除了咬實牙根硬撐她的建制派,現時相信一面倒的聲音不可能再認同她任律政司司長,而是相反。
林鄭又說:「希望大家都用包容的態度來處理這件事。」
我不知道她的「大家」是指誰,但一定不是香港市民、媒體、立法會,因為我們這個大家根本無權包容鄭若驊,也無權不包容她。即使立法會,要不包容這個律政司司長,也不夠票傳召她到立法會答問,更不用說可以要求她下台了。市民和傳媒頂多發表一下意見,但所有意見都不能夠起到包容鄭若驊或不包容她的實際作用。過去梁振英民望長期大幅低迷,要他下台的聲音5年內沒有停過,但我們能夠不包容他賴在特首這個位子嗎?
香港沒有普選,各種制衡機制又被強權蠶食,套用索忍尼辛的「謊言」語境,可以這麼說:林鄭知道大家無權包容或不包容鄭若驊,大家也知道我們無權包容或不包容,林鄭也知道大家知道我們無權包容或不包容,我們也知道林鄭知道我們知道無權包容或不包容,但她還是說「希望大家包容」。
美國作家馬克吐溫說:「真實比小說更荒誕,因為虛構是在一定邏輯下進行的,而現實有時毫無邏輯可言。」這幾天的真實,如果寫成劇本,一定不會被任何電影製片、導演接受。一個又是工程師又是法律界的精英,更曾做過處理僭建的《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團主席,在過去幾年香港的僭建問題鬧得天翻地覆的狀態下,居然隱瞞(即使不是刻意)自己的物業有僭建,做樓宇按揭涉嫌瞞騙銀行,又少繳數萬元差餉。
這些知法犯法的事,寫小說一定不會寫成是一個法律界精英所為。但現實中就發生了,或許如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所說,除非有恃無恐。
正正就是這個「除非」!她前年與潘樂陶結婚時,由梁愛詩擔任主婚人,可以看出她人脈關係的端倪。男方證婚人是現任運房局局長、前機電工程署署長陳帆,潘樂陶的公司過去取得多份機電工程署合約,是另一層人脈關係。鄭若驊沒有像其他已婚女性那樣,主動披露她的婚姻狀況,也沒有按香港習慣在名字上冠夫姓,似有盡可能避嫌的隱衷。她過去參與仲裁的案件,有多少是中國項目?這種人脈、錢脈的背景,應屬駱應淦所說的「有恃無恐」了。
有恃無恐於權力來源必會對她的行為包容,以至縱容。林鄭也無奈她何!她並非警覺性不足,對於中共關係,她的警覺性很足。缺乏警覺性的是港豬市民,自由的代價是永恆的警覺,缺乏警覺的市民不能說對香港的沉淪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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